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90去创业_第四百三十二章 爱恨都要怼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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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鞍瞅了一眼房间就摆手示意手下布置,然后和夏川交流起来。
  “夏川,我听过你写的所有歌,闯海人、茵茵的三首歌这就不说了,你在远东婚礼上唱的那个小苹果我都看过,还有没公开的随遇而安我都听茵茵唱过,对你的音乐才华是万分佩服,你准备唱哪一首?”
  夏川十分怀疑茵茵是不是在床上唱的,同时又暗暗好笑,赵鞍还都听过?
  诗云姐姐说还差不多。他立刻报了一个歌名:
  “中国人。”
  赵鞍一愣,刚吹过牛逼都听过,人家紧跟着来一首你不知道的,他好奇地问:“听起来好像专门为这一次录制准备的?”
  “没错。刚刚准备的,你是第一个听。”夏川云淡风轻地道。
  赵鞍顿时瞠目结舌,这实力也足够横扫歌坛了吧?
  但他还是试探着问了一句:“你为什么不出张专辑呢?”
  夏川笑了,“我唱歌只是为了娱乐身边的女人,没兴趣娱乐大众。包括闯海人都是。当时只是因为芦可卿想听才唱的,否则我都不会上台。”
  赵鞍叹服,如此才华,却只用来娱乐身边的女人。
  而且人家是真的不需要娱乐大众,名气比歌星大,钱比歌星多,还出什么专辑,唾手可得的东西都不稀罕。
  乐队在角落里坐好,背景墙换成了蓝天白云,脚下铺的背景布,看起来就像站在草地上,但唱出来却是室内的效果,麦克风是不在镜头里的。
  灯光调好,摄像机就位,赵鞍这才对夏川说:
  “这一遍是不录的,你熟悉一遍,乐队会记录曲谱然后编曲,这个过程可能要重复几十遍,我们必须录出最好的水准,这对我们都很重要。”
  夏川点头笑道:“只要你不着急,我更不着急。”
  “谢谢,开始吧。”赵鞍是知道内情的,所以他敢说对夏川也很重要。
  夏川站在指定的位置,随随便便的开口唱道:
  五千年的风和雨啊,藏了多少梦
  黄色的脸,黑色的眼,不变是笑容
  八千里山川河岳,像是一首歌
  不论你来自何方,将去向何处……
  这一开口,声音通过音响回荡在整个四合院上空,所有人都惊呆了。
  这首歌好似把人全身的血液都调集到了头部,让人激荡的头皮都炸开。
  赵鞍听过的主旋律歌曲,没有一个能达到这种艺术境界。
  这首歌无论作词还是作曲,都堪称超一流的水准,即便是演唱,也有一种独特的魅力。
  夏川的歌声给赵鞍的感觉就是随心所欲的从容,他不是歌星却比歌星还有气场,嗓音大概是经过长期演讲的锻炼,显得极为成熟稳定。
  赵鞍简直激动的差点落泪,这就是我们最需要的东西啊。
  以前的主旋律歌曲,基本都是美声唱法,靠高音来激昂人心,可老百姓唱不了,不利于传播。
  而夏川这首歌,却是地地道道的通俗唱法,既能完美弘扬主旋律,又有通俗歌曲的魅力,而且更加激荡人心。
  ……
  歌声停下,院子里的女人们欢呼说:“太好了!”
  梦忆看看诗云激动的表情:“你居然没听过?”
  “没有,男人给女人唱这个不是缺心眼么。”诗云笑说。
  她心中满满的喜悦,小弟每一次展示的才华,都是那么惊天动地。她不知道自己这一生将是何等的幸福,只知道自己要努力,对得起小弟的天纵之才,和海一样的深情。
  梦忆感叹道:“但在央媒上放就再合适不过了。这可比记者采访的影响更加深远,他的铠甲更厚了。”
  “是啊,我现在才深切的体会到,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的重要性,时时刻刻想着国家利益,国家需求,这才能做大事业,才是大企业家。这首歌就是当下国家最需要的,对人心的凝聚力太强了。”
  诗云感慨万千,李家这一件事就让她彻底明白了这个道理,夏川什么都没做,只是认了一个罪,就把李老爷子弄死了,各路大佬都来力挺,却根本无所求。
  梦忆却道:“其实夏川最让我佩服的是他的管理模式,不亲自主刀,而是指导、培养一批人,他不在的时候也照样能够把企业搞好。我觉得能用如此心胸来培养一大批接班人的企业家,才是真正的大企业家。”
  诗云讶异地说:“你现在有点像企业家了。”
  梦忆微感惭愧,这是臧鸿说的,但她却笑问:“那冉虹呢?”
  冉虹以看两个孩子为名,独自在卧室中吃的饭,但其实诗云明白,她是刻意回避自己。
  诗云不置可否,只是笑笑:“小弟永远是对的。”
  梦忆感叹说:“我觉得她的心胸不够,如果没有那个人,夏川不可能让她做总经理。我不知道这么重要的位置,第一个高科技企业,夏川为什么要冒险,做这种投机。”
  诗云微微迟疑,终于还是解释了一下:
  “夏川有一次开玩笑说,如果把企业家分等级,他是神级。我问其他人呢,他说,其他人还是不要分等级的好。如果一定要分,许家赢是元帅级,必须他自己说了算才行。
  而鲍波是大将军级,仅仅需要一个战略家;朱依却是将军级,有多大成绩全看你给她配置什么团队。
  合格的企业家很少,其他要么还不成熟,需要锤炼淬火,比如蒋玉华,柳长生;要么是不合格,比如冉虹、灵萱,就连姜玮都属于不合格的。
  但是,把两个不合格却非常互补的人组合在一起,就是合格的了。
  比如灵萱细腻缜密滴水不漏,姜玮豪放大气天马行空,两人放在这个蛮荒时代,反倒是最合格的。
  没有姜玮,就没有延生护宝液的超高速发展,没有灵萱,就容易积小错成大错无法挽回。
  冉虹也一样,她有超强的野心,而且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她知道自己的弱点该怎么弥补。
  最关键的是,比起企业家,科技人才更紧缺,我们需要打的是人才争夺战啊。”
  梦忆终于释然了,赞道:“那王八蛋果然没糊涂。”
  诗云真是哭笑不得,梦忆是恨也王八蛋,爱也王八蛋,爱恨都要怼,只因为她喜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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