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间小神医_第146章 见识不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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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小兵?”语音被接通后,里面就传来了李月茹慵懒的声音。
  “月茹,你不会还没起床吧?”吴小兵哑然失笑道。
  “怎么,有意见啊?说吧,找我啥事?”李月茹娇哼了一声。
  吴小兵打了个激灵,随即就开门见山道:“我是想告诉你,陈雪这两天招到人了,大概六七个吧。”
  “六七个?她不会是高薪聘请的吧?”李月茹愣愣说道:“这几天,我也让小姨帮忙去招人,但效果并不理想,你说说看,她花了多少钱招的?”
  吴小兵倒是没想到万玫也去招人了,定了定神,他便把陈雪之前说的那番话说了一遍。
  李月茹听完,这才悄松了一口气,“还不错,比我想象中要低一点。”
  吴小兵翻了个白眼,陈雪可是自己的女人,她能坑我吗?
  “行了,这事算你们头功一件,为了奖励你们,今晚你和陈雪来我家吃饭吧。”李月茹热情相邀。
  吴小兵额头一黑,说得好听是请我们吃饭,明显是想让我去做饭嘛。
  忽然,他想到了什么,疑惑问道:“月茹,饭店要不了多久就要开业了,你想好名字了吗?”
  “没有啊,你有中意的吗?”
  吴小兵想了想,道:“龙腾饭店,这个名字咋样?”
  “噗,这么俗吗?吴老板,咱能换个高雅点的吗?”电话那头,李月茹直接就笑喷了。
  “你又没好的建议,那就这个了,很霸气,我喜欢。”
  见吴小兵打定了主意,李月茹也不再多说,算是默认了这个饭店名字。
  “对了,在招牌右下角,再写一行小字,龙腾集团,不知情的还以为我们饭店的后台很厉害呢。”吴小兵笑嘻嘻道。
  反正饭店名都已经够俗气了,也不在乎加这行小字,李月茹连连点头道:“好好好,都依你的,记得晚上早点来吃饭,挂了。”
  随后,吴小兵又打听了一下光明县最好的广告公司,便打了个车赶往了这家名为“新风”的广告公司。
  五分钟后,吴小兵就来到了目的地。
  他走进去一看,发现里面人头攒头,非常热闹。
  最引人注目的是,是西北角的一张台子前,围满了看热闹的人。
  吴小兵也凑了过去,他放眼一望,就见一名六十开外的老者,正屏气凝神的在写着毛笔字。
  他的神情十分肃穆,手也非常稳,隐隐有种大家风范。
  “好!周老这幅字简直是鬼斧神工啊!”
  “真心厉害,也不知道闻香阁花了多少钱,才能让周老写这幅字。”
  “具体多少钱不知道,但据说闻香阁的老总恰好碰到了周老,所以才求了这幅字,打算回头挂在总店。”有知情者嘚瑟道。
  一名五十来岁的中年眼镜男,站在一旁含笑不语,显然,他就是闻香阁的老总。
  “吃好菜,喝好酒,闻香阁。”
  老者写完九个大字,四周立马响起了一阵叫好声。
  “袁经理,待会记得帮我把这幅字装裱好,直接送我闻香阁的总店去。”闻香阁的老总对着身旁的一名中年男子笑着说道。
  “好的覃总,这次你能求到周老的墨宝,相信绝对能财源滚滚来。”新风广告公司的经历袁果笑着回道。
  “各位不用捧杀我,我就是随手写的。”周老谦虚的摆了摆手,一脸淡然的说道。
  “爷爷,您写的字又精进了一些呢!”这时,一名年轻女孩,挽住了周老的胳膊,娇滴滴的说道。
  “这就是周梦洁小姐吧?长得真漂亮啊,听说周小姐已经得到了周老的真传,就是不知方便给我们公司也题个字不?”袁果很会来事,一句话就将周梦洁夸的飘飘然了。
  “没问题,但话先说好,我可不如我爷爷写得好。”
  周梦洁说着,就用毛笔写了“新风”二字。
  看着这简单明了的公司名,四周再次响起了一阵叫好声。
  袁果一脸感激的说道:“谢谢周小姐,周小姐虽然年轻,但这幅字已经有大师风范了,真是可喜可贺啊!”
  “袁经理谬赞了,我离大师可差得远哩。”嘴上看似在谦虚,但周梦洁的嘴角却高高的扬了起来。
  吴小兵看了看那副字,淡淡点头,“凑合。”
  他的声音不大,可恰好落在了周梦洁的耳中。
  周梦洁心里一恼,她抬眼看向吴小兵。
  结果发现对方只是一个穿着寒酸的小农民,立马就不高兴了。
  一个乡巴佬而已,居然敢瞧不起自己,他哪里来的胆子?
  越想越气,她忍不住说道:“帅哥,我的字确实不算太好,就是不知道你能不能具体给点指导意见?”
  察觉到周梦洁眼里的杀意,吴小兵立马意识到自己惹祸了。
  他讪讪一笑,尴尬说道:“不好意思,我嘴瓢了,你的字写的很不错。”
  “怂包。”周梦洁不屑的撇了撇嘴,便不再多言。
  吴小兵眉头微皱,这小丫头怎么那么矫情呢,我招你惹你了,至于这么当众骂自己吗?
  “再努力个几十年,应该就能赶上你爷爷了。”
  吴小兵这话一出口,原本就因为周梦洁发怒而时不时偷瞄他的围观群众,立马就打起了精神。
  他们知道有戏看了,不由得眼神玩味了起来。
  周梦洁哪里想到吴小兵还会怼自己,偏偏这话还没办法反驳,毕竟她的水平是远不如爷爷的。
  一时间,她仿佛吃了苍蝇般难受。
  已过花甲之年的周老,一生阅人无数,早就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
  只是一眼,他就发现了吴小兵的不同寻常。
  衣着确实寒酸,但气质沉稳,即便和人群里的一些成功人士相比,也有过之而无不及。
  “周老是吗?您的字苍劲有力,入木三分,一撇一捺间,自得如意。”
  “我不认识周老您,但却能从您的字,知道老先生您肯定是一位博学多才,对待字画十分严谨的前辈。”
  吴小兵顿了顿,接着又瞥了一眼周梦洁,缓声说道:“小姑娘的字,也确实能看出基本功很扎实,是经过名师教导的。”
  “你们俩的字,看似是一个流派,但相比之下,小姑娘少了几分岁月的沉淀,如果能对生活多加感悟,并运用到字里,就可称为真正的大师。”
  听完吴小兵的侃侃而谈,一旁的周梦洁气得胸都抖了。
  你只不过是一个小农民而已,在这里装什么书法家?
  回头等本小姐查到你是哪个村的,一定要让你好看!
  不同于周梦洁的是,周老在听完吴小兵的话后,眼里浮现出了一抹震惊。
  这个年轻人竟然字字珠玑,点评的十分到位,看来是一个见识不凡的人啊!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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