蚀骨情深,傅总的失忆罪妻_第170章 一天一万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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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死孩子,我话都没有说完就挂我电话,真是的,不管他了,我得吩咐厨房好好的准备饭菜。”
  慕夫人把手机扔一旁,抱着她的小狗狗去做事了。
  慕云志看着进来的电话,笑了笑接起来:“哟,怎么了?冯大小姐这是想我了?”
  对面的冯怡诗直接怼了回去,“我想你个头,我问你,你说的那份工作什么时候去开始工作,我急需要钱!”
  “哎,刚好,我才准备联系你,我朋友打来电话说他母亲又催他了要他快点带个女朋友回去,你这就联系过来了,你说咱俩是不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慕云志没有了当警察时候的严肃劲,相反还有点吊儿郎当的样子。
  “心有没有灵犀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很缺钱。”
  “行了,行了,他母亲要求他今晚带过女朋友回去,你准备一下,我过来接你,在路上和你说说他的具体情况,省得到时候露馅。”
  “行吧,我去借几套想要的衣服吧,我现在的这些衣服太廉价了。”冯忆诗顺口在电话里面抱怨了一句。
  慕云志手指敲打了一下桌子,“不用了,他家就是开服装店了,你在哪?我过来接你,我们直接去挑衣服,边挑衣服,边说情况,怎么样?”
  “我去,还有这种好事吗?那可以啊,我在.........”冯忆诗报出了地址。
  “行,你等着,我马上就过来。”慕云志挂了电话,拿着外套出去。
  而冯忆诗也是挂了电话,准备离开,找个显眼的地方等慕云志。
  “忆诗!”一道冰冷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冯忆诗太熟悉这个声音了,手一抖,手机掉落在地上。
  “.........”
  慕云志驾驶着车辆来到冯忆诗说的地方,果然个看见她在那里等着。
  “忆诗!”慕云志摇下车窗对着冯忆诗叫喊。
  冯忆诗听到叫声低下头,脸上露出一点笑容,笑容有点勉强,不过慕云志没有注意,以为她是紧张。
  “没事,一回生二回熟。”慕云志打趣着说了一句。
  “啥意思?还有下次?”冯忆诗抬眸看着慕云志。
  “嗯,你不是缺钱吗?他说了,加码加高,半年,一天一万。”慕云志比了比手指头。
  “一天一万!”冯怡诗尖叫了起来,刚才的不快心情瞬间消失了。
  “嗯,一天一万,一个月就是三十万,半年........哇塞,我发财了。”冯怡诗扳指头算了起来,这样她不但能把开酒吧的钱还完了,还能小赚一笔,真是天公作美啊,这么好的事情居然会落在她头上。
  “所以说,等会你好好表现,让我母......我朋友的母亲开心,半年,半年之后你如果对他有兴趣,你们继续,如果没有拿钱走人,分道扬镳,各自走各走的,怎么样?”
  “okok这么好的条件,我不答应是傻子吗?哎,听你朋友开的条件,他的家世应该不差啊,怎么会沦落到找出钱找女朋友的地步,不会他有什么病,或者特殊爱好吧,比如........”
  “嘿嘿,比如什么?”慕云志看着她,这脑袋瓜子估计没有想什么好事。
  “比如,他不喜欢异性,喜欢同性,又或者他变态,用一些特殊的手段来折磨他女朋友,导致没有人敢做他女朋友呢。”
  冯怡诗当起了侦探,一点点地分析着案子,好像是她亲眼所见或者亲身经历过一样,说得不亦乐乎。
  慕云志踩着刹车的脚动了一下,车子稍微颠簸了一下,慕云志扎暗自庆幸这分钟他没有喝水,不然一口肯定全部喷在冯怡诗脸上。
  慕云志转动着方向盘,接着冯怡诗的话说了下去:“你的这个脑袋瓜子可真行啊!这样的事情都能想出来,电视剧看多了吧!”
  “可是如果不是这样,他我
  为什么会没有女朋友呢?”冯怡诗手背撑着下颚,陷入沉思。
  “万一他是因为工作忙,或者又是因为一直没有找着心仪的人?没有女朋友有很多种原因的,不一定就是因为你说的那些特殊癖好吧!”
  慕云志真的是很佩服冯怡诗的这个脑袋,真的是脑洞大开啊。
  “啊!还有这样的吗?会忙到连女朋友都没有时间找?有点不相信。”
  冯怡诗摇着头不相信慕云志说的话。
  “慕云志,你可别把我介绍给那些奇奇怪怪的人,我虽然喜欢钱,但是我更惜命。”
  “你放心,他取向很正常,无不良嗜好,这点我敢保证,诺,他害怕你反悔,合同都打好了,你签个字就好了。”
  慕云志递了一份文件给她。
  冯忆诗不敢接这份合同,她感觉心慌不安,万一遇着一个变态色魔怎么办?
  看着冯怡诗呆呆的样子,慕云志甚是奇怪:“怎么了?刚才不都好好的吗?怎么一下子就.........”
  “慕云志,你老实告诉我,这个人到底是谁?”冯怡诗收起了笑容,脸上带着严肃,她平时是大大咧咧的,但女孩子该有的细心她一点都不少,不然上次怎么能从秃头老婆找的人手里逃出来。
  “这点,你放心,我敢打保镖给你,他人绝对没有问题!”
  “我问的是谁?不是这个人的人品!”冯怡诗没有被慕云志绕晕。
  “你管他是谁?有钱拿就行,”慕云志有点急了。
  “不干净的钱我比挣,除非你告诉我,这个人是谁?不然给再多的钱我都不会去帮忙的。”
  冯忆诗说完,解开保险带,让慕云志停车。
  “好好好,我说,我说,但你得答应我不生气!”
  “好,你说,我保证不生气!”冯怡诗回答。
  “其实,其实,那个人就是,就是我自己,我怕你不答应,才会用朋友的名义来找你。”
  冯怡诗的脸色一点点的阴沉下去,她误会了慕云志,以为慕云志是可怜她。
  慕云志当初就怕的是这个结果,才不敢对她实话实说,只是他想不到冯怡诗居然识破了他的计谋。
  他急忙解释:“我没有可怜你的意思,是我母亲真的逼婚,我没有办法一下就想到了你,你,你不要介意。”
  “诺,你看........”慕云志把手机递给冯怡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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