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一处绿水青山之中,有一座占地极广的庄园,从空中俯瞰整体,应是名家设计,不仅有着中式建筑的基础韵味,还有些西方建筑的细节设计,结合地和谐无比。 一辆加长版劳斯莱斯幻影缓缓驶进庄园。 车内,孟九安握住了祝白芍的手,在她手上亲了一下,轻声问道:“紧张吗?没事的,我家人早都对你翘首以盼了。” 祝白芍今天穿了身淡紫色旗袍,上面绣着精美繁复的墨兰花,本是端庄沉肃的颜色,却被她穿得雍容华贵,那汹涌的波涛,难以遮掩。 她长睫眨了眨,手中把玩着孟九安的佛珠手串,笑道:“我不紧张,因为我知道,你会护着我。” 看着她眉心的朱砂痣舒展,孟九安摸了摸她的脸,喉咙有些不由自主地发紧。 真的太喜欢她了,好想藏起来…… 这时车停了,孟九安率先下车,看着走到大厅门口来迎接的众多家人,眼中划过一抹暖意。 真好,他珍之重之的人,他的家人也给予了相应的尊重、重视。 祝白芍被孟九安护着下了车,然后就看到了黑压压一片人,个个注视着她。 祝白芍:…… 她想过孟家是个大家族,却没想到今天来了这么多人,怕不是孟九安七大姑八大姨也都来了吧。 一身旗袍,亭亭玉立,走起路来也是摇曳多姿,不仅不风尘,还显得雍美华贵。 孟九安外公心中暗自点头,他觉得这个外孙媳妇身上带着些古韵,举止动作间都不自觉流露,放在他年轻时,那就是真正的大家闺秀,名门淑女。 人群中的孟译,听着他妈和其他亲戚对祝白芍出众气质,和过人美貌的夸赞,心里难受极了。 ‘呜呜呜,妈,那位差点就是你儿媳妇了呀!’ 今天不是孟母第一次见祝白芍,却是第一次以未来婆婆的身份和她见面,她也认真打扮了一番,恰好也穿了一身旗袍,只不过颜色不同,她是更显沉稳的藏蓝色。 此时她上前牵住祝白芍的手,祝白芍微微垂首听她说话,再带上被两人落在身后的孟九安,倒是有一种祝白芍带着女婿回门的即视感。 孟父看着这一幕,眉头动了动,向来不苟言笑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他和孟母早就想要个女儿了,这儿媳妇感觉和女儿也没啥差别了。 祝白芍被孟母拉着手,一个个认了人,然后收到了不知道多少份礼物,自然也看到了孟译。 看着眼中满是沮丧失落的孟译,祝白芍笑了,轻声道:“你看,我早就和你说,我是你未来婶婶。” 孟译他妈妈看孟译垮着个脸,立马打了他一下,孟译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唤了声婶婶。 祝白芍从包里拿出准备好的红包递给他,里面是一张60万的支票。 孟家人对她出手大方,她也不能装作视而不见。 吃饭前,祝白芍拉了拉孟九安的衣袖,趴到他耳边道:“我之前不是承诺过外公,说要给他做吃的嘛……你带我去厨房……” 孟九安同样低声道:“哪有第一次上门就让你做菜的道理?厨房里是妈妈请的名厨……” “哎呀,我之前都承诺过了,你总不能让我食言而肥吧?”祝白芍放在沙发上的手,轻轻掐了他的大腿一下。 孟九安摁住她作怪的手,在她额头亲了一下,“行行行。” 然后他们起身跟长辈们打了个招呼,就牵着她的手出了客厅。 看着两人相携的背影,孟母感叹道:“真是般配啊。” 然后用手肘捅了捅孟父,哼哼道:“之前是不是你担心芍芍的出身?你看刚才人家的应对,游刃有余的样子,哪里比你说的那些千金小姐差了?” “哼,反正我是认定这个儿媳妇了。” 孟父不由有些羞愧,他之前也只是听孟母说,祝白芍是她花钱从夜总会里找来的,然后他第一印象就存了些许成见,结果闻名不如见面,今天一看,竟是个相当不错的。 当外公看到保姆端上来的甜口菜肴时,眼睛都睁大了一点,要知道,自从他前段时间晕倒,可就没吃过甜食了。 孟母表情立马一变,怒色刚起,孟九安就过来解释:“妈,这些菜都是甜口低糖的,也问过家庭医生了,说外公可以吃一点,都是芍芍特意下厨做的,是她的一片心意。” 这样一说,孟母才放下心来,转头看着祝白芍,略带歉意道:“芍芍,你有心了,是我太草木皆兵了……” 祝白芍柔和一笑,艳光四射,“您也是关心外公身体,没事的。” 外公清了清嗓子,道:“好了好了,都别说了,吃饭!” 说着,他就朝着甜口的菜夹去,生怕等下又被孟母撤下。 大家动筷,孟九安也不避讳大家,直接当着家里长辈的面温声问道:“你怀着孕,螃蟹寒凉不能吃,我给你剥虾吃好不好?” 祝白芍收回自己不自觉飘到黄油蟹上的目光,轻轻点了点头,“你真好。” 孟九安眼中笑意荡开,也不戴手套,直接素着手,骨节分明的手指翻动,不见怎么动作,就剥好了一只虾。 餐桌上的虾是南美白对虾,以汁鲜肉嫩,鲜甜嫩滑而出名,营养丰富,适合孕妇食用。 是孟母特意准备的。 孟九安剥一只,祝白芍吃一只,配合默契。 餐桌上不时有人偷瞟两人,目光里全是不可置信和好奇,心中感叹,孟九安这是真的栽了。biqubao.com 孟母看到这一幕,脸上笑容越发繁盛,这儿子,没白教,该学的都学了。 而后她就扭头看了眼夹了块排骨,只顾自己吃的孟父,孟母嘴角的笑容越来越微妙,一只手缓缓垂下,侧伸,在孟父腰间拧了一下。 猝不及防被拧腰间软肉,孟父瞳孔猛地一缩,要不是他嘴里嚼着食物,又有多年的用餐礼仪规范,他都要爆粗口了。 他一扭头,就对上了孟母似笑非笑,朝着儿子那边示意的眼睛,孟父悻悻然。 生了个倒霉孩子,这时候连累老爹。 孟父夹了一筷子大黄鱼肉给孟母,笑道:“来,你最爱吃的大黄鱼,吃吧。” 孟母:“……” 我缺这一筷子大黄鱼了吗?想吃我自己会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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