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云沐辰的猎物,大闲人乌相带着儿子乌朗先来了,来谢谢他们给送的野味儿。 两人跟刚来时已经大不一样,虽然皮肤还有些黑,但整个人的气质上已经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现在已经是富贵人家主子的派头儿了。 乌相行礼,“拜见娘娘。” 乌朗跟着行礼,笑道:“多谢娘娘的野味儿,很好吃,我吃了好多。” “免礼,坐下说话。”唐棠让人上了茶点、果子,笑道:“你们生活在十万大山里,还稀罕野味儿?” 乌相笑道:“我们那里的山很险要,采摘山货还容易些,想打猎可不容易,尤其黄羊、鹿这些动物,它们能在山崖上跑。 唐棠笑道:“那倒是,每种动物都有自己的生存窍门儿,不然早就绝种啦。”biqubao.com 团团和圆圆跑过来,嗅嗅这个,闻闻那个,小尾巴在肥嘟嘟的屁股上欢快地摇晃着。 很少有小孩子不喜欢毛茸茸的小狗崽儿,乌朗端着小大人儿一样的样子,眼睛一亮,道:“大皇子妃,我可以跟他们玩儿吗?” 唐棠点头,“去吧。” 乌朗一喜,跳下椅子,追着两只小狼狗去玩儿了。 唐棠问乌相道:“几个孩子适应这边的生活了吧?” 乌相道:“习惯了,天天上课、学礼仪。一开始很不习惯,在老家,都是漫山遍野地疯跑,冷不丁一下子关在院子里,都被憋得不轻。” 唐棠笑了,挺理解乌家那些小朋友的,又问道:“跟乌璟联系了吗?最近怎么样?天气冷了,咳嗽又犯了没有?” 乌相道:“联系了,他说挺好的,没怎么咳嗽。” 唐棠道:“没怎么犯,就还是犯了,我准备些止咳润肺的药丸,让人给他送回去。” 乌相道:“谢谢啦,我就不客气了,不用人送,让我的信鹰驮着送回去就行,它能驮个五斤的东西没问题。” 唐棠倒是忘了他有信鹰了,当初在山里的一个大鹰可是能驮着两个人在空中自由飞行的。 乌相趁着周围没人,低声问道:“听说朝堂上开始争夺太子之位了,大皇子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任凭调遣。” 唐棠微笑道:“他现在还不想掺合进去,等需要你了,我们会向你开口的。” 乌相见她说的真诚,笑了。 “大皇子妃!”雷娇娇远远地过来,一米七八的身高儿,一身枣红劲装,细腰大长腿,走路一阵风。现在瘦下来,简直是行走的超模,十分有范儿。 乌相知道京中男女大防严重,站起来,道:“大皇子在何处?我去拜见。” 唐棠知道雷娇娇不在乎这些,道:“不用,这么多人呢,不用避嫌,而且,雷娇娇的哥哥肯定也来了,我让人去请大皇子过来。” 云沐辰在处理一些事物,想完全休息是不可能的,下面的人每天都会将需要他签署的文书、账本子等送过来。 他过来的时候,孟景行、雷怀礼和李袁熙也到了,带着回礼。 唐棠只见过李袁熙两、三次,不大熟,只知道他是江城巡抚李立志的公子。当年她进京时,在江城遇到冒牌僧人生事,是第一次见他。 几人见礼,就坐。 唐棠让人上茶点,几人说话闲聊。 唐棠问雷娇娇道:“看你走路带风的,身体养好了?” 雷娇娇对她眨了眨眼睛,笑道:“有好药,好得自然快,我现在又能上战场了,这次来,也是跟您和大皇子告别的,我要押送一批军粮去燕地。” 雷怀礼有些心疼、懊恼,叹气道:“我这长兄却只能困在京城,眼睁睁地看着父亲、弟弟和妹妹上阵杀敌。” 云沐辰道:“你在京城把雷府的事顾好就是了。” 雷娇娇大马金刀地坐着喝茶,放下茶杯,也道:“没错,大哥在京城坐镇,我们才能放心在前方搏命。” 孟景行觉得气氛压抑,就转移话题道:“收到大皇子的野味儿,家里人都喜欢,我这七品御史太穷了,就不回礼啦。” 云沐辰笑道:“就你会油嘴滑舌。” 两人长得有些像,一看就是有血缘关系的人。 云沐辰虽爱在外装个严肃冷漠样儿,但与几个走得近的朋友,还是会有说有笑的。虽然跟李袁熙不怎么熟,但他爹李立志是自己的人,也见过几次。 他也特意跟李袁熙多说上几句话:“你这探花郎在翰林院当差,可还顺利?” 李袁熙恭敬地道:“还算顺利,有孟兄指教着,避过很多麻烦。” 孟景行笑道:“翰林院虽然清贵,但也是官场的入门之处,弯弯绕绕可少不了。” 唐棠对他们的官场论不敢兴趣,放下茶盏,一本正经地道:“你们说的这些事儿,好生无趣,你们去温泉池子里去聊天吧,我和娇娇也自己找乐子去。” 雷娇娇哈哈大笑,“大皇子妃这话说的,像个登徒子,不过我喜欢。” 几人一回味唐棠刚才的话,确实如此,于是都笑了。 云沐辰笑道:“我们在山上比在城里有趣多了,咱们出去转转,然后去泡温泉,喝羊汤、吃鸡蛋。” 几人说着就要去赏秋景,云沐辰还觉得乌相有些生疏沉默少言,还格外照顾他些。 唐棠带着雷娇娇、乌朗去赏花吃烤肉,然后去温泉里洗去一身的烤肉味儿。 雷娇娇在温泉池子里游了一圈儿,靠在池子壁上,吐了一口水,抚摸着自己雪白滑腻的玉臂,爱不释手,“啧啧啧,我太喜欢如今这幅皮囊了,瞧瞧这皮子白的,摸摸这手感,滑溜儿的。” 唐棠:“……” 她有些担心。 “哗啦!”一声,雷娇娇抬起大长腿,搭在池子沿儿上,从脚面一直摸下去,“瞧瞧这大长腿,白不白、瘦不瘦,美不美?好不好看?” 唐棠先是露出地铁老人看手机的表情,然后怕怕了。 她缓缓往后退了五、六步,抱住了肩膀,将自己整个儿蹲在温泉水里,直露着一个脑袋瓜儿,有些怕怕地道:“娇娇,雷娇娇,你冷静,冷静点儿,那个,那个,我,喜欢男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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