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默,你爹每个月给你多少零花钱” 李逍遥坐在王氏老宅的院子里,享受着温和的日光浴,周边全是忙碌的侍卫和仆人在忙着清点和搬运所有值钱的东西。 “院长,我爹一个月就给我一贯零花钱” 看着程处默委屈的觉着香肠大嘴,李逍遥就想笑,一贯钱也不少了,如果是普通的一家三口,一贯钱足够他们生活好几个月了。但是作为长安的官二代,确实少了些,连去一次青楼都不够。 “哈哈,你还委屈上了,放心,既然皇上将这抄家的差事给了我,你看上什么,想拿就拿” 李逍遥轻巧的语气,仿佛这里是他自己家一样随意,程处默哪敢。 为了避免被人抓住把柄,李逍遥特意找了十几个账房,分开进行盘点,而且这些账房,有公家的还有李逍遥自己人,这样最后总账是多少,只有李逍遥一人知道。 “法克,这些狗日的世家居然这么有钱。在弄死一两家,李世民打突厥的钱都绰绰有余了” 不得不说王氏不愧是经历了几百年的豪门家产足足清算了十来天才算清楚,最终的数量,即便是李逍遥已经有了心理准备,还是被吓了一跳。 “这段时间辛苦各位了,每人赏十两银子” “谢爵爷” 李逍遥对下面的人,从来都很大方,尤其这次钱还不用花自己的,仆人和侍卫没想到还有这么丰厚的赏钱拿,个个都高兴的合不拢嘴。 至于站在身边的程处默,李逍遥直接丢给他一个包袱。程处默不明所以,毫不在意的打开包裹的一个角,里面金灿灿的元宝立马发出耀眼的光芒。随后又立马紧张的将包裹盖好。 “可以吗?” “放心,低调一点” “好勒,嘿嘿” 程处默大概算了算,自己就算领一辈子的零花钱,也没有这包裹里多,果然跟着院长混是没错。 随后李逍遥在夜晚的时候,全部运进宫里,一半进了国库,一半进了李世民的内帑。 “贤弟,这当真有这么多?” 我靠,大哥你好歹是大唐的皇帝,别这么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好吗。 “陛下,确认无误,分账本由十几位老账房,核算了好几遍,我亲自汇总,不会有错” 过惯了苦日子的李世民,突然之间有钱了,怎么办,该怎么花。我要吃肉,我受够了,每天三餐都是咸菜,我要吃烤全羊,我要喝美酒。我要学满清皇帝,每顿吃一百零八个菜。等等,满清是什么鬼。 “陛下,你干嘛,别吓我啊” 李世民哭了,李逍遥看得出来是委屈,此时这内库房,只有君臣二人,李世民看到王氏的财富居然比自己的国库还多,委屈的泪水再也忍不住流了下来。 “贤弟啊,你不知道,朕苦啊,这些年,朕励精图治,每天只能睡三个时辰,天天被一群大臣围着吵,前几年国库缺钱,房相提议大家缩衣节食,将多余钱财暂借给朝廷,可这帮狗日的世家,个个在朕面前哭穷,你知道他们才捐了多少钱吗,几家加起来才一千两。哈哈哈,好笑吧” 说着是笑话,实则李世民哭的更伤心了。 是啊,李世民作为皇帝,在中华历史上绝对能排进前三了。如果不是这些世家,他的成就远不如此。 “陛下不必忧伤,早晚我君臣定将这些帝国的蛀虫全部连根拔起,到时候他们的财富都是大唐的,现在咱们就把他们当猪,先养着,等养肥了再杀” 李逍遥自己都觉得这会自己特别像皇帝身边的奸臣,一副要陷害忠良的样子。 “贤弟说得好,把他们当猪先养着。说得好,说得好,哈哈” 经过李逍遥的开导,李世民心情瞬间好多了,立马换上一副明君的面孔。 “贤弟,你说咱突然有了这么多钱,干点什么好呢” 李世民还是打算和贤弟商量一下,如何安排这笔巨款,毕竟这件事,不能让太多人知道。 “那陛下,您的愿望是什么呢。” “当然是先消灭突厥,然后在征服高句丽,让四海臣服,万国来朝” 李世民的宏愿从来都没变过,不管什么时候。 “那陛下想要征服他们,咱们缺什么呢” “贤弟,咱们缺的太多了,兵员,粮草,兵器,后勤,粮草问题,因为有你的土豆和红薯,所以基本被就解决了,现在主要是兵器,后期和兵员” 李世民从来都不是一个甩手掌柜,对自己国家的事情非常清楚,尤其军事方面。 “陛下,其实兵员和兵器,我个人觉得是一个问题” 李逍遥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贤弟有什么想法不妨说出来,愿闻其详” 李世民知道自己贤弟一直都与众不同,脑袋瓜里也不知道装的是什么。总是有一些天马行空的想法和建议。 “陛下说的兵员,无非就是觉得士兵不够用是吧” “是的” “那么咱们在不能提升士兵数量的情况下,咱们可以提升士兵的质量啊。” “提升质量?” "对,咱们可以提升士兵的战斗力,让他们以一敌十,甚至以一敌百。" “贤弟莫要开玩笑了,咱们大唐军士虽然勇猛,但是不得不承认对阵突厥的骑兵,咱们并不占优势” “这就是我接下来要说的,我们可以在武器上下功夫,想办法,突厥骑兵之所以厉害,是因为他们的速度快,机动性很强,咱们只要发明一种远程武器,就能扭转乾坤” “哈哈贤弟啊,想法不错,以前咱们也试过,弓箭的射速还是太慢了,最多发射一两轮,骑兵就已经到了跟前,而且训练一个弓箭手至少需要一到两年的时间,大唐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啊” 李世民有些失望,本来以为贤弟会有什么好的办法,没想到还是老一套。 “陛下想来是误会了,我说所的远程攻击武器,可不是弓箭这种落后的淘汰产物。我说的是火枪,一种射速超过弓箭十倍,射程达一百米以上的武器,而且训练一个火枪手,最多只需要一个月” “哦,当真又如此神奇的兵器” “陛下,你要相信科学,科学能让很多不可能的事,变成可能,但前提需要大量金钱的投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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