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结束后的几天,李逍遥突然一改往日的惰性,将自己所负责的各项工作都亲力亲为全部重新梳理的一遍。 别说,还真的填补了很多工作流程上的漏洞,不过在整理实验室相关工作中,李逍遥也发现实验室的研究员原来已经出了很多成绩和成果。 就比如说,火枪系列,现在实验室已经研究出了手枪系列,而且据说李泰还给李世民送了两支,李世民拿到后,简直就是爱不释手,将李泰大大的夸奖了一番,还特意让李泰又打造了十八支,用来奖励给凌烟阁二十四功臣的,已经逝世的,则由其子嗣继承,更多的算是一种荣誉。 但是最后手枪并未获得大规模制造的许可,原因是射程短,实战能力有待改善。 不过这一点,李逍遥也没有什么遗憾的,毕竟在这个大部分还是冷兵器的时代,步枪确实比手枪更适用于军队,手枪倒是有些像是解决私人恩怨的一种武器。 其中有个研究员还提出了一种连发火枪的概念,现在已经在进行研究了,李逍遥大概看了一下,基本上就是机枪的雏形了,虽然很多地方还差强人意,但是这说明,第二代的研究员已经开始在自主思考了,这是一件好事。 而且在李逍遥离开的这段时间,内燃机和汽车已经进入了量产阶段了,不过由于还是早期型,李泰对各项数据不是很满意,所以并没有大规模的生产,只是进行了小部分生产,而且都是供官府内部使用,并不对外销售。 但是这也让各大衙门州府争得头破血流,毕竟这东西实在是太方便了,一辆车能顶百来十人的劳动力了。 李世民看到后也是单独召见了李泰,详细的了解的汽车产能问题,希望李泰能加大汽车生产力,因为李世民已经快要被三省六部的各个主管烦死了,那段时间,每天一睁眼,李世民就要面对各位大臣伸手要车的局面。 什么,修河堤,运宅粮,部队训练,商队运送货物,反正就是好处多多。 不过李泰最终还是没有同意,其实也不是李泰同不同意的问题,主要是大唐的铁生产量就那么一点,没有原材料啊。 李泰顺便就像李世民提出了加大大唐钢铁生产量的意见,因为现在不管是火枪,大炮,汽车,还有很多实验室正在研究的项目,都和钢铁有莫大的关系,现在要是在不增加大唐的钢铁生产量,恐怕实验室的成果就只能当摆设了。 “你父皇怎么说?” 李泰这个意见很中肯,也是李逍遥之前一直忽略的重要问题,确实,以后很多东西都和钢铁有关,就像前世自己的祖国一样,不过那时候,好在领头人眼光长远。 “父皇当时就是考虑考虑。” “考虑考虑?看来这火候还不够啊,我明天进宫找陛下在聊聊。” 加大钢铁生产量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了,李逍遥觉得自己有必要在加把火。 “行,你在去说说,想必父皇那边因该能同意。” 李泰这两年越来越有科学家的内敛的,很多事考虑的也不在像之前那么简单,性格也不在浮躁,这一点让李逍遥很是欣慰。 李逍遥回府后,好好的想了想,扩大钢铁生产明明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为什么李世民会犹豫再三。 “可能还是两个原因,一就是扩大产能的前期投入太大,可能会引起一些官员的反对。二就是这个钢铁产业触及到了一些人的利益。” 以上两点是李逍遥能够想到的,其中第一条还好处理,按照李世民的风格,应该能解决,但是第二条就有点麻烦了,因为大唐最大的铁矿供应商就是李世民的小舅子长孙无忌。 经过一晚的深思熟虑,李逍遥也算是做好了准备,所以第二天早朝的时候,就在外面候着了。 早朝结束后,官员们陆续从大殿出来,看着许久不见的李逍遥也是一脸的惊奇,而且还是在宫里。 这明显就是在等陛下退朝,商量一些秘密的事儿。就更让人好奇了,毕竟每次有李逍遥的时候,朝廷都会有大动作,众大臣心里也是瞬间警惕起来,不知道这次的事情和自己有没有关系。 不过也有关系要好的同僚,见到李逍遥后,热情地打起了招呼,毕竟数月没见了。 “听说你陪太子出巡了,怎么样?” 程咬金作为李逍遥的老铁,自然是最开心的一个。 “哈哈,还行,挺顺利的。” “嘿嘿,处墨那小子跟你出去,回来捞了不少,还想瞒着我,我直接打断一只腿,还不就老老实实钱都教出来饿了。” 看着程咬金得意笑容,仿佛在一场斗智斗勇中赢了一样。 李逍遥心中则是一万头草泥马跑过。我靠,这他妈还是不是你儿子,这么狠? “待会完了,记得来府上吃酒,我就上几个老人,咱好久没热闹热闹了。” “好。” 又和其他人寒暄了几句,李逍遥就被值班太监叫进去。 “李爵爷,陛下有请。” “哟,这不是老刘吗,好久不见了,最近身体咋样啊。” “嘿嘿,托爵爷的福,身体还行。” “对了,上次送到雪梨膏应该快吃完了吧,我明儿让人再给送点,最近好像是没怎么听到你咳嗽了。” 刘公公之前,天气一凉就不停地咳嗽,好几次因为太厉害,还告了假,生怕影响到圣人,不过作为值班太监,哪能长时间不在身边伺候的,看了御医也没见好转。 一次偶然李逍遥听到刘公公咳嗽,让人送来了雪梨膏,让其没事儿就喝着玩,没想到还真有效果。 “真是谢谢爵爷挂心啦。” 刘公公自打几年前给李逍遥第一次送圣旨的时候,就对李逍遥不带有色眼镜看待自己,有了好感,要不是碍于自己是内侍,恐怕早就和李逍遥把酒言欢,兄弟相称了。 因为种种规矩,导致刘公公明面上,只能尽量和李逍遥保持距离,但实际上却是对李逍遥巴心巴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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