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傲眯了眯眼睛,客气得开口说道: “原本呢,我也是这个意思的,不过明日便是小高少的生日了,想来你肯定忙的很,所以,我还是自己先行一步。” 高明智想了想,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他又不是真得就把秦傲当成自家兄弟了。 事实上,对于高明智来说,他既然已经把小黄庄的地皮给交了出来,那他对高明智也就没什么用处了。 而秦傲要得就是这样的结果。 秦傲离开了高家之后,正想着给林谦亦打个电话。 结果电话就已经响起来了。 “我说你这也太神了,我这刚从高家出来,你电话就过来了。” “情况怎么样?” “办妥了,那臭小子指不定有多高兴呢。” “嗯,过两天,应该会更高兴。” “啥情况?你总不会真给他准备了一份生日礼物之类的东西吧?” 林谦亦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他只是沉声说道: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不是,跟兄弟还卖关系?!你果然是没把我当成兄弟吧?!” 林谦亦的声音平缓响起: “嗯,你也可以这么想。” “……” 贫了一阵,秦傲自然还是问到了正经事。 他回想起高明智刚才对他的试探,心中突然有些紧张。 所以,他先把这件事和林谦亦透了一个底。 随后,他有些紧张得询问道: “小亦,怎么说?” “最近确实是多事之秋,而且你现在去京都,姑姑确实会扒掉你一层皮。” “……” 很好,确实是恐吓到他了。 小婶婶对他确实和亲儿子一样。 小黄庄的事情,就只有他和林谦亦知道。 那么,小婶婶在不知道内情的情况下,想要揭掉他一层皮,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小亦,人家这一条鲜活得生命,可就交付在您手上了啊,可千万不要到小婶婶那边告我的状!” “所以,你只能先去奉城。” 秦傲只要想一想自己那不管事的爹,喜欢惹事儿的后妈和一群不省心的弟弟妹妹,一个头顿时就有两个那么大了。 “多久啊,真要是一辈子都带在奉城,那你还是让我去死吧!” 对于秦傲来说,奉城当然已经不是他的家了。 “在想什么?最多一个星期,我亲自去接你。” “也成,那你顺带把小七也带过来吧,一起在奉城玩一玩。” 因为提起了小七,秦傲又想起了刚才的一件事。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把这件事告诉林谦亦。 谁让他才是自己的好兄弟呢? “我有一个比较严峻得情况告诉你,先说好,我跟你说了之后,你不能冲动暴走啊!” “好,我尽量。” “就是高明智那个白痴呗,我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往小七房间去呢,他是什么心思,你不会不知道吧?” 林谦亦心中一紧,但是他却什么都没说。 短暂的沉默,倒是秦傲突然怪叫了一嗓子,随后懊悔不已得声音从电话另一头传到了林谦亦的耳朵里。 “我这个猪脑子,居然没有把小七给换出来,小亦,你说我现在返回去,和他说我要带走小七,高明智那个傻缺能同意不?” “你说呢?” 秦傲得声音在一瞬间就变得有些慌乱了起来: “那完了,我去,我到底在干什么啊?!” 顿了顿,他又对林谦亦说道: “兄弟,我太对不起你了……” 他接下来劈里啪啦得说了一堆话。 但是林谦亦都没有认真去听了。 他的脑子里只浮现出自己想要带走宋如霜的时候,她拒绝的神情。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谦亦方才喃喃开口说道: “你就算在他面前提了,她也不会跟你走的。” “为什么啊?难道她真得看上了高明智那小子?” 顿了顿,秦傲又开始自我反驳了起来: “不应该啊,不管从哪方面来看,你都比高明智那个傻缺强太多了,她没道理看不上你,却看上他啊。” 林谦亦得声音有些轻浮,充满了浓郁得嘲讽色彩: “就他,也配么?” 秦傲在脑子里过了一下几个人的颜值,然后非常赞同得回应道: “就是说啊,光从颜值上来看,也就你和小七更像是一对,其他人跟你们,那都不是一个次元的!” 林谦亦突然想到了那个和自己同名同姓的人,也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 或许,会比他更好看么? 这样的想法也只是暂时出现,很快就被林谦亦甩在了脑后。 现在还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秦傲询问道:“我去了奉城,那你怎么办?” “我回京都,还有必须要做的事情。” 秦傲突然想起在很久之前,宋如霜还用化名的时候,曾经对自己说过的话。 之前还觉得有点可信,但是现在只觉得,哪哪儿都不太对劲。 就在他犹豫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林谦亦的时候,林谦亦已经准备挂断电话了。 在即将挂断得前一秒,秦傲还是叫住了林谦亦。 “小亦!” 因为想得太多,所以他也没能控制好自己说话的音量。 林谦亦把手机拿远了一点,等到电话这头的声音冷静了下来,他的声音才缓缓响起: “又想起什么事情了?好好说,不要着急。” 林谦亦的情绪足够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安抚了秦傲有些激动得内心。 “记住我得话,不要对高家太……手下留情,他们现在要对付的,毕竟是一整个林家。” 说实在的,秦傲这番话说得已经足够委婉了。 林谦亦这样得聪明人,知道秦傲真正想说得,大概是让他不要太听宋如霜所说得话。 她摆明了是站在高家这一边了。 秦傲的话说到这个份上,林谦亦又想到了她的那位青梅竹马。 一时之间,原本还算沉浸的内心变得格外焦躁。 秦傲听不见这边的动静,但他做了林谦亦这么多年的兄弟,自然也看得出来一些事情。 真要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那林谦亦也就不是林谦亦了。 思虑至此,秦傲微微叹了一口气。 两个人又说了几句话,互相叮嘱对方注意安全,电话也就被挂断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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