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世子已经让人进宫了,很快就会有结果。” 夜九枭唇角扬起,眉梢多了抹温柔,“你别着急。” 他最近都在行宫养身体,吃了凤明薇送来的丹药,身体明显好了很多。 现在是不会咳,不会喘。 拥有健康的身体,要追上她,果然还是不一样的。 夜九枭心里很开心,这段日沉下气来养身体,有了明显的效果,没有白费他这阵子的隐忍煎熬,“我吃了你的丹药身体好多了,作为报答,我陪你逛街。” 凤明薇看了看他气色,抓住他手腕把脉,“嗯,的确好了很多。” “我不想逛街,要不我们去聚贤楼等?” 宫里还没有结果,她哪有心思逛街啊! 可夜九枭想她陪自己逛街,“我从小就被拘束在府里,这是第一次难得可以出来看看,你就当陪陪我。” 凤明薇垂眸看着他揪着她的衣袖摇摆撒娇的样子,顿时汗颜,不过夜世子长得太好看,撒起更是让人难以拒绝,“嗯,那我请你吃糖葫芦?” 这孩子没有出过远门一样,应该连糖葫芦都没有吃过吧! “好啊!” 旁边就有人扛着糖葫芦路过,凤明薇过去买了两串给他一串自己拿着一串。 夜九枭高兴的咬着糖葫芦,见她不吃就觉得糖葫芦不香了,“你怎么不吃?” “我刚吃饱,吃不下。”凤明薇笑道。 夜九枭知道她刚从福瑞楼陪烈王用过膳,他眸色阴沉了沉,“你什么时候能跟烈王和离?” 凤明薇蹙眉搞不懂他为什么这么问,以为他就是单纯八卦,她没心情谈论这些事,“夜世子,我真有事,要不改天我再去行宫探望你。” 说着她把另一串糖葫芦也给他,就打算自己进宫去探探消息。 这时候,凤戬却从宫里出来了,身边还跟着东墨使臣。 “大哥。” 凤戬过来朝她点头表示没事,“皇上让我留在京城负责行宫的安全。” 说白了就是给夜九枭做护卫。 夜九枭派使臣进宫投诉说他有东西丢了。 说行宫不安全,要派人保护。 夜九枭是来北齐治病的,不过他是东墨夜王的儿子,不能随便打发,不然搞不好就会影响两国和平。 而且夜九枭点名了要凤戬给他守行宫。 东墨夜王和北齐凤王在战场上曾经厮杀过无数次,夜王唯一的败笔就是曾经败给凤王刀下,两人可以说是不死不休的死对头。 夜九枭点名要凤戬做他的护卫,这在外人看着是有意羞辱凤戬。 实则吧,是为了帮凤戬留在京城。 凤戬不太愿意接这个活,可不接就得去南域或者回西北城。 他媳妇有了身孕,儿子和妹妹都在京城,小的小,弱的弱,他就想留在京城,这才能更好的保护他们。 没办法只能接了这道命令。 本以为夜九枭会趾高气昂的羞辱自己。 可哪知道,夜九枭看着他,十分客气,还语出惊人,“大哥,以后就安心留在行宫,本世子没有那么快回东墨。” 凤戬鸡皮疙瘩掉一地,“谁是你大哥?夜世子你不要乱认亲戚。”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夜王的儿子居然对他这么客气? 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夜九枭看了眼凤明薇,耳根微红了红,想说等小薇薇和离了,他就会上门提亲求娶,等凤明薇做了他的世子妃,那他迟早都是他的大舅子,喊大哥没错的。 “郡主,帮我调理好身体,本世子心存感激,从今往后她就是本世子的大恩人。” “她的大哥自然就是本世子的大哥。” “她的事也就是本世子的事,谁敢欺负她,本世子第一个不饶恕。” 凤家兄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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