次日,慕容若从自己寝宫里醒来都不记得发生了什么。 “我这是怎么了?” 宫女清河过来收起床幔,“公主最近太累了,昨晚上在乾清宫睡着,是陛下亲自将您送回紫薇殿的。”m.biqubao.com 听宫女说起,慕容若揉了揉太阳穴这才想起来,她好像在霍司璃怀里睡着了,回想起来,她不由脸红,没有想到他会找父皇。 “嗯,今天的药膳做了吗?” 其实她对做饭没有什么天赋,都是二哥帮忙做的。 “做好了,一大早,绝王爷就将药膳做好送来了紫薇殿。” 她不会做饭,二哥心疼她,就帮他做好送来。 慕容若看着桌上的食盒,心里就感到温暖,“那二哥呢?” “刚才周大小姐来过,公主还没有醒来,绝王爷就陪她去御花园打发时间。” 慕容若轻笑,“慕雪,她是特意来偶遇我二哥的吧!” “应该是,奴婢看周大小姐是挺喜欢二王爷,不过她也是真心喜欢公主您,不然不会每天都来找你聊天。” 周慕雪比她年纪小,不过性子很稳重。 自小饱读诗书,他爹对她寄予厚望,从小就细心教导她。 她母亲也是大夫,医术很厉害,是医学院最厉害的先生。 可惜了,周慕雪不爱学医,她自小就随了他爹酷爱读书。 “王爷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 此时两人在御花园里谈话。 慕容珏眉头微蹙,“没有,你别多想。” “那王爷是不是很讨厌我?”周慕雪手心冒冷汗,她再怎么成熟稳重,也不过是十二三岁的小姑娘。 心底里还是藏不住事的。 她喜欢绝王,那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只是这位爷似乎对谁都不来电,甚至那样明艳动人,美貌绝伦的锦书小郡主都没能让他心动。 温婉端庄,美丽大方的周慕雪也没能走进他眼里。 慕容珏神色淡漠,“不是,慕雪,你还小,我们合适。” “若若应该醒来了,你去找她吧!本王还有事,再见。” 说完他就扭头离开。 留下周慕雪站在原地,看着他冷傲的身影,双眸通红。 “小姐。”丫头心疼她,“您别难过,大家都说二王爷最是高冷,他不近女色,就连锦书郡主都被拒绝了,奴婢看,要不您还是放弃吧!” “我们回去吧!”周慕雪叹了口气,扬起笑脸,“或许他只是觉得我还小,等我长大了,他肯定就不会这样想。” 丫头看着她,心想就怕等不到小姐您长大啊! 二王爷如今都到了婚配的年纪,不少的大家闺秀都喜欢他的。 ... “公主今天也去楚家了?” 霍司璃看着一桌御膳和昨天那个小宫女。 清河道:“回九爷,周大小姐进宫了,公主在陪她,所以没有空过来。” 原来没有去楚王府啊! 霍司璃唇角浅勾了勾,端起桌上的汤喝口。 见他吃了,清河这才放心离开。 回来禀告。 周慕雪忍不住问,“公主是决定选这位霍家九爷做驸马了吗?” “要看父皇的意思。”慕容若心里是想选择霍司璃,可昨天的事,发现他好像知道自己喜欢墨璃的事。 这样,不知道他会不会同意做他驸马。 “如果公主要听皇上的意思,那皇上应该不会选择霍九爷。” 看着一本正经的小丫头,慕容若笑了笑,“何以见得?” “因为我听爹爹经常夸赞齐公子,听爹爹说,皇上好像对他也十分满意。” “所以我猜测皇上意属之人是他。” 慕容若笑道:“父皇的想法天天都会变,从前他不喜欢阿墨,现在就会喜欢了?你们都不了解父皇的,其实呢!” 父皇并不喜欢阿墨,只是因为母后觉得阿墨适合她。 而她的父皇,最喜欢母后了,自然什么事都会顺着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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