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宾客开始还听得清歌词,后来渐渐模糊,却是越听越飘渺,越听越空灵,越听越好听,越听越喜欢。 这首歌和夏川以前唱的所有歌都不一样,完全不一样的风格,高音部分毫不犹豫的穿云而上,带着无边的大气磅礴,竟然一个人唱出了歌剧的效果! 乐队成员都傻了,他们从来没见过这种唱法,把各种唱法完美融入旋律本身,听上去唱得轻松,其实很难。 想临时伴奏都跟不上,只能是添乱。 杨兰距离最近,感受更加深刻,她万万没想到,失忆之后的夏川,还是如此峥嵘毕露! 即便是别的做不了,仅仅唱歌这一件事,就足以让他横扫世界歌坛无敌手! 更不可思议的是,夏川自始至终没有失忆的自卑颓废,反倒气场比以前更强大了,就像一条龙在盘卧,随便扭动一下身躯,便已经风云变色! 女宾客们目光如醉如痴,异常纷呈,原来以为可以回去嘲笑诗云了,现在才发现,夏川依旧是她的骄傲。 邹凤翠流下欣慰的泪水,哪怕失忆的夏川,也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刘宏章暗暗赞叹,不得了,失忆状态啊,却卑以自牧,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温润如玉。 陈秘书想起老爷子的话,不得不感叹,这是真正的586,比我多个二。 “谢谢大家。” 夏川一曲唱罢,微微一躬,欢声雷动,掌声如潮。 他却已经把话筒递给姐姐。 诗云笑的花一样,好不容易把目光挪到观众身上,把上次婚礼说过的话,一丝不差的重复了一遍,本来她打算唱一首歌的,就是婚纱摄影的主题曲,可现在她果断放弃。 直接便请大家吃好喝好,待会儿换衣服之后开始敬酒。 酒宴开始,一片兴奋赞叹声,牛逼人到什么时候都牛逼啊,感觉反倒牛逼带闪电了。 乐队重新响起。 夏川和诗云却已经退入内室,什么吃饺子都省了,直接换装出来,便开始敬酒。 …… 刘宏章看到两口子走过来,全当第一次见面,笑吟吟的自我介绍。 夏川露出恍然,举杯道:“想起来了,我们见过,多谢捧场,我干了你随意。” 一饮而尽。 其他人汗颜,你如果真见过,这话就得罪刘秘书了,你居然等人自我介绍才想起来? 但刘秘书哪会挑夏川这个,人家都失忆了你还想咋地?知道见过面就不错了,估计还是别人告诉的。 夏川挨个敬酒,所有人都自我介绍,免得诗云介绍就尴尬了。 夏川知道一切,但对不上脸。 好在只要对上,就再也不会忘。 而且他是实打实的酒到杯干,没有一丝花巧,谁都无可挑剔。 到了马末都的时候,他正准备说话,夏川高兴的抢先道: “马老师,我们这么熟你就别逗了,我先干为敬!” 众人顿时一脸惊奇,夏川居然认识一个? 马末都哈哈大笑:“不好意思各位,我今天没化妆。” 众人豁然大笑。 马末都一口干了,美滋滋的泰然坐下,夏川居然只认识我一个人啊。 下一个轮到张德琴了,他也期待的看着夏川: “我也不逗你了。” 可旁边的诗云却是明白夏川的手势,紧跟着小声说:“张德琴。” 夏川立刻笑吟吟地道:“我说怎么唱歌的时候想起羊首和鸡首了,张老板,我敬你。” 众人齐齐莞尔,看来马末都只是个特例,只因为夏川家文物太多了。 张老板心中失望,却一脸笑容的举杯祝福。 …… 一场婚礼,有惊无险的散去。 夏川被认为只是失去了记忆,并不是失去记忆力,一切正常,甚至依旧才华横溢。 众大佬判断,只要假以时日,一切都会恢复到原来的高度,毕竟他原来也没用几年就成长起来了啊。 马末都被公认为夏川在婚礼上唯一认识的人,成为一众大佬纳闷的对象,夏川家到底有多少文物,让他对马末都如此印象深刻? 其实还有认识的,比如董大姐,但所有人都认为那是夏川自己人,提前见过了。 董大姐当然不会说破,只是心中感激,能让失忆的夏川记住,这是多么不容易啊,人家可是连结过婚都忘了。 蒋玉华在敬酒结束之后,和菲儿打了个招呼,便悄然离开了燕京。 等诗云找她的时候已经上飞机了。 邹凤翠太满意了,亲自把两人送进洞房,确定没别人,给关上门。 夏川已经迫不及待的抱住了姐姐,两人激情拥吻。 诗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火热,从未有过的力量,心中万分甜蜜,任由他剥鸡蛋一样褪下衣服,却在最后关头亲昵道:“弟弟,先洗澡。” “来不及了。” “不行,姐姐要嘘嘘。” “好,我抱着姐姐。”夏川抱起诗云,进了卫生间。 “开始吧。” “弟弟,你别瞪那么大眼睛……离太近了……” …… 夜深人静。 诗云的激情终于被夏川的狂热拍散在床上。 “弟弟,姐姐不行了,把桂花叫进来吧。” “叫她干什么?姐姐睡吧,我看着就好。” “不,和姐姐说说话,讲讲前世的事。” “不讲,全是眼泪。” “噢对不起,姐姐不想听了。”诗云连忙转移话题:“你今生的理想是什么?” 她是想确定一下玉华的记忆,和夏川说的是否吻合。 夏川泰然道:“理想就是赚钱。” “只是赚钱?” “嗯。” “为什么赚钱?” “因为没钱娶不到姐姐。” 诗云立刻黑了脸,但又怀疑前世真是因为弟弟没钱,也不敢发作,便咬牙问: “可你已经娶了姐姐。” “娶了也得努力赚钱,别让姐姐跑了。” 诗云勃然大怒,猛地起身骑到夏川身上,举起拳头却又舍不得打。 反倒夏川瞬间举枪致敬,吓得她又下来伏在他怀里:“好好说话,姐姐给你奖励,为什么努力赚钱?” 夏川叹道:“因为贫穷限制了我的魅力、吸引力、亲和力、战斗力、意志力、购买力、影响力、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执行力、公信力、驾驭力、想象力、生命力、注意力、感染力、理解力、弹跳力、免疫力、巧克力。”m.biqubao.com 诗云听得发呆,最后明悟了,弟弟距离前世的痛苦记忆太近,反倒今生的成功是来自玉华的记忆,还处于心理错位状态,没转变过来。 诗云想明白之后,无限怜惜的说:“弟弟,我们努力赚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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