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玲珑擦了擦眼泪,心里很不甘心,当初若没有龙媚半路杀出来,横叉一脚,或许她就可以如愿以偿嫁给凤瑾。 他明明就差点同意跟她定亲,接收赐婚圣旨的…… 若没有龙媚…… 赵玲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心里很难受,“嬷嬷说的对,来日方长。” 临王大婚,十分隆重,他是几位王爷中年纪最小的王爷,有安王这个亲哥哥,给他送了不少的大礼。 其他王爷都送了,所有王爷,王妃一同出席他的婚宴,可以说是十分的隆重,史无前例的隆重。 赵玲珑是赵家的宝贝女儿,也有众多哥哥姐姐宠着,她从小就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众星捧月,嫁妆自然是十分丰厚。 十里嫁妆,风光大嫁。 凤家和赵家可以说是世交,又是皇族王爷的婚宴,凤家五位公子都出席,有媳妇的都带上了媳妇,因为好久没有热闹,大家心情不错,连凤王都带着王妃出席。 京城圈一众大咖人物齐聚临王府。 最开心的就是淑妃,没有小儿子的婚礼可以这么隆重,都快赶上东宫太子成亲。 她简直笑得合不拢嘴,不知道还以为临王要被册封太子了,惹得一众后妃白眼。 淑妃和锦妃不对付,因为一个眼神就开始吵起来…… 宫里也挺热闹。 …… “那不是龙家四小姐吗?怎么跟着凤四公子,穿戴像是个小丫头啊?” 凤瑾带着人出席,不少世家公子的目光瞬间就被他身边明媚的小丫头给吸引。 在明王洗尘宴的时候,大家就见过龙家的几位小姐,当属龙四小姐最美,那妙曼身段简直让人盯着就挪不开腿。 “听说她已经脱离了龙家,现在只是凤瑾身边的一个小丫头,为了凤瑾甘愿为奴为婢。” “挖槽!凤瑾还真是走了狗屎运,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懂怜香惜玉啊!要是龙四小姐多看我一眼,我甘愿为狗,舔她!” “我呸!你少恶心人!” “当初赵六小姐也喜欢凤瑾,现在却嫁给了临王,你们怎么看?” “要我,我也选择龙媚,凤瑾又不需要靠女人拉拢势力。” “说的有道理,若娶了赵玲珑,多少是看中赵家的势力,但龙家也不差啊!” “那不一样……龙族已经隐退了。” 一群吃瓜的世家公子一边讨论,一边目光盯着龙媚就忍不住扑上去,目光就是舍不得从她身上挪开。 从前她是龙家的人,大家不敢肆意妄为,现在不是了,凤瑾又如此轻贱她,那私底下把人抢过玩玩,应该没有问题吧? 此等尤物谁不想要? 京城很多美女,但多数身份尊贵,又名花有主,比如凤小郡主也是极品尤物,但这朵是外娇内里有毒的霸王花,自然无人敢招惹。 女人一旦失去庇护,那就很容易流落风尘…… 不少人都盯上了龙媚。 龙媚身上的伤还没有好全,脸色还有苍白,看上去恨不得让人搂在怀里狠狠疼一翻。 她从小就见多了这种龌龊的男人。 被这种男人盯上了就浑身恶心,忍不住杀了他们。 但凤瑾不喜欢滥杀无辜的女人,凤家的规定也不允许有这样人。 她想留在凤瑾身边只能忍着。 男人目光越来越露骨。 龙媚双拳紧攥。 这时,一个身影站出来,帮她挡住了那些恶心的目光,凤瑾抬眸瞥了眼那些世家公子,眼中暗含警告,仿佛再说,再看,本公子挖了你眼睛。 众人顿时吓得低头不敢再偷看。 纵使不喜欢,到底还是凤瑾身边的人。 “你先回去。”凤瑾心里懊恼,觉得这女人就是红颜祸水,她不该出来,应该关进小黑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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