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台上包括李世民在内,都是战场上的老手了,经过一上午的检阅,哪还能不清楚这批经过训练的火枪兵到底有多牛逼。 “陛下,这一万火枪全部给俺老程,老程定将颉利活捉献于陛下” 程咬金的脸皮厚,是世人皆知的事情,这个时候先下手为强,后下手喝汤。 “呔,你这匹夫好不要脸,总共就一万火枪兵,你全要去了,咱哥几个怎么办” 尉迟恭可不管这么多,你老程都不要脸,索性咱都不要了。 除了李婧和秦叔宝,其他武将全都争了起来,几个脾气本就火爆的,还差点动起手。 “行啦,瞧你们那点出息,这次是因为时间不够,有贤弟在,以后火枪兵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 李世民实在是忍不住了,他其实也很理解,火枪兵对武将的诱惑,起码目前看来,火枪兵已经是这个时代,最接近于无敌的兵种。 “既然药师是此次北伐元帅,那就药师来安排吧。” 李世民赶紧找到一个背锅的,自己却溜了,嗨,都是多年兄弟,谁多谁少,都不好,还是交给药师算了,反正他得罪人也不是第一次了。 皇帝跑了,留下了一众武将,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李婧。 李婧此时心里也是一万头草泥马奔驰而过。每次都是我来背锅,太不厚道了。 “好啦,火枪兵,知节两千,叔宝两千,敬德两千,我中军再留两千。” 李婧为了不得罪人,也只能用平分的办法。 “还剩两千呢?” 众将很快就发现还剩两千。于是再次将目光望向李婧。李婧这下犯难了,刚才估算错误,居然还多出两千。这可如何是好。 “不如各位考虑考虑我” 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李逍遥突然弱弱的说了一句。 “剩下两千给李县男,草原广阔,后勤补给线长,留两千火枪兵合情合理” 李婧排了板,这个分配的事情就这么决定了。 随后将军们都离开了,就等着明天火枪兵送货上门。 当天晚上,火枪训练营安排了最后一顿晚饭,晚饭也是异常丰盛,整整一万人都集中在训练场用餐。 “各位,喝了这碗酒,咱们明儿就分道扬镳了。但是请记住,不论分去了哪里,都是为大唐效力,都是咱火枪营的弟兄,还是那句话,有困难了,言语一声,你我一时弟兄,一辈子就是弟兄,我在长安,等着诸位兄弟建功立业,干” “干” 一万人的声音,震耳欲聋。气氛一下就被调动起来了。 这一刻,所有火枪营的兄弟都认可了李逍遥这个长官。 -------------------- 第二天一早,一万人都早早收拾好行李,分五个方队,站在训练场等待分配,为了公平起见,分配采用的事抽检制。 火枪因为是李逍遥研究出来的全新兵种,所以在编制上也区别于传统部队,采用的李逍遥那个时代的军队编制,李逍遥任团长,下辖五个火枪营。 “一营前往骊山大营,统领为李婧” 一营两千人立马站起来,背上自己的行囊和火枪,整齐有序的前往骊山大营。 “二营前往长安左武卫,统领秦叔宝” 二营两千人立马站起来,背上自己的行囊和火枪,整齐有序的前往长安左武卫。 “三营留守火枪训练营,统领李逍遥” “哇。。。。。” 三营听到这个结果,顿时忘却的军纪,欢呼了起来,其他四营也是一脸的羡慕。 “四营前往长安金吾卫,统领陈咬金” 四营两千人立马站起来,背上自己的行囊和火枪,整齐有序的前往长安左武卫。 “五营前往长安右武卫,统领尉迟恭” 五营两千人立马站起来,背上自己的行囊和火枪,整齐有序的前往长安左武卫。 浩浩荡荡的一万人瞬间离开八千,昨天还热闹的火枪营,现在就剩两千多人了。 不过剩下的这两千人,李逍遥是由绝对话语权的,所以为了在提升一下这两千人的实力,他来到了马政司。 “李县男,您可别为难我,我知道您是负责北伐后勤,但是也没必要要两千匹战马呀,您这是后勤啊,还是先锋啊” 马政司官员一脸无辜的看着李逍遥,不过也习惯了,谁让马政司品级都不高呢,不过因为大唐军马管理制度严格,一般也没有谁会直接跑到马政司来要马,还张口就是两千匹,这不要命了吗。谁敢批? “你管我,反正你不给,耽误了补给运输,你担待的起吗” 李逍遥可不管,反正耍起了无赖。 “下官担不起,但是没有手谕就没有马” 好家伙,李逍遥算是碰上对手了,本以为自己够无赖了,没想到遇到比自己还厉害的牛皮糖,油盐不进啊。 李逍遥好说歹说,威逼利诱手段都用上了,对方就是不点头,来大唐两年了,今儿算是栽在这小小的马政司了。 “你叫什么名字” 李逍遥无赖只能离开,不过最后的倔强,让他想要知道对手的名字。 “下官薛仁贵” 靠,这小白脸居然是薛仁贵。李逍遥转身离开时,明明看到了薛仁贵嘴角的一丝诡笑。 “不可能,薛仁贵是名将。不可能,不可能” 李逍遥努力甩了甩头。后门走不成,只能是走正规流程了,直接进宫面见皇上,找皇上批条子。 “贤弟今日居然有空来宫里,北伐之事已经准备妥当?” 李世民心想没记错的话,这今天应该是火枪兵分配的时间。 “回陛下,微臣正是为了北伐之事而来。” 在李世民面前,千万不要说谎。 “何事还需贤弟亲自跑一趟” 李世民有些好奇,已他对贤弟的了解,一般都是得过且过,不怎么在找麻烦,不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 “微臣是想申请些马匹已用后勤运输” 李逍遥还有些不好意思了。 “嗨,这点小事,贤弟何必亲自跑一趟,直接让人去马政司就行了。” 李世民当时什么事呢,原来就这点小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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