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兹蒙突然率领七万大军来到程咬金阵前叫战,程咬金被阿兹蒙这一手整蒙了,外面可还下雨呢。 阿兹蒙此时心也是一直悬着,他在赌,赌唐军的火枪在雨天无法使用,一旦唐军失去了火枪的优势,自己的突厥铁骑依然是草原上最勇猛的战士。 两军很快就形成对垒,这种对垒在双方心里都是觉得是对自己最有利的,阿兹蒙想着火枪一旦失效,自己的骑兵,就能直接横扫过去,将唐军一举击败,而唐军程咬金这边,突厥就在自己面前站成一排,简直就是对火枪的侮辱。 唐军列队完毕,突厥也开始发起了冲锋。一千米,八百米,五百米,三百米。 “瞄准” 程咬金这边火枪兵已经达到四千人,在原有的基础上翻了一倍,在面对突厥七万骑兵的时候,压力小了许多,如果运用得好,全部吃下这七万人也不是不可能。 “射击” 依然采用的是分段射击法,大片的突厥士兵倒下。 阿兹蒙赌输了,已经开始冲锋的骑兵,在下令撤回已经来不及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骑兵成片地倒下。 唐军经历了这段时间的实战,火枪兵和其他近战兵种配合更加默契了,火枪负责远攻,近战兵种就在火枪兵身后,主要是保护火枪兵被近身后的战斗。 所以此时火枪兵,只需要全力朝后冲锋的突厥骑兵开枪。不需要分心考虑其他任何事。 眼看大势已去的阿兹蒙,此时已经心生退意,将自己的心腹聚拢在一起,准备逃跑了。 程咬金这次哪会这么容易就放他走,亲自带领五百枪骑兵和两千近战骑兵朝着阿兹蒙逃跑的方向追去。 ------------------ 长安城 “捷报,捷报,征北大军程将军一举歼灭突厥骑兵五万人,俘虏两万,活捉突厥第一勇士阿兹蒙” 传令兵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年,没这么舒坦过了,这可是天大的好消息,以往都边境传来的都是被突厥侵犯的消息,没想到突厥也有今天。 正在早朝的李世民和文武百官,都听到了传令士兵在大殿里的中气十足的声音,自豪的语气仿佛就像他亲临战场一般。 “哈哈,诸位爱卿,都听见了吗,灭五万,俘虏两万,这可是前所未有的好消息啊。哈哈” “臣等恭贺陛下” 坊间,某酒楼。 “诸位听见了吗,征北军大胜啊” “哈哈,痛快,痛快,年前我在街上还遇到一伙突厥野人,那嚣张跋扈的劲儿,跟他妈长安是他们的地界一样。没想到他们也有今天” “哈哈,诸位今儿高兴,全场我请了” “诸位今日全场消费,张公子买单” “呜呜呜呜” 某说书人 “只见那李县男手起刀落,刚才还不可一世的突厥人轰然倒地,只淡淡地留下一句,欺我大唐者死” “好” “说得好” “好” 不得不说这位说书人是会蹭热点的,趁着这段时间征北军屡屡得胜,说书人也讲起了李县男的一些光辉往事,至于为什么不讲其他几位将军的事迹,主要是瓦岗故事观众都听腻了。 “说书的,再讲一段啊” 见说书人将观众打赏捡起来之后,开始收拾东西,观众们有些不乐意了。 “诸位,今儿确实已经太晚了,明日请早,明日给大家讲一段精彩的。” “先透露一点儿呗” 现在观众可没以前好带了啊。 “关于这场征北战获胜的关键,李县男亲自研制的一种克制骑兵的秘密武器” 观众听到这顿时来了兴趣,心里都在咒骂这说书的,这不是诚心不让人睡觉吗。 诸如此类的事在长安到处都在上演。这个时候的大唐还是非常团结和爱国的。 长安今晚注定又是一个难眠之夜。 ----------------- “长安送来了一批手雷” 李泰坐在李逍遥面前,气喘吁吁的说着,刚跑完五公里的李泰,确实有些累了。 此时的李泰已经完全脱胎换骨一般,脸上的棱角分明,身上的肥肉已经甩掉一大坨了,以前李泰给人的第一眼就是胖,胖得跟个球一样,现在的李泰是壮,和以前俨然是两个人。 “手雷已经研制好了?” 李逍遥想着,手雷的项目是给李泰的,李泰不是跟着自己出来了吗。 “你看不起我是不是,这小东西,我出发前就已经绘制完图,交给研究院进行最后的论证和制造了” 李泰在科学研究方面还是有着自己的骄傲。 “要不要送到前线去?” 李泰非常期待自己研制出来的手雷在战场上炸得突厥到处飞。 "暂时先不要,手雷在平原上和骑兵没有什么优势,而且前线士兵没有经过训练很容易造成误伤" “哦” 李逍遥的分析是对的,手雷最大的优势是巷战和山地战,在平原和机动性强的骑兵是没有任何优势的。还不如留下来,让丰州大营留守的士兵先进行练习并学会如何正确使用手雷。 程咬金打败阿兹蒙之后,缴获的物资更是开战以来最丰富了,光战马就有数万匹,更别提兵器和其他物资了,李逍遥这边人手已经严重不足了,只好申请长安单独派人来,将这些马匹和物资还有阿兹蒙这个俘虏押送回长安。 ---------------- “阿兹蒙这个蠢货,白白葬送了我十万突厥勇士” 颉利一直指望着阿兹蒙能有所作为,没想到这个平日里吹嘘自己多么厉害的第一勇士,居然是个废物。 “大汗,根据探子们的汇报,大唐军队现在隐隐有三面合围之势,大汗要早作打算啊” 颉利手下也并不全是蠢货,只是之前颉利好大喜功,被阿兹蒙这种只会打嘴炮的人抬得太高,听不进这些忠言逆耳。 “诸位有何妙计” 颉利眼神扫视着自己的这些文武大臣,这些突厥人从小就没读过书,能有什么好计策。 “听闻大唐后勤大营在丰州,丰州恰好与突厥相邻,大汗可亲率一支大军突袭丰州,这些大唐军队没了补给,一切都不攻自破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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