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锦鲤肥妻,替嫁后我带夫家暴富了_第759章 连输三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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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秉风红着脸子说道:“老领导直接说第二场吧。”
  “这第二场嘛,就是比赛跑步,看着那座小山嘛?跑上山,然后再跑下山,看看谁的时间快。”堂哥说出第二场比赛的内容。
  陆秉风一听这个,心里登时又有底气了。
  他不信孟晓菲还能跑得比他这惯在山里跑步长大的农村人还快?
  再说,他还是个特种兵呢,向来军事项目根本没有输过。
  第一场输给了孟晓菲。
  他还真想赢了这一场比赛,然后第三场再不落痕迹输了就好。
  随着堂哥一声令下,两人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小山上冲去。
  谁料没有跑出多远,陆秉风就被孟晓菲给追上了。
  只见她就像一只山间灵活的小兔子,那速度就连最快的猎狗都追不上。
  陆秉风不觉心中暗叹,这个女子可真是不简单,好身手呢。
  他随即加快脚步追上去,却怎么也追不上,很快孟晓菲就不见了踪影。
  就这样,等陆秉风回到堂哥他们身边的时候,孟晓菲已经坐着喝茶了。
  “第二场,俺又输了?”陆秉风搔着头,一脸不敢相信地望着堂哥。
  堂哥笑得都合不拢嘴了,这下陆秉风没有理由拒绝他给他的女人了。
  只要他收下孟晓菲,那么章若水成了他堂哥的女人也就指日可待了。
  “你还真是输了,三场比赛,你输了两场,还继续比吗?”堂哥出声问道。
  陆秉风咬牙哼道:“当然要比,俺就不信了,俺还能一直让女人给压着?俺这一局绝对能给赢了,否则俺以后你们说什么,俺都照办。”
  堂哥等得就是这句话呢,他拍手笑道:“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这第三场比赛嘛,就是你们两个比试枪法。”堂哥笑得很是不怀好意。
  陆秉风登时急得直搔头,打枪他可不行啊,才学习没有几天。
  “那个,老领导您也知道,俺以前从来没有摸过枪,这比赛那岂不是俺又是妥妥地输了,这不公平啊,不能比赛大枪行吗?换个别的比赛项目。”
  堂哥本来就是故意想要孟晓菲赢了。
  现在陆秉风说要改比赛内容,他怎么可能会答应?
  “难道我说的话都是放屁,说改就改?”
  堂哥登时拿出主席的威风,冲他怒声反问。
  猛然改变了画风,现场气氛登时变得紧张起来。
  章若水见状在旁说道:“老白,你别生气啊,我男人确实不会打枪,这个比赛项目有些难为她了,不如换个项目吧。”
  孟晓菲也出声说道:“既然哥打枪不行,那换成射箭或者弹弓可好?”
  堂哥狠狠地瞪了孟晓菲一眼,挑眉反问:“你有把握?”
  孟晓菲冲他非常自信地点点头应道:“这个是我从小学过的,肯定不会输呢。”
  堂哥这才扭头望向章若水:“章啊,给你面子,换个比赛内容,那就弹弓吧。”
  孟晓菲听到这话,忙从身上摸出两幅精致的弹弓来,其中一副递给陆秉风。
  “哥,你用得惯这个嘛?我觉得你从小在农村长大,肯定会弹弓,而且作为男孩子,一定会弹弓打得不错呢,这样的比赛项目会不会好些?”
  陆秉风听到这话,脸上的表情也没有缓和多少,依旧是很难堪。
  他接过弹弓,嘟囔着:“有什么用不惯的?反正俺不过是陪你玩儿而已。”
  孟晓菲听到这话,不好意思地笑道:“哥,您还闹情绪了,这个比赛项目你应该擅长吧?或许你能拿到第一名呢,我就是第二名。”
  “是吗?你的弹弓,俺还能拿第一名?怎么可能啊?”陆秉风有些赌气地认命了。
  孟晓菲很认真地摇摇头笑道:“凡事都有可能。”
  比赛开始了。
  堂哥定得规则,谁能打中天上的飞鸟谁就赢了。
  一听这话,陆秉风瞬间发出抗议:“弹弓怎么可能打飞的鸟?我们都是用弹弓打停着不动的鸟呢。飞的鸟,谁能打得着?”
  章若水听到这话,又轻叹一声:“当家的,你这局又是输定了。既然老白这么定规则,那么晓菲肯定能成呢。”
  她话音刚落,孟晓菲就举起弹弓,将石子放在弹弓后面的皮套上,对准了飞翔的小鸟。
  “啪!”
  “叽叽……”
  随着一声鸟叫,鸟垂直降落下来,被打中了。
  陆秉风看得目瞪口呆,他没想到孟晓菲弹弓竟然玩得这么好。
  “你,你是怎么做到的?”他不敢相信地望着孟晓菲。
  孟晓菲望着他鼓励地笑道:“这个非常简单,就是你通过观察小鸟飞行速度,及离你多远,然后预判你弹弓上石子到达它那里时的位置,就保准百发百中。”
  “哥,你试试看,我相信你也能行。”
  陆秉风却摇头说道:“说的容易做得难,俺不行,这局俺又输了。”
  他很是沮丧的蹲在地上,双手抱头,很痛苦的样子。
  孟晓菲见状很是不忍心,忙上前劝道:“哥,其实你真的很厉害,但是我擅长的方面跟你不一样,所以是以我的长处攻击你的短处,所以我赢了。以后我们想帮互助,这样就能共同提高,你的短处也就会成了长处,我就不会比赢你了。”
  堂哥在旁拍手笑道:“对对,你们两个双修,互帮互助,肯定都能成为登峰造极的人物。”
  陆秉风深深叹息一声,很难过地走到章若水身边,痛苦地说道:“媳妇,对不起,俺对不起你,俺输了。”
  章若水表情很是无奈,她伸手拉着他的手,轻声劝道。
  “当家的,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你虽然输了,但并不代表你不厉害。我知道你尽力了,我不会怪你。孟晓菲是个好女子,你将她收了,对你将是百利而无一害,是天大好事。”
  堂哥在旁出声附和道:“对着呢,我就是这个意思,男人和女人之间性别差异,导致了擅长点不同,你们两个都是秘密基地里的佼佼者,若是能强强联合,取长补短,将来一定是无敌雌雄双煞。”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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