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人在楼下喧哗” 李世民和一群大佬正在忆当年呢,突然楼下一阵喧哗,好像还是冲着楼上自己这个包间来的。 李逍遥见大家都稳如泰山,意思就是我官小,我去呗。 李逍遥刚关上包间的门,走到楼梯口,就和一群准备上楼的二代碰个正着。 “小子,就是用了爷的包间是吧,赶紧麻溜儿的滚蛋,爷就不收拾你” “对,赶紧滚,今儿爷高兴,不想见血” 一群人七嘴八舌的简直把李逍遥头都快吵晕了。 “各位,抱歉了,今天包间各位是上不去了” 李世民和各位大佬正嗨着呢,李逍遥难道去找李世民说,皇上,这有群二代要坐咱包间,咱让一让? 领导既然安排了任务,那必须圆满完成,不能让领导失望啊,这刚介绍一群大佬认识,眼看就要走上人生巅峰,可不能被这帮小屁孩儿毁了。 “你们是何人” “我乃侯赛因,家父潞国公侯君集” “我叫程处默,家父卢国公程咬金” “我叫程处亮。,家父卢国公程咬金” “我叫。。。。,家父。。。” “我叫。。。。,家父。。。” 。。。。。。 原来是一群官二代,怪不得敢这么肆无忌惮。 “这个不是我不让你们上去,你们老子刚好在上面,你确定你要去?” 本来侯君集的儿子,李逍遥倒无所谓,但是程咬金的儿子也参与其中,就不得不善意的提醒一下了。 “好胆。安敢辱我,我看这是和龙潭虎穴,我侯赛因偏要闯上一闯” 说罢,一掌推开李逍遥,一脚就踢开包间大门,一群二代正欲大放厥词,看到你们人时却呆住了。 “跪下” 还不等李世民开口,侯君集就先喝住了这群小崽子。程咬金看自己两个位子居然也参与其中,直接就上去一顿暴打,这一顿操作,弄得一向心疼独子的侯君集也不得不上手。参与了虎毒食子的演绎。biqubao.com 听到程处默和程处亮已经侯赛因的哀嚎,其他二代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好了,意思意思就行了" 李世民当然不会为了这点事,和小辈生气,打了打了,也差不多了。其实这就是程咬金的聪明之处,当着皇帝的面打一顿,最少不会被皇帝处罚。 “小浑蛋,还不赶紧谢陛下,再来见过几位叔叔” “见过陛下,见过几位伯伯叔叔” 一群官二代见陛下都发话了,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 “还有这位是陛下的族弟,新进的安定县男,李逍遥,你们叫李叔叔” 程咬金指着门外站着的李逍遥。 “李,,,李,,,叔叔” 一群官二代看着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李逍遥,居然和在座的大佬是一个辈分,自己居然要叫叔叔,信息量有点难大,一时间有点接受不了,最主要的是,刚才还和这位叔叔起了冲突,不知道自己这位叔叔会不会给自己穿小鞋。 “叔叔” 没办法,毕竟是陛下的族弟,辈分在那,一群二代也只能磕头叫人了。 “诶,乖” 李逍遥其实刚开始也并不是怕什么,只是单纯的想给程咬金面子,至于侯君集这个反骨仔,自己根本就没放在心里。 说句狂妄点的话,在座的就是一起上,也伤不了李逍遥分毫。毕竟吕布战力可不是开玩笑的。 磕头的时候,没人看见侯赛因的脸上露出一丝阴霾。 李逍遥也是万万没想到,今天这一出之后,自己的名声已经在长安城的二代圈子里出了名了,本来这些二代平日就没什么正事,好不容易平淡的生活有了一些八卦,这叔叔的名号就越传越离谱了。当然这也是后话。 被这群二代一打扰,李世民也没了兴致,顿时就散伙回宫了。 “贤弟走,带你去个好地方” 李世民离开之后,程咬金迫不及待的带着李逍遥跟做贼似的,东拐西拐。 “春满楼” 李逍遥一看这名字就大概猜到这是什么地方了。 "哟,爷可是好久没来了,快里面请" 老鸨子看到熟客来了,老远的就在打招呼,往里迎客。 “大哥看样子没少来这地方啊” “嘿嘿,偶尔,偶尔” “大哥,我比较洁身自好,还是你玩吧,我就回了” 男人没有不好色的,但是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来这种地方,李逍遥心里还是有些嘘。 “贤弟别走,不是让你来干那事儿的,今日这春满楼当家花魁出题的日子” “出题?” “对啊,你可不知道,今日是春满楼当家花魁芙蓉出题会客的日子。” “现在小姐都开始提要求了吗?” “贤弟,这芙蓉可不是一般的青楼女子,她还是处子之身,卖艺不卖身的,到现在还没有人见过她的真面目,据说她长得貌若天仙” 貌若天仙可能已经是程咬金唯一会的形容词了。 “大哥等等,你这是个病句啊” “病句?” “你说至今还没人见过芙蓉的真面目,但是你又说她貌若天仙,这不是病句吗,都没人见过,貌若天仙是什么情况” “贤弟,这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芙蓉真的貌若天仙” 天仙你妹啊,铁粉是吧,我真服了。 “欢迎各位贵客光临春满楼,大家都知道今儿啊,是咱们春满楼每月一次的诗词大会,获胜者有机会被芙蓉姑娘邀请一起探讨诗词。” “老鸨子,规矩爷都知道了,赶紧开始吧,爷这次一定要一亲芳泽” “哈哈,王员外,就你肚子那点墨水,怕是芙蓉姑娘的洗脚水都喝不上热乎的吧” “李掌柜,你也好不到哪里去,你外宅养的狐狸精不是被你家大妇发现了吗,怎么,都处理好了?我可听说你夫人断了你的月钱啊,怎么还有钱来这春满楼啊,哈哈哈哈” “你。。。。” “哈哈哈” 两人应该认识,相互的揭短,其他人也是乐于当笑话听。 “好了,各位,来者都是贵客,下面有请芙蓉姑娘” 二楼的房门打开,只见一女子身着轻纱素衣,脸上蒙着半透丝巾,缓缓的走到台前。 所有人都看呆了,李逍遥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在没人见过真面目的情况下,还形容此女子貌若天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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