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九思冷笑:“太子殿下不也早就脏了吗?” 男人三妻四妾不是很正常的事? 说得他好像很清高一样。 东方疾笑了笑:“所以你我都不如人家,失败的透底。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那就不要奢求还有真爱。” “你给不了云禾真正的幸福,早点放弃吧!” 在北齐凤家住了一段时间,他才知道凤家的男人个个都洁身自好,他们有自己独特的人格魅力,能抵抗住诱惑。 感情很克制,很爱护家人,有很有幽默感,能给人安全感,别说云禾会爱上凤御,任何人一个女人只怕都抵挡不了这种男人。 就连慕容骁都是,除了凤明薇他没有碰过别的女人,始终身心如一。 这样一对比,他就觉得自己真的比不上,怪不得凤明薇最终还是选择了慕容骁。 从前他也觉得男人三妻四妾实属正常,这世上找不到不风流的男人。 现在,他发现自己眼界低了,慕容骁和凤家的男人就是能够做到,风流也只对自己喜欢的女人,而不是泛滥,处处留情,随便就能抱着一个女人上床。 “我想是你不够爱云禾。” 所以做不到身心如一。 宋九思听不懂他什么意思,“殿下去了趟北齐,变得伤感了呢!” “我不会退亲。” 东方疾言尽如此就没有再多说。 “随你吧!作为兄长我只想妹妹得到幸福。” “作为朋友,本宫已经劝过你了。” 宋九思:“……” …… 东方云禾带着凤明薇回了北漠皇宫。 “郡主……我们现在就去见父皇吗?” 凤明薇道:“我不好暴露身份,要以你宫女的身份陪你去,到时候你按照我说的去跟你父皇谈,再把信给他看。” “不行,我们再见机行事。” 她只能在北漠逗留一天。 东方云禾深呼吸口气,“好。” 知道凤明薇心里着急着去东君国找烈王,她就没有再耽搁,两人进宫后就直接去找了北漠皇帝。 北漠皇帝和北武帝差不多年纪,不过看上去没有北武帝年轻,身体也没有他强壮健康。 大概是因为北武帝有吃她给的丹药,他身体更好。 而北漠皇帝着实沧桑了,头上冒出了白头发,脸上还出现了老年斑,这样一对比,北武帝简直颜值逆天,身体好又显年轻,怪不得北齐后宫那些女人个个为他疯狂,甚至徐莹莹那样的小姑娘似乎在楚王和皇帝之间,最后都选择了要做北武帝的女人。 凤明薇暗暗打量了眼北漠皇帝,心想要是回去夸赞北武帝两句,他估计会躲在被窝里乐死。 “儿臣见过父皇。”东方云禾行礼道。 “云禾回来了?快起来。”北漠皇帝看到女儿就很高兴,看样子天下父亲都一样,遇到女儿就是贴心小棉袄疼爱得不行。 东方云禾能这般任性,天真,善良,就知道是被父母兄长保护得很好的小公主。 “怎么不开心?” “哼,回来的时候遇到了宋九思,女儿觉得晦气。”东方云禾开始女儿撒娇又小棉袄的模式。 北漠皇帝蹙眉道:“云禾别这样,他好歹是你的未来驸马,他都跟朕说了,是他那个表妹先爬他床勾引他,那天他喝醉了才碰了她。” “这都过去很久的事了,你怎么还生气啊!” 东方云禾嫌弃道:“那又怎么样?如果不是他允许那女人住在丞相府,那女人又怎么会有机会爬他床?如果他不是见色起意,心里对我真的情根深种,就算喝醉了,那也不会碰别的女人。” “说白了就是不够爱我,在他心里我不是唯一的,那我就不要这种男人。” “父皇,他还没有跟我成亲就和别的女人睡了,他脏了,被别的女人碰过,女儿不要他做驸马。” 东方云禾使劲摇晃他胳膊,“父皇,我不嫁宋九思,你要是再逼我,我就……离家出走。” 这种威胁的话,她隔三差五就会说一次。 但宋九思也会隔三差五跑来哭诉忏悔,他又多深爱云禾公主。 北漠皇帝想起来瞬间脑壳痛:“那你想谁做你驸马?” “北齐凤家,凤二公子,儿臣觉得他很好。”东方云禾露出少女娇羞道。 “北齐凤家?” 北漠皇帝顿时瞪了瞪眼,“你不要跟朕开玩笑,北齐凤家会跟我们北漠联姻吗?你看上了不行,还得人家同意啊!” 现在谁不想交攀上凤家啊? 要是女儿真的能嫁给凤家公子,那他就捡到宝了。 听他这个口气,就是同意的意思吗? 东方云禾心里激动,忙拿出凤明薇写的提亲信给他,“凤家同意的,这是凤郡主亲笔写给您写的信。” 北漠皇帝吃惊,打开看了眼,里面还有一块定亲玉佩,上面是凤凰的图纹,是一块顶级血玉,价值连城呢! 我滴乖乖! 北漠皇帝心里激动得热血沸腾,“烈王妃真的同意这门亲事?” “那当然了,凤家是她说了算的。她是家主,她给凤御定的这门亲事,那就算数。” 北漠皇帝激动过后就瞬间冷静下来,如果能和凤家联姻那自然是能得到莫大的好处,但事情还得从长计议,“云禾你先回去,朕找你哥哥他们商量一下再做决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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