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刻,李芬的心里有着忐忑,也有着期待。 她知道,虽然没有和吴小兵直接发生任何关系,但是今天这件事情也足以让她成为吴小兵的女人了。 这是她这些日子以来日思夜想的事情,今天也总算是可以实现了! 看着越来越近的李芬,吴小兵的呼吸也不由得急促了几分。 一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他只觉得丹田处的灵气也躁动了起来。 “芬姐……” 不等吴小兵开口,李芬则是躺在了床上,开口道:“小兵,亲我。” 说着,她便缓缓地闭上了眸子。 事情都已经这样了,吴小兵也不想太过矜持,俯身便要去亲吻李芬。 “小兵,你在家么?” 正当吴小兵要亲到李芬的时候,院子里传来一阵喊声。 听到这声音,吴小兵立刻回过神来。 瞧见李芬神色慌张,吴小兵笑道:“姐,你别怕,应该是晓燕婶儿,我出去看看啥情况。” 李芬见状,微微颔首。 看着吴小兵离去的目光,她有些黯然,也有些抱怨。 每次好事临近总有人来坏事儿,真是讨厌死了。 吴小兵并不知道李芬心里想的,走出房间,他便看到张晓燕兴冲冲的跑了过来。 “晓燕婶儿,出啥事儿了,怎么慌张。” “走,诊室我已经给你打扫出来了,我带你去看看。”张晓燕也顾不上其他,直接拉着吴小兵的手便朝她家赶去。 两人走出院子,张晓燕这才意识到两人牵手有些不妥,赶忙松开吴小兵。 吴小兵见状,笑了笑,说道:“婶儿,明天咱们的诊所就可以开业,到时候村里人有啥不舒服的地方我都可以帮忙治疗,到时候你再多宣传宣传。” “知道。”张晓燕点头说道:“今天在地里我就已经跟她们说了,她们起初担心医药费会很贵,我说小兵说了,乡亲们看病,有钱的就给,没钱的可以不给钱。” 这件事情吴小兵是之前就跟张晓燕提过的,他知道陈塘村的村民都很苦,所以开设诊所也不过就是为了义诊,回馈陈塘村的百姓罢了。 “那行,咱们先去看看。” 随即,吴小兵便满怀期待地朝张晓燕家走去。 然而,另一边,一户二层小洋楼,院子全部由红砖堆砌,表皮还刷了一层水泥的院子里。 曹德贵和曹宇叔侄二人正围着一个小四方桌,桌角下面已经放了好几个啤酒瓶。 曹宇脸上早已经红熏熏的,显然喝了不少。 “叔,你这到底是咋想的,吴小兵那小崽子居然敢打我,他那哪里是打我,那是打您的脸啊!” 曹宇越说越气,他在陈塘村啥时候吃过这样的亏? 如果不给吴小兵一点颜色瞧瞧,这陈塘村的老百姓以后谁还会给他曹宇面子? 不说别的,就是以前跟他在一起吃喝的哥们,现在看他的眼神都变得不一样了。 “叔,咱们陈塘村谁不知道我就是你的代言人,现在村里人还不知道咋说你呢。” 听着曹宇的话,曹德贵眯着眼睛,优哉游哉地说道:“小宇啊,你觉得这些年想要跟叔作对的人多么?” 曹宇一听,打了个酒嗝,笑道:“谁敢跟叔您作对啊?您就是咱们陈塘村的天!” 曹德贵确实摇了摇头,夹了一粒花生米放进嘴里,“错了,跟我作对的人很多,但是他们又有几个有好下场的?” 这话一出,曹宇精神一震,立刻笑道:“叔,您的意思是,您已经想到对付吴小兵的后手了?” 顿了顿,曹宇又觉得有些不太对,皱眉道:“不对啊,如果您要对付吴小兵,那你咋会那么轻松的就同意他开诊所?” 曹德贵看了一眼满是迷惑的曹宇,心中有些失望。 他没有孩子,所以对这个侄子还是很看重的,奈何这个侄子是个付不起的阿斗,如果不是他还有可用之处,他早就懒得管曹宇的死活了。 “你觉得吴小兵那个小子有行医资格证么?”曹德贵肥胖的脸上浮现出一抹冷笑,“开诊所,那是需要行医资格证的,如果没有行医资格证,那么咱们就可以告发他,情节严重还会坐牢的!” 曹宇听着曹德贵的话,酝酿了很久,似乎终于想通了似的,一拍大腿,兴奋地喊道:“妙,妙啊!叔,您果然不愧是咱们陈塘村的诸葛卧龙啊!啥事儿都被你算计到了。” 面对这个侄儿的吹捧,曹德贵只是笑了笑,说道:“有时候对付一个人,不一定非得动刀动枪的。” 他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继续说道:“得动脑子!” 曹宇闻言,讪讪一笑,嘿嘿道:“叔您说的对,以后我一定多跟您学学,动动脑子。” 曹德贵点了点头,继续优哉游哉地喝了一杯酒。 似乎想到了什么,他小眼睛一眯,笑道:“小宇啊,你跟婷婷结婚也有些年头了,咋这么久还没有怀个一女半女的啊?咱们老曹家的香火可指望着你们呢。” 在农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也正是因为如此,吴大旺当初才会想要让吴小兵帮忙生个孩子。 这件事情也一直是曹宇心中的痛,他虽然货子是正常的,但是不耐用。 以前去医院检查过,好像说是什么活性太低,很难怀孕。 “叔,你咋想到问这事儿呢?”曹宇硬着头皮,对于曹德贵,他是很畏惧的,他以为曹德贵要批评他。 “我听外面传言,婷婷在外面很乱。这犹如我们老曹家的门风,而且一个女人进了我们曹家这么久还没怀个种,我作为曹家的一家之主,肯定是要找你们问责的!”曹德贵神色冷峻,曹宇心头发寒,刚才的酒劲也完全散了。 不过听到自己媳妇在外面乱搞,曹宇心中也很是愤怒,但是考虑到自己的情况,也只能满是无奈。 “这样吧,你等会把婷婷喊来,我身为一家之主,今个我就好好的教教她如何做别人的妻子,我们曹家可不养无用之人!” “是是是,叔,我马上就喊她过来听您训斥。” 曹宇说着,连忙起身朝急啊中能够赶去。 看着曹宇离开的背影,曹德贵嘴角却勾起一抹邪笑,他想吃黄婷婷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今晚趁着酒劲儿,总算可以好好的吃干抹净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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