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泉空间,农家傻女要翻身_第440章 老市侩是名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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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承宇没想到马威远的效率这么快,一回去就给他推荐上了。
  客厅中,男子放下手中的纸卷。
  “江公子,你的文章才情横溢,且文辞优美,不愧是马老将军推荐的人。”
  江承轩得了大家的赞赏,心里也很是雀跃。
  自从眼疾痊愈后,他还是第一次这么发自内心的喜悦。
  大哥曾跟他说过,马将军要为他写推荐信,让他到清泉镇上最好的私塾读书。
  他还以为对方只是说说,一笑置之。
  没想到,月月刚回来,那孙老师后脚就到了。
  “孙老师,您过奖了。”
  “老师才情冠绝皓月,还曾指点出不少状元榜眼,就连朝廷中也有不少老师的学生。您才是真的满腹经纶,博学多才。”
  江月儿在门外听着两人的彩虹屁,忍不住打了个呵欠。
  在她即将睡着的时候,两人终于从座位上起身。
  “江公子,不知何日能到清风私塾报到?”
  “随时动身。”
  “好,那便定在两日后吧,你与新收的弟子一同上课。”
  “没问题,谢过孙老师。”
  孙文胜脸上是得体的笑容,他的视线上下扫过江承轩的衣饰。
  对比起清风私塾里的,是清寒了些。
  可这是马将军亲自推荐的,就让他卖个人情面儿吧。
  江承轩已经十九了,虽没上过正式私塾,但也懂一些人情世故。
  他从袖里掏出一个小锦袋,塞到了孙文胜手中。
  “孙老师,小小意思,就当是学生给您的拜师礼了。”
  “呵呵,承轩,不必客气,收回吧。”
  孙文胜摸了摸袋里的东西,有点小,心里不免有了嫌隙。
  这还不如不给呢。
  “孙老师,您就收了吧。这紫珍珠虽小了些,可也算是品相完美,是舍妹精心挑选的。”
  得知自己有可能见到塾师,江承轩老早就向江月儿讨了颗珍珠,还执意要给她钱。
  这珠子在万灵之境里,就跟弹珠一样不值钱。
  江月儿谢绝了哥哥递来的银票,还特意从空间里撬了好几个大河蚌,才选了这么颗完美的紫珍珠。
  知道孙文胜教过的学生非富即贵,全都是有权有势之人。
  他们送的礼自然也不能太寒酸。
  只是孙文胜来得急,江承轩还没赶得上买个礼盒,只能仓促地找了个锦袋放着。
  把紫珍珠从袋里掏出,江承轩放在掌中。
  他的皮肤比一般男子还要白皙,将暗紫色的珍珠衬得更加闪耀亮泽。
  孙文胜见过不少宝贝,却极少看到这般体积的大型异色珍珠。
  灰白的眉毛跳了跳,压住内心的狂喜,眼睛忍不住地瞥向那颗价值不菲的珍珠。
  “承轩,这太贵重了,老师不能收...”
  江月儿听到,忍不住捂住了嘴。
  有了珍珠,就连关系也升了一级,不叫江公子了。
  忍不住好奇,偷偷往里瞧去。
  只见那孙老师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紫珍珠,眼睛都快看直了。
  这人那么市侩,真的是名师吗???
  孙文胜嘴里拒绝着,手上却很诚实。
  捧着珍珠的手,始终向着自己,没有给回江承轩的意思。
  “老师,您就收了吧。学生清寒,也想不出有什么好东西能献给您了。”
  江承轩笑了笑,将孙文胜的手指合拢,包裹住珍珠。
  眼见对方没有收回的打算,孙文胜的心情大好。
  手腕一转,便将珠子收好,嘴里不住地称赞着江承轩。
  “那承轩,就这么定了,两日后见。”
  “好的,我送老师出去,请。”
  “请。”
  两人客套地走到门外,江承轩满脸笑容地将孙文胜送走。
  回来的时候,上扬的嘴角就没下去过。
  江月儿懒洋洋地躺在贵妃椅上吃着葡萄,“哥,送走那老市侩了?”
  闻言,江承轩皱着眉,捂住了她的嘴巴。
  “可别这么说,这孙老师德高望重,教出的状元没有十个也有八个,朝中桃李至少百人,你别瞎嚷嚷,让人听见了不好。”
  “再说了,我占了清风私塾一个名额,相当于把一个富人家子弟给挤走了,总得给人些补偿。”
  自从江桓的事件过后,江家兄弟才知道自家妹妹出色的能力引来了多少觊觎。
  怀璧有罪。在这个时代里,他们江家只是无权无势的农村人,若是出了什么引人注目的东西,别人只要动动手指头就能抢走。
  拍卖会上江月儿的一袋子价值连城的珍珠已经够惊人了,幸好有了医圣传人的名号护航,还有马威远和游逸之的庇护,躲在暗处的野狼还能收敛些。
  天知道现在会不会有人躲在墙边,偷听他们讲话。
  还是小心为上的好。
  妹妹被诬陷入狱这样的事情,他可不想再来一次。
  那孙文胜爱财,都写在脸上了。
  可人家确实有这个实力,每天都有人捧着大把钱财求着他收。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
  好的时候,身边人全是笑的。
  看着年纪轻轻,却像个老学究似的二哥,江月儿拨开了他的手,不住地点头:“哥哥教训的是,月月知道了。”
  能让哥哥放心,她嘴上服服软又有什么?
  女子嘴里说着知道,可眼里的光芒一闪而过,那眼神就像一头小老虎似的,桀骜不驯。
  江承轩一看就知她说的是违心话。
  刮了刮小翘鼻,宠溺道:“调皮!”
  江月儿朝他吐了吐舌头,从自己的随身小包里掏出了一个小牛皮袋。
  嘴里调侃道:“哥,你这么大年纪了第一次上学,给你的!”
  “这是什么?”
  江承轩接过,打开一看。
  黑色野牛皮做成的笔袋中,各有粗细不等的羊毫,狼毫各五根。
  还另有三根以兔毛做成的紫毫。
  刚才趁着二哥与那老市侩聊天的瞬间,她偷偷入了一趟空间。
  到了新鲜落成的迷踪林里逛着,却忽然发现了那天带头袭击她的狼王。
  正愁着给二哥送什么入学礼物呢,一看到狼王,她的眼睛瞬间亮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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