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四日。 米国迎来了四年一次的特殊时期。 夏川却结束了德国之旅,和诗云一行七人,登上了飞往何兰的班机。 这一趟德国之旅,让夏川很满意,不但收购了卡尔蔡司的光学镜片资产,而且还赢了五十万马克。 他可没有丝毫客气,阿道夫给他支票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就收下。 阿道夫不是一个合格的总裁,而且剥离后的新公司和原公司无关了,夏川必须重新任命一个靠得住的人。 这个新总裁,出乎光学镜片公司所有人预料,但却全都支持,就是玛雅。 没错,他把魏茨泽克的小女儿弄来当总裁。 皆大欢喜。 玛雅欢喜是因为她太崇拜夏川了,跟着夏川干充满希望,而且她是搞基础物理的,做这个正对口。 魏茨泽克也欣慰,不枉他一番支持,夏川果然善解人意,投桃报李啊。 诗云也同样欢喜,她后来才知道,人家玛雅孩子都上小学了。 望着窗外的云层,诗云满怀期待地问:“小弟,何兰有什么好玩的?” “姐姐到哪个国家,就是哪个国家最美丽的风景。”夏川现在拍马屁越来越不要脸了,反倒臧鸿有点不好意思,感觉自己当背景都不合格,有点碍眼了。 诗云甜蜜蜜地问:“那除了姐姐还有什么?” “那就剩风车了,各种各样的风车,比房子还大,那国家地势低洼,所以做什么都用风车,风力发电,风力排水,风力磨坊,风力切割,风力搅拌,什么都是风力推动的。 对了,何兰是欧洲身高最高的国家,男的平均1.84米,女的平均1.71.姐姐去了都属于不及格。” 夏川嘿嘿笑道。 诗云立刻揶揄道:“姐姐好歹就差三公分,可小弟差八公分。不过你别担心,我听说何兰治安很好。” “那姐姐知道为什么治安好吗?”夏川反问。 “因为身材高大?” “不,身材高大更容易打架。治安好的原因,是因为那个果家大|麻是合法的,红|灯|区也是合法的。”夏川意味深长地笑道。 诗云顿时懂了,有那地方谁还去强女干啊,她却嗔道:“你怎么老惦记那地方干什么?原来你收购‘爱死妹儿’就为了逛红灯区啊?” 夏川一脸懵逼:“姐姐,我虽然没去过‘爱死妹儿’,但我知道生产光刻机需要最干净的空气,我可以肯定‘爱死妹儿’周围是一马平川的草原,连人家都找不到,还红灯区?” “哦,姐姐又错怪你了。”诗云心疼的搂紧了夏川的胳膊。 夏川顿时一脸陶醉,姐姐就这点好,心疼的时候是真的心疼。 “何兰没有春夏秋冬之分,只有晴天和雨天,我们在那买个乡村别墅,生孩子吧?” “哦,那真的很适合孩子,但你让我在家生啊?”诗云仰头问。m.biqubao.com “何兰女人只要条件允许,都在家生孩子。” “那个条件一定是身高1.71米以上。姐姐不够。” “咦,好有道理,越高大越好生。” …… 两辆计程车穿梭在何兰第五大城‘恩荷芬’城郊,绿草如茵的乡间,前往‘爱死妹儿’总部。 风车点缀在田野间,一派童话般的美妙。 诗云感觉自己已经幸福到了巅峰,有爱人陪伴,有野花绚烂,不用再操心赚钱,没有家族的羁绊,满世界尽情玩耍,偏偏还无比安全,没事揍揍小弟,三生的缘啊,富贵闲。 她断定这世界上没有比自己更幸福的女人了,如果有,那人一定是傻逼。 “小弟啊,姐姐想打你一顿,还找不到理由怎么办?”诗云搂着夏川胳膊,笑意盈盈,满脸期待。 计程车一哆嗦。 夏川额头冒汗道:“姐姐,忘了告诉你,这国家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会英语,一般都会三四门外语,以后这种毁灭三观的问题用汉语说就好。” 诗云转向司机,用汉语问了一句:“你能听懂我说话吗?” 司机立刻地用汉语回到:“听不懂。” 沉寂了一秒,车里猛然一片爆笑。 诗云脸颊微晕,笑吟吟的问:“小弟,给我讲讲何兰人,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 夏川这次换成俄语道:“何兰人特别喜欢听恭维话,尤以对他们的家具、艺术品、地毯,家中的其他摆设,你当面夸几句,会让他们格外心情高兴。 他们把风车当做国宝,他们酷爱鲜花,他们最爱郁金香,并喻其为国花,不仅用它来作装饰品,而且是表示友情的最好赠礼花。 很多地方的男人喜欢蓄胡须,人们都以蓄胡须为美为荣,一般胡须都呈英文字母V字型,以示男子气概。荷兰人在赞赏他人之时,常以手指敲太阳穴来表示,你不要以为那是失态。” 诗云又用俄语问司机:“你听懂了吗?” 司机依旧用汉语回到:“也听不懂。” 哈哈哈,臧鸿先笑喷了,听不懂就完了呗,还加个‘也’? 诗云服了,叹道:“不愧是发明股票的国家。” …… 到了‘爱死妹儿’,刚一下车,没想到一男一女就迎了上来,看起来都三十多岁,满面笑容如见爹娘。 “噢,亲爱的夏川,欢迎你的到来,我是总裁约翰内斯·M·C·斯托克!” “噢,美丽的诗云,欢迎你的我的宝贝,我是副总裁安托瓦内特·阿里斯。” 两人过来先给夏川和诗云一个热烈的拥抱。 臧鸿瞠目,这尼玛何兰人太热情了吧? 夏川笑道:“你们怎么知道我们要来?” “我的天啊,你都掐住我的脖子了,全世界都知道了我还不知道?那我们这企业就离倒闭不远了啊。”斯托克故意偷换概念。 安托瓦内特·阿里斯却亲昵地对诗云笑说:“是玛雅通知我们的,她怕我们不在,让你们扑空。” 夏川明白了,斯托克两人是非常愿意被收购的。 他不禁感慨万千,这两个注定成为史上最牛逼企业总裁的人,现在还没成长起来,没有人愿意投资,没有人愿意收购,而且他们刚刚付出了三千六百万美元的代价买下了创世人手中的企业股权,可谓是囊中羞涩,一贫如洗,就像嗷嗷待哺的孩子,等待有钱人的施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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