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肖是个人精,见幕珊珊和唐筝诧异老李那手,清了清嗓子把昨晚她们离开后的事说了一遍。 边说,他有些肥胖的身体不由得瑟瑟打颤,脑海闪过顾憬洲那狠厉的碎裂酒瓶往老李手背扎的样子,他后脊骨一阵凉飕飕的冷意侵身。 特别是当时老李那惨厉哀嚎的叫声和那只血淋淋的手,硬生生把他吓得直接尿了裤子。 不过好在这么丢脸的事没人知道,不然,唉,他真是没脸活了。 “顾憬洲把那老色痞的手扎了?为什么?”幕珊珊听完他话满脸愕然震惊。 “好,好像是因为他摸了这位小姐的……胸。”老肖战战兢兢回道,心里也暗自唏嘘昨晚他没跟老李一起作死。 话说回来,当时看到唐筝那张清丽白皙的脸蛋,他确实也蠢蠢欲动想上前。 不过被老李抢了先后,他只能作罢,现在看来这色心还当真不能乱起,要不然手废了的人就是他啊。 片刻。 当老肖和老周离开病房,幕珊珊思绪久久没回神,抬头看向唐筝,她咬牙切齿,“那老色痞袭你胸了?” 唐筝没回她话,只是给她倒了杯水递到她面前,“都过去了,别想了珊珊。” 袭不袭胸又如何,比起这丫头当时自己婴儿似蜷缩抱成一团的样子,她更心疼她。 “不过顾狗这次倒是男人了一回。”幕珊珊抿了口水出声。 虽没有亲眼所见顾憬洲发狠扎废老李那手的样子,但也能想象他当时浑身阴郁清冷的场景。 那个狗男人别的不说,与生俱来的慑人气场有时倒真是让人畏惧几分。 突的她又想到什么看向唐筝,问,“不对,你答应他什么了?” 好好的老肖和老周那两色痞主动上门给她送股份,当真只是怕了顾憬洲?不,绝对没有这么简单。 幕珊珊很快就嗅到什么,一双清澈的眼睛直直锁紧唐筝,不容许她闪躲半分,问,“唐筝你告诉我,你是不是去求那狗男人了?他又威胁你什么了?” 如果不是唐筝求他,他会管薄氏的事吗?肯定不会。 唐筝见她激动追问,开口,“我答应他搬回帝景别墅了。” 这件事她迟早瞒不住珊珊和叶姨她们,所以晚说不如早说。 “什么?你……”幕珊珊这会愕然睁大眼睛,似乎不相信一直拼了命想逃离顾憬洲那混蛋的她,会再次主动搬去帝景别墅。 别人不知那里对唐筝是什么意义,但幕珊珊知道,那是她三年婚姻的囚笼,更是她心底的伤痛。 “珊珊,小王子和小糯米在那里,我是心甘情愿搬回去的。” “心甘个屁。”幕珊珊红着眼眶怼她,吸吸鼻尖,她张开双手冲唐筝哽咽道,“宝贝,过来,我想抱抱你。” 很多事情不用明说,但唐筝的付出幕珊珊都懂,而她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保住薄氏,所以她不能让她失望,更不能任性。 而且没猜错的话,老张和老李的股份应该也会很快送上门,当然这一切都是因为唐筝求了顾憬洲。 “唐筝,谢谢你。”幕珊珊抱着她眼泪稀里哗啦一阵下来,轻颤的身子让唐筝分外心疼。 伸手拍拍她肩膀安慰,她哑声道,“傻瓜,谢什么?就算该谢,也是我对你……和叶姨薄叔叔他们说谢。” 唐筝本来想说薄夜宸的,可想到那男人现在坠海不明的处境,她心口像是被人挖了个又深又大的口子,里面洒满了盐和硫酸,连呼吸都疼。 下午。 如幕珊珊所料,老张和老李的家人相继过来薄家,主动把持有的百分之十股份赠送给她。 因为有了顾憬洲的冷声警告和惧怕,她们不敢随意逗留,送完股份后慌不择路逃似离开了。 叶绮兰和薄鸿业看着桌上的几份股权转赠书,悬在心口的那块大石头终于放下。 “珊珊,如今你是薄氏持股最高的人,明天准备一下,叔叔带你进董事会。”薄鸿业低低说道。 幕珊珊咬了咬唇,点头。 叶绮兰却有些担忧,“鸿业,真的能行吗?珊珊这丫头真能代替得了夜宸位置?” 薄鸿业挤出个牵强的笑,拍拍叶绮兰肩膀,“放心,我觉得珊珊行。” 叮叮叮。 突的,客厅一阵突兀铃声响起,几人视线跟随铃声看去,发现是唐筝手机。 “喂。” “收拾好了吗?我在薄家外面。”顾憬洲低低沉沉的声音撞进唐筝耳畔。 她心赫然一紧,“我等会自己打车过去。” “小糯米和小王子也在车上,唐筝,我们等你。” “呀呀呀。” 顾憬洲的话刚落下,唐筝就在手机里听到了小糯米那软萌糯糯的声音,顿时差点破防眼泪横流。 “好,我马上出来。”哑着声音回完话后,她掐了电话,随后言简意赅把自己要搬去帝景别墅的事,和薄鸿业叶绮兰说了一遍。 谁知他们当场愣在原地一动不动,神情满是错愕,最后是叶绮兰回神过来,“唐筝,怎么这么突然要搬走?” 她想说的是,她和顾憬洲已经离婚了,这要是被温岚知道她顶着个前妻的身份搬去帝景别墅,只怕又会为难她啊。 “唉呀妈,好了,别多问了,再说小王子和小糯米在那,我觉得她搬过去是对的,毕竟这么小的孩子怎么能离开妈妈。” 幕珊珊强忍下心里酸涩,说完话后直接一副大咧没心没肺的样子扯着唐筝就往外面走。 叶绮兰在后面看着她动作,直摇头,“诶珊珊,你慢点,人家唐筝还没收拾东西啊。” 幕珊珊不悦,“收拾什么,他顾憬洲又不缺几个帮她置办东西的钱。” 叶绮兰:“……” 这丫头,闹哪样呢?怎么觉得她是迫不及待想把人家唐筝送走? 幕珊珊:不赶紧送走唐筝,难道要让你和薄叔叔看我们破防抱在一起死命哭吗? 薄家大门外。 “呀呀呀。”婴儿车里的两个小家伙像是感觉到了妈妈靠近,兴奋的直挥舞小手小脚。 特别是小糯米那丫头,就差没直接翻身爬坐起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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