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她们住的屋子。 虽然一个多月没回来了,但是屋子里愣是一点也没积攒下灰尘。 可见,这里常常都有人打扫。 段丁兰将宋如霜抱到了床榻上,温柔地拍了拍她的后背: “小七啊,你先休息一会儿,娘去去就来啊。” 她准备离开之前,宋如霜眼疾手快,伸手抓住了她的衣角: “娘,如果叔叔婶婶们若是问起我的伤,你可一定要咬定了是哪个女人所为呀。” 若是她们两个人的口供不一样,自然会引起宋家人的怀疑。 段丁兰犹豫几分,还是轻声询问道: “小七,你能和娘说说,你为什么一定要将你受伤的事情扣在他们身上啊?” 对于段丁兰,宋如霜没什么好隐瞒的。 “因为事情本来就是因为他们而起呀,而且,我不想再想起高家的事情了。” 所以,她没打算将之后发生的事情告诉宋老太太和宋家其他人。 段丁兰一怔,随即点了点头:“确实应该忘了,是该忘了的!” 她离开房间之后,立马就到了主屋去。 屋子里,除了孩子们,几乎所有宋家人都在。 在大家的询问之下。 段丁兰按照宋如霜的说辞,将这件事推到了宋老六和他那个姘头的身上。 张翠知和白灵芝最是义愤填膺的。 也因为她们本质上和段丁兰身份一样。m.biqubao.com 都是宋家的儿媳妇。 不免把自己代入段丁兰的位置,又怎么可能不生气? 只不过,既然离了婚,她们母女两个的去留问题,也成了眼下最重要的问题。 宋老太太怎么着也不愿意松口: “不管怎么说,小六小七都是宋家的孩子,怎么能离开宋家呢?” 依旧是老调重弹。 老五媳妇儿白灵芝忍不住皱眉。 这是她第一次因为别人的事情,和她这位婆婆有了争执: “娘,虽说您是把这事儿让老六背上了,但这街坊邻里的,少不得说丁兰的不是,再说了,她一个年轻大媳妇儿,一直留在宋家,难不成还要守一辈子活寡?” 这倒是个大问题。 老太太一下子就怔住。 她之前确实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由白灵芝提出来,确实比段丁兰自己说出来要好一些。 至少,此时此刻的老太太也只是觉得自己对这个儿媳妇儿的安排有失偏颇。 孩子是人家生的,总不能让人家母子分离。 本来就是她自己的儿子没教好,怎么能让别人来付出惨痛的代价呢? 宋老大想了想,还真叫他想到了一个办法: “娘,要不还是让弟妹,哦不,让丁兰去镇上的铺子里守着吧,那里也没什么村里人,也不用担心别人的闲话了。” 说起来,宋家在镇上开的铺子开了有几年了,最近也有些疲软了。 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至少那里没什么闲言碎语,而且也不会太忙。 段丁兰没有立马答应下来。 “可之前的生意,我都没参与,现在插一手,生意要是受到影响了,岂不是对不起家里人。” “哪里有那么严重?倒也不怕告诉你了,最近这铺子上的生意也不太好,怎么着也怪不到你头上啊。” 白灵芝也跟着点了点头:“是啊丁兰,要是没你们母女,这店铺也开不起来,你去守着,那铺子也好给你们娘俩儿一个保障不是?” 宋家的人都不是会占别人便宜的人。 他们也是真的把段丁兰他们母子三人当成了自己的家人的。 所以,他们所提出的法子,几乎对段丁兰来说,是最好的选择。 张翠知忽然想到了什么,也继续劝道: “再有几个月,小七也应该上学了,这村子里的学堂没什么好去的,还不如趁早去镇上,在那里上学也好啊。” 说起关于小七上学的事情,段丁兰果然才松了口。 对于大家善意的安排,段丁兰感动不已。 她也不想亏待了大家,少不得要说些什么来宽慰大家的心: “大家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照看铺子,不会让大家吃亏的。” 若是真的要接手生意,就要好好做才行。 老太太微微叹了一口气,伸出手来亲昵地拍了拍段丁兰的手背,语气上却有些怪嗔: “你这孩子,都是一家人,有什么好吃亏不吃亏的?说到底,是我该谢谢你啊,丁兰。” “娘,您别这么说,真要说抱歉,也是我的错。” 老太太一阵眼热,声音里难免哽咽: “丁兰,那我们可得说好了,离婚不分家,你叫我一声娘,娘是真的把你当成了我的亲生女儿了。” 段丁兰也难过:“娘,丁兰明白的。” 从主屋回来,段丁兰并没有看见宋如霜。 问过在院子里玩的宋小五,她才知道宋如霜和段知阳出门去玩了。 得知这个消息,段丁兰不仅没有担心,反而松了一口气。 她就担心宋如霜受了伤就不愿意出门了,也担心会影响到她的心情,给她留下心理阴影。 如今,她还愿意出去玩,这也是一件好事。 正好,趁着她人不在的时候,她也可以收拾一下东西。 既然要搬走,为了避免夜长梦多,段丁兰也希望是尽快。 同一时间的宋如霜。 她出门的目的,是为了找段知阳。 天知道她找了一圈,意识到段知阳不在家里的时候,整个心脏大概都要从嗓子眼儿里跳出来了。 她就担心段知阳脑子一轴,突然跑到村外头去。 毕竟这个年代,拐卖孩子的人贩子简直不要太多。 人还没拐出小路,就看见一辆豪华全新的小车出现在村口。 因为是从来没见过的豪车,所以车子才刚刚停下,就已经有不少人在暗中观望了。 宋如霜盯着车身上的四个圈的车标,嘴角微微抽搐地询问道: “小艾,我要是没记错的话,这个年代,应该还没奥迪车吧?” 小艾的声音适时响起: “今年是一九八八年,第一批奥迪进入华国市场,所以说,这应该是其中一辆。” 宋如霜一瞬间失语。 车上人明明还没下来,但她潜意识里好像已经知道是谁了。 下一秒,车门打开,果然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人。 是沈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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