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90去创业_第六百四十章 行侠仗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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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死寂的瞬间,小韵忽然一把抓过枪来,吓的众人头皮炸开,齐齐喝道:“放下!”
  枪无论在老道手里还是芦筝手里,众人都不担心,可要在小韵手里,那就心碎了。
  小韵从来没被这么多人断喝,吓的全身一哆嗦,芦筝一把抢过。
  唐武黑着脸怒道:
  “不要这么抓枪,那不走火了吗?以后不要碰枪!”
  小韵垂着头不敢辩解,众人也知道她只是想阻止争斗而已,不可能玩出别的花样。
  夏川笑道:“芦筝,比枪你更不行,再换一个竞技项目吧。”
  众人笑意盎然,这提示的太具体了。
  芦筝无奈地转向老道:“我也没说比枪啊,你拿枪出来吓着孕妇怎么办?”
  说完一把推给老道。
  众人莞尔,貌似他这个不叫嫂子的处处为诗云着想,反倒老道只在意称呼。
  老道收起枪来问:“你还会什么,我给你两次机会,你赢一次算我输。”
  众人暗吸了一口凉气,看来芦筝不低头不行了,遇到十项全能冠军了,换谁都得服软啊。
  芦筝却眼睛一亮:“你说的啊,比两次。先比赛车。”
  众人顿时眼睛一亮,这个貌似有一拼之力啊,老道肯定不玩赛车。
  可是,老道还没说话,夏川就摆手道:“这个也不用比了,你不是老道的对手。”
  芦筝立刻狐疑地问:“你见过我赛车啊?”
  夏川这才发现失言,但他却老神在在地说:“我只知道老道的水平,而且你的经验不是优势,反倒老道的强项用在赛车上,你自己想。”
  马小云众人急速思索,不明白老道的强项是什么,可芦筝却懂了。
  老道笑道:“我不知道你什么水平,但我可以这么和你说,无论是开什么,跑车、越野、装甲车、坦克、还是直升机、战斗机、民航客机,我都跟你比,你赢一个算我输。”
  众人尽都无语了,老道貌似和远东军区司令部有一腿,没有他不会的啊。
  芦筝知道赛车也不行了,便爽朗的笑道:“好,再比最后一个,你要能赢我,我就叫嫂子。咱们比登山,就登珠穆朗玛峰。”
  众人猛然呆住,你这不放横了么,一竿子支到珠穆朗玛去了,老道确实不能跟你去啊。
  老道却信任芦筝不是支他,但他有点莫名其妙:“你体格比我好啊?”
  芦筝得意的哈哈大笑。
  众人心中了然,登山必定有技巧。
  夏川笑道:“老道,登山和体格关系不大,我打个比方,为什么恐龙拿到现在就活不了,为什么?”
  马小云恍然拍手道:“氧气不够啊。老道需要的氧气比芦筝多多了,到了八千米高度,他自己先不行了,别说氧气了,你看老道一顿吃多少,半路就饿晕了,连个野兽都找不到,所以登山他肯定输。”
  众人顿时拍案叫绝,虽然是胜之不武,可芦筝有这实力也不简单了。
  可是,老道骤然一阵狂笑:“哈哈哈……”
  众人都傻了,你笑什么?
  老道傲然道:“那就不用去珠穆朗玛了,就在这比吧!我和芦筝同时用胶带把口鼻封上,看看谁先不行?”
  众人愕然,一脸懵逼,这是一回事吗?
  芦筝正琢磨怎么反驳,夏川叹道:“我明白了,芦筝你又输了。”
  众人猛然失笑,你是非向着老道不可啊。
  芦筝却信任夏川,问:“为什么?”
  “老道饿死是不可能的,他三天不吃什么都不影响,更何况,他背二百斤食物登山,也比你快好几倍,你没上去他都下来了。
  至于缺氧,因为你是大人,肺功能已经很健全,皮肤呼吸就退化了;
  可老道已经炼到后天返先天,好比是婴儿状态,他的呼吸主要靠皮肤,这也是他能突破人体极限的原因。
  所以,他在氧气稀薄的地方不会缺氧的,他的呼吸器官比你大多了啊。”
  夏川解释完毕。
  众人心中好似雷霆闪电划过,原来皮肤呼吸就可以突破人体极限?
  小韵惊诧的问:“皮肤可以呼吸啊?”
  “那当然。不信你用保鲜膜把全身皮肤包裹,你会感觉窒息的。”夏川说。
  众人俱都坚信不疑,这太容易证实了。
  马小云兴奋地道:“芦筝,你们比试一下再说啊。”
  众人齐齐侧目,马小云一脸婴儿萌。
  芦筝却光明磊落,冲老道一抱拳:“我输了。”然后又冲诗云一抱拳:“嫂子。”
  众人一看结束了,好戏没开场就掐了。
  诗云笑着安慰道:“等老道走了你爱叫什么叫什么,不要紧的。”
  芦筝连忙摆手:“这样的事儿老道都干不出来,何况是我。”
  众人哈哈大笑,楚安宁两口子越发喜爱的不得了,这个女婿真是太完美了。
  ……
  吃完了饭,众人陆续告辞,该说的话昨晚都说了,接下来还要继续忙碌。
  唯独马小云留在最后,等人都走了,他一脸暧昧地道:“老道……”
  “你要吃奶啊?”老道截断问。
  众人豁然爆笑。
  马小云嬉笑道:“吃奶那是孩子干的事儿,我这个人,从小就一腔热血,喜欢行侠仗义,最崇拜的就是世外高人……”
  “等等,你这体格还行侠仗义?”老道一脸怀疑。
  众人尽皆掩面偷笑,马小云却凛然道:“那当然。无据可查的我就不说了。单说那一回,瓢泼大雨,遮目如帘,我正骑着自行车向前。
  忽然,马路上有三个壮汉,正在偷下水井盖。
  我当时就义愤填膺,热血上涌,因为报纸上刚刚登过,有一个小女孩下雨天掉下水井里去死了,这是人命关天的事情,我辈侠义中人怎么能不管?
  我当即一声断喝:住手!”
  马小云说到这就停了,老道接道:“然后你被填下水井了?”
  众人莞尔,貌似这才是大概率,如果马小云说他打跑了三个贼,有人信吗?
  马小云嘿嘿笑道:“猜错了。让我没想到的是,这不是偷井盖的,因为上次小女孩掉下水井里的事,电视台做了一个街头心理测试,看看路人面对这种违法犯罪行为有什么反应,摄像机就在暗中偷拍呢。
  而我是当天唯一通过测试的人。所以我敢说这件事,这是有据可查的啊。”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一脸的骄傲和自豪。
  老道纳闷地问:“你行侠仗义告诉我干什么?”
  马小云认真地道:“你看我这瘦小枯干,多危险啊,我们都是侠义中人……”
  “停!”老道悍然一摆手:“我可不是侠义中人。”
  马小云叹道:“你不承认也行,但你有一颗侠义之心……”
  “停!”老道又截断:“我侠义之心也没有。我做事不分善恶,任凭我随心所欲。如果有人做了恶,我看他还挺顺眼,或许还能聊两句。
  如果有人行了善,却瞪我一眼,我很可能把他填下水井里。黄瓜必须拍,人生必须嗨,就这么简单。你别跟我提人品,我就是最好的人品。”
  众人顿时绝倒,不服不行。
  马小云一看得了,人品也套不住他了,便干脆地道:“老道,你看我有没有后天返先天的可能?”
  众人顿时一脸发噱,你丫要能行,还有几个是后天?
  老道叹道:“我从不骗人,你这辈子是不行了,要不你下辈子再来问问?”
  哈哈哈,众人笑翻一片。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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