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 小王子和小糯米的病房突然传出幕珊珊尖锐震惊的声音,“唐筝你说什么,你再给我把话说一遍。” 该死的,一定是她耳朵出问题了,不然怎么会听到唐筝说什么…… “珊珊,小点声,别吓醒小王子和小糯米。”唐筝边弯腰分别亲了亲小王子和小糯米的脸颊,边悉悉索索开始收拾两个小家伙的衣物。 动作看似随意自然,可只有她自己知道,每每捡到小家伙的衣服,她都觉得那上面有利刺,扎得她指尖鲜血泊泊。 可她没有办法,受薄夜宸坠海事情影响,薄氏已经大乱,而薄鸿业和叶绮兰因为公司的事,昨夜就赶回了北城。 虽说他们走时,一再强调她和珊珊别担心,可她知道,现在的薄氏内部定然情况非常不好。 她不知道是不是顾憬洲那个卑鄙无耻的男人做的手脚,她只知道。 位列北城第二大集团的薄氏一旦内部出现混乱,那其它企业定然蠢蠢欲动,恨不得张开血盆大口分其一杯羹,而她不能让这样的事发生。 所以今天一大早她就主动找上顾憬洲,告诉他,自己同意让他带走孩子,但唯一的要求就是,她要他不惜一切代价保全薄氏。 “唐筝,你到底怎么了?”幕珊珊见自己情绪这么激动,她却不痛不痒没半点波澜,急脾气的她一把上前抓住唐筝收拾东西的手。 委屈巴巴道,“你告诉我,是不是那顾狗又威胁你什么了?我去砍了他。” “珊珊,他没有威胁我,相反,现在小王子和小糯米这种情况,是……我求他把孩子带走的。” “小王子和小糯米情况怎么了?医生都说他们渐渐在好转了。 而且笨蛋,顾憬洲是个什么样的人你不清楚吗,你求谁也别求他啊。 还有你忘了他顾家那两个老巫婆吗?你怎么就能心这么大让他带走孩子?反正我不同意。 哼,他要是想从我眼皮底下带走小王子和小糯米,除非从我幕珊珊的尸体上踏过去。” 幕珊珊吸吸鼻尖,说得格外认真,唐筝却被她这坦率的性子逗笑。 故意打趣缓和气氛道,“傻瓜,什么尸体不尸体的,你就不怕自己真成了尸体我让小王子和小糯米认别人当干妈?到时你可就只有眼巴巴的份了。” “你敢,我才是两个小家伙的干妈,唐筝你要是让他们再认别人当干妈,我跟你没完。” 幕珊珊被她话题一带,撅嘴娇嗔。 唐筝见她情绪终于好些,趁热打铁,“好好好,不让小家伙们认别人当干妈,但前提是你得答应我好好活着,所以珊珊,让顾憬洲把孩子带走吧。” 话一落,唐筝害怕自己眼眶浓浓的不舍和泪意被幕珊珊看穿,赶紧弯腰装作若无其事又捡起东西来。 天知道,她自己到底是用了多大力气才控制自己情绪没哭出来的。 可刚刚嘴里最后那句:让顾憬洲把孩子带走吧的话,却像无数把刀剑,几乎要把她身体都穿透了。 怎么办,好痛,好疼。 可她却不能哭,因为就珊珊这性子,她要是一哭,顾憬洲绝对不能轻易带走孩子,而带不走孩子的后果,她不敢去想。 “为什么啊唐筝,到底是为什么啊?”幕珊珊有些哽咽失声,双眸噙着的泪这会看向床上两个面容恬静乖巧的孩子,再也控制不住哗啦落下。 她一哭,唐筝情绪也险些崩塌,不敢直视她期期艾艾掉泪的样子。 她别开脸闷闷道,“小王子和小糯米虽说情况已经好转许多,但因受惊原因,他们还时不时伴有高烧惊厥。 所以我真的冒不起这个险,更何况顾氏旗下的那家儿科医院是北城最好的。” “所以你就让那狗男人把孩子带走?那顾家那两个老妖婆呢?你不怕她们对孩子不利吗? 再说到医院,薄氏旗下虽然不如顾氏的好,但在北城也是数一数二的。 唐筝,你听我的好不好,不是只有顾憬洲那个狗东西才能给小王子小糯米找最好的医生,薄氏也可以的。” 唐筝听完幕珊珊话,险些崩溃,纤细的身体萧瑟打颤,收拾东西的手指更是捏得骨节泛白。 是啊,薄氏旗下的儿科医院不比顾氏差,但现在是对比医院的时候吗?这不过是她说服珊珊的一个幌子而已。 “珊珊,你别说了好吗,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至于温岚和顾倩倩,顾憬洲答应我了,他不会让她们接近孩子。” “那他一个大男人怎么照顾孩子?他又会照顾吗?” 倏的唐筝再次被她逗笑,抬头轻轻一敲她额头,“他不会照顾不知道请人吗?忘了他顾憬洲最不缺的就是钱?” 幕珊珊恍神过来,嘟哝,“不缺钱是真,但他缺眼啊。” 唐筝:“……” 似乎她知道珊珊这句话想表达什么,就像之前她怀孕他请的那个照顾她的佣人。 呵,真要用词来形容,何止是缺眼,是根本就没有眼,否则他也不会看不穿那人惺惺作态的一副嘴脸。 *** 9点整。m.biqubao.com 顾憬洲安排接小王子和小糯米的车,准时出现在医院门口。 唐筝和幕珊珊一人抱着一个孩子出来,后面靳明轩则提着行李袋,面色凝重,神色冰冷。 他可没有幕珊珊那女人那么好骗,再结合起现在薄氏集团的事,他大致已经猜到唐筝为什么会答应把孩子给顾憬洲了。 一来,法院那边确实强制判决了两个小家伙的抚养权之事,二来怕是这狗男人拿薄氏威胁她了。 不管如何,在经商能力上,靳明轩不得不承认顾憬洲确实是佼佼者。 眼光毒辣,手段凌厉,何况现在薄氏因为薄夜宸坠海事件一团乱遭,岌岌可危。 要是顾憬洲再趁人之危,行小人之事,只怕薄夜宸多年的心血就要付诸东流。 而且以顾憬洲的能耐,怕是动动手指头,就能把如今风烛摇曳的薄氏碾踩脚底或收入囊中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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