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们吃惊的事多着呢,不但老虎能听懂人话,狗子也能听懂。 喜欢狗子的赵家放口水都要流下来了,也顾不上腼腆了,忙向熊昭昭打听这是什么品种的狗子。 “本地的看山獒,滚滚才一岁多,还能长大。你要是喜欢,长山岛有个狗舍有这个品种。滚滚可爱的时候是真可爱,搞事情的时候真的是打它都打不过!养这种狗子你得做好心理准备。” 钱理插话道:“老赵你把口粮省给它吃么?这狗看起来就很富贵。”这狗一个月怎么看最低得吃两千块吧,老赵这是又上头了。 赵家放迅速冷静了,“好吧,……我还是先自己吃饱吧。但是它是真好看啊!” 滚哥颜值十分有欺骗性,熊昭昭太懂他了。“它不皮的时候是十分威风可爱没错,乔堇年就可喜欢它了。” 平时视频都得喊滚哥过来看一眼聊两句,十分怕他们那靠美食建立起的脆弱情谊随着时间消逝,没事就刷刷存在感。 滚哥靠脸迷倒的人真不是少数,大多数也都是被它这大体格劝退。想人家能打过野猪,还不想人家吃得多,哪有那种好事。 熊昭昭撸撸它的长毛毛,昨晚才吹洗的,还算蓬松,手感巨好。 大林子很快给秦云梅喊来了,她带来了一包白菜腌制的酸菜。来到先剃了一锅五花肉和大骨一起炖上了。老乔家是东北的,帮着忙乎灌血肠,没一会儿厨房里就飘出来一股浓郁的肉香。 滚哥和小白跟着忙碌的人们进进出出,就等着谁大发慈悲捞一块给它们尝尝。可惜熊昭昭没发话,暂时没有人搭理它们。 大锅里的五花肉熟了,秦云梅用一个大盆把肉块捞出来,剩下的肉汤下入酸菜,煮半小时加入灌好的血肠,再把剩余的猪血一起倒入,慢煮。 招待客人她家的招牌白龙鲡也少不了,大林子杀了四条大的,熊昭昭打算清蒸和烤鱼一种做两条。 钱理是个会做饭的,他在厨房帮忙炒了几个东北的小炒。 作为一个海岛渔村,熊昭昭觉得这次待客海鲜是有点少了,她只好偷摸去里海捞只巨王蟹当主菜,足足有脸盆大小。 熊昭昭跟尧光开玩笑说,乔堇年的脸面总要顾及一下,不能没有硬菜。 夜幕降临不久,接风宴开席了,海鲜和猪肉为主,一共十个菜。 滚哥带着小白尾巴都要摇细了,可惜今天主厨不是熊昭昭,它们也没捞到先尝菜的资格。这会儿开席前,它们总算可以吃上了。 赵家放看到滚哥的饭盆,越发死心了,这狗子能把它吃到倾家荡产。 一个大饭盆下面铺层米饭,中间一层五花肉块,上面是几个清淡的肉菜,最上面是两块大骨头。这一盆够他全家一顿的食量了。 这还好,只是他的未来老板又给狗子端来个水果盆,里面还有不少热带水果,这些在东海岛屿应该很贵吧……告辞,再也不肖想了。 三个饭盆,三个水果盆一字排开,看熊昭昭忙活着挨个打饭,赵家放没忍住问:“怎么三个,大白虎也进来吃么?” 熊昭昭抽空指指他身后,“人家一直在你身后呢,这是我们巧克力的。” 赵家放回头看向他身后,什么也没有,他弯腰看看身后的桌下,跟一双黑亮的小眼睛对上了…… “卧槽卧槽!桌子底下蹲头熊啊!” 一屋子团团转的人都停下来看着餐桌底下,这里什么时候有头熊的? 大林子给巧克力拖出来,“巧克力很老实大家不用怕,它吃饭可积极了,肯定早就来了。” 巧克力是大场面熊,这么多人围观它也不在意,慢悠悠走它的饭盆面前坐下,就等熊昭昭一声令下开餐。之前它进来也是觉得桌子底下比较安全,它在那里坐着不会被踩到。 六条大汉对熊昭昭佩服极了,这是一般人能摆平的宠物么…… 熊昭昭给他们科普:“这是巧克力,咱们大熊渔场的吉祥物,渔场logo上那只熊就是它。” 钱理:“地位很高嘛,那让它先吃吧。”大家一阵哄笑。 孙茂看他偶像媳妇的眼神都敬畏了不少,大林子之前说过什么来着?武功很厉害是吧?他现在对武功很厉害有点概念了,这肯定真的很厉害! 乔大校危! 希望他以后有点眼色。 宠物天团吃上了,他们的接风宴也正式开始了。 熊昭昭也先举杯,“欢迎大家来到金石岛,希望你们在大熊渔场能待的开心!今天不说工作的事,大家都是乔堇年的战友,都是自己人,咱们自便!吃好喝好,好好尝尝我们这里的特产!” 大家纷纷举杯,喝了一杯啤酒迫不及待开始举筷子。这些肉也太香了! 桌子上放个烧酒精的锅子,上面是一小盆的酸菜白肉血肠,老乔尝了一口,给秦云梅比个大拇指,“味道太香了!现在每年杀年猪我也好久没吃过这么香的杀猪菜了!” 肉香浓郁,入口即化,猪肉居然可以这么香?! 褒扬她手艺好,秦云梅很开心,谦虚道:“这个肉好吃可和我手艺没多大关系,是昭昭山上放养的猪好吃,这猪什么饲料都不吃,散养的,香得很!你们多吃点!”m.biqubao.com 巨王蟹和白龙鲡也是难得一见的,孙茂更是直言在穹南当六年兵,他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大的螃蟹。 钱理无语,“这是大西洋的巨王蟹,我们南海可没有,你就是再待十六年也见不到。” 熊昭昭先给他们打好招呼,“那个,我们大熊渔场有。” 六条大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115/735109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