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带着程咬金和尉迟老黑走了,临走李世民将自己随身佩戴的玉佩送给了李逍遥。 “贤弟莫要推辞,这是当大哥的,送给你的见面礼” “哈哈,二哥这次没带,下次一定补上” “俺也一样” 程咬金和尉迟李世民都送礼了,自己也不好不送,但两位莽汉平时身上除了带点儿钱,确实没有别的东西了,玉佩啥的,身为武将可带不管那玩意儿。 “既然几位哥哥有心,那我就收下了,当弟弟的,也给三位哥哥送点小礼物” 李逍遥假装在衣袖里摸了摸,掏出了三只单管伸缩望远镜,一人给了一个。 “贤弟这是何物呀” 李世民三人摆弄了半天也搞不明白这是什么东西,只要开头问到。 “这这是望远镜,你只需这样,在这样” “哇,千里眼” 程咬金在李逍遥的解说下,学会如何使用,远处小巫山的果农直接出现在了眼前,下了程咬金一跳, 李世民看后更是震惊的说不出话,尉迟敬德在用了之后,也一脸震惊,似乎有话想说,但是又被李世民一个眼神阻止了。 “贤弟,这可真乃神器啊” “大哥过谦了,一点小玩意儿” “贤弟,时间不早了,那咱们就告辞了” “三位哥哥再见,有时间再来玩,拜拜” 李世民三人骑上马飞奔而去,眼见已经跑出很远。黑子终于是忍不住了。 “陛下,这东西。。。” “你当我不知道吗,这要是用在军队上,能提前发现敌人动向,我军便能掌握先机” “那陛下刚才为何?” “你们啊,还是目光短浅了,我观逍遥贤弟是有大能之人,不要着急,机会还多,现在最重要的是土豆和红薯,若是真如贤弟所说亩产十四石,我大唐从此再无饥荒之忧。那可是万世之功啊” “陛下说的是。” “回头安排人手盯着点李家村,顺便查一下咱们这位贤弟和那些家伙有没有关系” “诺” 程咬金和尉迟即可应道,作为皇帝身边的最信任的人,他们当然知道陛下说的那些家伙是谁。除了五姓七宗那些万恶的世家还能有谁。现在两人也只求自己这位贤弟千万别和五姓七宗有关联,不然即便在有大才,陛下也不会重用和信任的。 ------------------ 李家村 李家村目前二百来人,目前有的产业除了果园和农耕,就是李三和李四的木工坊的,在李逍遥的建议下,李三已经将村里一些到了年龄的孩童收做学徒,目前木工坊已经有八个人,主要做一些李牧设计的现代化家具,比如胡椅,八仙桌,摇椅,等家具,依然是通过李逍遥岳父的渠道进行销售。 还能安排点什么行业呢,正在苦恼的时,虎子来报,村民刘二狗有事求见。 为什么李家村会有人姓刘,因为李家村虽然是李家的田产,但是李家村本来之有三十来号人,其他人都是这些年四处逃难的难民,逃到李家村被李逍遥母亲收留的。所以李家村姓什么的都有。 “见过东家” 只见一枯瘦黝黑的中年男子,身上穿的衣服,和乞丐也差不到哪去,这其实是李家村普遍现状。 “你找我有什么事呢” 李逍遥对于村民主动请见,还是比较好奇的,虽然这短时间大家和自己相处已经比较融洽,但是天生的主仆关系,让村民骨子里有一种谦卑的态度。 “这个,我,,呢个。” 刘二狗似乎有些紧张,半天说不出一句。 “不着急,慢慢说” “东家我看小巫山的果园有些果树已经开花了,我以前是养蜂的,咱们能不能养点蜜蜂呢,不然满山的花多可惜。” 刘二狗的话就像一剂强心针,让李逍遥顿时有些豁然开朗。对啊,蜜蜂不仅能采蜜,还能给瓜果授粉,让瓜果的结果率更高。而且这个时代蜂蜜更是奢侈品。 "哈哈哈" 李逍遥突然冒出来的笑声,把刘二狗吓了一大跳。虽然东家好说话,但也怕惹怒了东家。 “别怕,你做的不错,很好,有想法就是要提出来,你是第一个主动找我提出想法的人,这五两银子是赏你的” 刘二狗都懵逼了,什么情况,东家不但没收拾自己,还赏了五两银子,五两银子啊,这次真是发财啦。 “谢东家,谢东家” 刘二狗一个劲的跪在地上给李逍遥磕头。 “起来吧,你说的养蜂,我同意了,需要多少银子你说,我全力支持你” 刘二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本来只是打算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希望东家能发发善心,没想到东家不仅同意了,还额外赏了自己五两银子,还说要全力支持俺。 遇到这样的东家是我刘二狗三生有幸啊,以后这条烂命就是东家的了。 刘二狗离开后。李逍遥的思路也打开了,后面如果在发现有村民有一技之长,一定大力支持。 --------------- 处理完刘二狗的事,李逍遥思路再次回到主要产业上面来。该干点什么好呢。 李逍遥努力的回想着以前看过的穿越小说里面,男主都是怎么发家的? 有用酵母发酵做馒头的,做出的馒头又大又松软,口感好,卖相好,但是针对李家村的情况不太现实,费时费力,还要运到长安城才能卖的出去,赚的钱还不够人吃马嚼。 还有贩卖军火的,现在更不能碰这玩意儿了,没有工业基础自己根本就生产不出来,就算做出来了,你也没有门路啊,除非直接找到李世民,可能还能聊两句,如果是指望下面的官员,可能直接扣你个妖言惑众之罪,挨板子都是小事儿。推到菜市场可就完了。 香水,自己已经用系统渠道在做了。 对了,香皂,李逍遥突然想起来,以前好像在哪本小说里看到过,做香皂发家的,想想香皂这个东西可能确实比较靠谱,价格不高,但是利润还可以,技术也不是很复杂。 于是接下来几天李逍遥就一直在反复试验这个香皂的制作过程,虽然看过小说记得大体的流程,但是细节上还是得靠试验来,在这过程中,还特意让村长选了两个比较激灵的人跟着学习打下手,毕竟真的研制出来了,不可能李逍遥亲自天天来做这个,最终还是要交给村民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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