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诚之听到明珠这样叫自己,脸色沉了几分:“老子比你大,谁是你小老弟,还有……” 他转头恶狠狠的瞪向刘晓冉:“谁允许你打着康家的名义去江家的?知道老子讨厌江家人,你故意恶心老子呢吧。” 刘晓冉露出可怜兮兮的样子,害怕的后退了一步:“不是的,我是……想着大伯哥跟明小姐关系交好,我正好回去,听说了阿姨出院的事情,觉得不去不合适,所以才……” “这个女人跟我哥关系好,跟我有什么关系?你犯贱就说你自己犯贱!”他说着,转头看向江祁:“还有你,她去你家看你妈,你就心安理得的让她进去了?她是我的女人,你还想要勾引她不成?你要不要脸。” 江祁面色一沉:“把你的嘴巴给我放干净点!” 明珠刚刚还笑眯眯的脸上,立刻露出了几分奶凶的气势:“就是,我说康诚之,我好心好意的邀请你来一起玩,你凶什么凶啊,我们一家子在聚餐,你的女人忽然来了,我们还能把她赶出去不成? 还有,你没脑子也没长眼,看不见我们是一群人一起出来的吗?这么多人,你说我堂哥勾引你爱人?怎么勾引?躺大街上勾?你以为这是钓鱼呐!还有,因为你爱人来了,我们一起出来,还特地给你打了电话邀请你一起,你跑来冤枉什么人!” 她说着,指了指关夏:“看到没?我堂哥的女朋友,就这颜值、这身材,给个天上的仙女,我堂哥都不换,你哪只眼看出来他要勾引你老婆了?你可真是揣着个鱼目非得让我们当珍珠,你傻,当我们也跟你一样傻吗?” 刘晓冉听到这话,转头有些气闷的看向明珠。 明珠感觉到她的视线,转头看向她:“刘小姐别介意啊,我这个人说话比较直,在我眼里,你的确是没有夏夏漂亮、不如夏夏高、皮肤不像夏夏那么白、身材也没有夏夏好。 而且夏夏性格好,学习能力好,独自自主,前年要不是被江菲那狗东西给害了,现在还是个大学生呢,更何况,你还是个已婚妇女,年纪也大了,你要是我堂哥,肯定也知道该选谁吧。” 关夏被夸的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明珠这是半点自己的不好都不肯说啊。 康诚之目光也落在了关夏的脸上,虽然他不喜欢江家人,但不得不承认,这一群人的确是男的帅,女的个个美的很有特色。 这个叫关夏的是比较难得一见的浓眉大眼型的美人,与刘晓冉完全不是一种类型。 难不成……他单身这么久后,真的找到真爱,打算放弃刘晓冉了? 刘晓冉垂在身侧的手,攥成了拳,牙根紧咬:“明小姐,我知道关小姐处处都好,我已经结婚了,本来也没打算跟她比什么,我今天跟你们出来玩,也只是好久没出门了,想来散散心,可你干嘛……把我先生叫来?他腿不好,受不得劳累……” “你这话说的,全家属院有谁不知道,你爱人很珍惜你,不喜欢你跟我堂哥来往?你跟我堂哥以前毕竟是订过婚的关系,你跟着我们一起出来,我们当然要礼貌的告知你爱人啊。 这事本来应该你做的,你没做,我帮了你,你怎么反倒还生气了?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你得学会尊重你爱人呀,还是……在你眼里,他腿不好,就可以被你忽视,可以不被你当回事?” 刘晓冉肉眼可见的,看到康诚之看着自己的眼神愈发冷厉,她心中微颤,终于明白了。 明珠把康诚之找来,就是要先发制人,挑拨离间,让康诚之收拾自己的。m.biqubao.com 她立刻就要反驳:“不是的,我……” 明珠才不给她机会,继续:“刘小姐你这样可不好,人家康诚之小老弟的腿,又不是天生就不好的,他也是遇到了车祸,他也不愿意这样的,你作为爱人,你应该照顾他、陪伴他、鼓励他,而不是嫌弃他,背着他一个人出去玩。” 刘晓冉急了,她真急了:“明小姐,你别说了,我没有那样想。” 明珠露出一脸的无辜:“没有吗?可你这样做了呀。反正我觉得,夫妻之间像你这样是有些不对的,反倒是康诚之,他处处惦记你,时时刻刻的想知道你在哪里,看得出来,是真的在乎你,你不如他做的好。 你要实在不会给人做老婆,不行就学学我吧,我是不管去哪儿,都一定会跟我爱人报备的。一来,这可以给足另一半安全感和信任感。二来,万一我出了什么事,我爱人也能第一时间找到我,帮助我,是不是两全其美? 你也别太自私了,康家有钱,康诚之虽然腿不好,但人是帅的呀,多少姑娘想嫁给他,还嫁不到呢,你都得到了,怎么就不知道好好珍惜眼前人呢?” 明珠说完,在心里给自己鼓了个掌。 这话说的,茶不茶,就说茶不茶吧。 跟老娘比茶艺,都是弟弟。 康诚之本来就对刘晓冉不满极了,听了明珠的话,更是心里不痛快,他觉得自己在这份婚姻里付出了百分百的努力,可是刘晓冉却永远都是一副自己欠了她的样子,凭什么! 他看着刘晓冉的眼神,愈发充满了怒意。 刘晓冉了解康诚之,这就是个莽夫,不管任何时候,生气了就骂人,甚至还会跑到别人家门口去骂个没完,发泄完了就了事。 他之前也不是只跑到江家门口骂过人,这京市被他骂过的人家,两只手指根本数不过来。 可他像现在这样明明生气,却不发泄,只恶狠狠的看着自己,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还是头一次。 她心里莫名有些不安,低声唤了一声:“诚之……” “闭嘴!”康诚之冷扫了她一眼,手拍了一下轮椅:“回家!” 他身后的司机收到命令,立刻推着轮椅就调头离开。 刘晓冉见状着实慌了,挪动的身子就滑出了场地。 她坐在外面的长登上,快速的开始脱鞋。 明珠依然趴在围栏边,脸上笑意盈盈的:“呀,刘小姐,康诚之才刚走,你怎么也要走呀。刚刚不是还有事要跟我堂哥单独说的吗?怎么不说了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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