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话,堂哥轻叹一声:“当时让你不要喝了,你非喝,哎,等出去的时候,路过药店,买点拉肚子药吃。幸好已经过了特殊时期,若非你这样喝好几天的凉水可不行啊。” 章若水不好意思地应道:“我知道了,以后不会了。” 面对她的乖巧,堂哥很开心,点头笑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章是个好女子。” 这夸奖有点狗腿的感觉,很是露骨地讨好,就连老姜头在旁听得都有些尴尬。 章若水笑笑,没有再说什么。 服务员端来一盆鸡汤笑道:“这是咱们乌鸡汤,小火慢炖,特别补。” 堂哥点头应道:“好,放到这位小姐面前,女人需要乌鸡汤补身子,对了你们在乌鸡汤里加了当归这些中草药没有?” 服务员躬身笑道:“有的呢,我们大厨特意找中医师配得中草药,有二十几种呢,不管对男人还是女人都特别补身体,总之吃了绝对是好。请几位慢用,菜会陆续上齐。我们就在外面伺候着,有什么吩咐招呼一声就好。” 堂哥冲她挥挥手,示意可以出去了。 他扭头望向坐在身边的章若水,脸上挂着意味深长地笑意。 “章啊,你多吃一点,好好补补身子,郎中不是说你多子多孙吗?或许很快你就能怀上。” 章若水一听就知道他说什么,这个怀上可不是陆秉风的孩子,而是他的。 她在心里冷冷一笑,还在做梦呢,你死到临头了,等到了秘密基地,你也就没用了。 但现在还不是时候,为了让他带她去秘密基地,还得继续敷衍,忍着对他的恶心。 她红着脸,微微一笑:“多谢老领导关心,您也多吃些,养好身体。” 这话听在堂哥耳朵里,登时心花怒放,他也听出了章若水对他的暗示,不但答应了,而且还让他养好身体,等着为他生儿子。 都说女人爱做白日梦,其实男人又何尝不是? 堂哥此时就是做白日梦了。 陆秉风在旁自然也听明白了,他恨不得将堂哥当场给毙了,但跟章若水心里想得一样,现在还不是收拾这个老色魔杂碎的时候。 他故作不懂得嘿嘿一笑,不等堂哥出手,先夹了一块乌鸡腿肉,放在章若水面前的小碟子,柔声说道:“媳妇,借老领导的吉言,咱们肯定能早点生个大胖小子。” 不动声色,他将堂哥的话给扭转了。 堂哥脸色微微一沉,哼了一声,但并没有直接表现出对陆秉风这番话的反驳。biqubao.com 他现在需要陆秉风的功夫,还需要让章若水能情绪平静地成为他女人,给他生儿子,所以还要妥善安置好陆秉风,让陆秉风心甘情愿抛妻另娶,且还要对他忠心耿耿,所以现在不能跟陆秉风吃醋,毕竟他现在还是章若水丈夫。 如是想着,他脸上色又恢复原样,也夹了一块鸡肉放在章若水面前小碟子上。 “章啊,快吃吧。” 章若水微微点头,却用筷子夹了一点小凉菜,放在鸡肉上。 她在拖延时间,等待新菜上来,不想吃堂哥给她夹的鸡肉,虽然他还没有用过。 如她所愿,很快服务员又送来一道红烧肘子。 堂哥又招呼章若水吃。 章若水这次没用谁给她夹,而是伸手自己夹了一块,开心地笑道:“我最喜欢吃这个肘子了,猪皮富含胶原蛋白,能美容呢。你们都尝尝,香糯不腻,特别好吃,这家酒店做饭菜很地道呢,厨艺非常好。” 说话间又上了红烧鲤鱼。 就这样很快菜上齐了。 几个人也就各吃各的了,谁也没有再多说话,毕竟几天来,虽然带着熟肉和干粮,但对堂哥他们两个老头来说,就跟吃乞丐饭没什么两样,所以终于下馆子,都美美地享受着。 章若水和陆秉风也趁机好好大吃一顿。 吃完饭后,四个人一起出了包房,下楼结了账,走出鑫海大酒店。 章若水毫无意外地发现了在路边伪装的刘栋梁及孙警官。 陆秉风又摇开了拖拉机,章若水望向堂哥,略带撒娇地口气。 “大叔,我想跟我男人挤坐驾驶座,看安城风景,我从来没有来过这里,看什么都特别新奇,跟海城好像完全不一样啊,我以前还以为大城市都是一样呢。” 堂哥楞了一下,但还是点头答应了:“好,章,难得来安城县城一趟,就依你。等不久以后,你想来住多久都可以呢,绝对让你住到不想住。若是就是住不够,我就给你在这儿买栋大房子住,哈哈,你开不开心?” 这话的意味越来越明显了,好像章若水已经是他老婆似的。 章若水故作羞红脸,小声应道:“多谢大叔抬爱。” 陆秉风则一脸无辜地问道:“那个俺们要自己拿钱吗?大叔谢谢你啊,对俺媳妇这么好,俺以后定然会好好报答您。” 堂哥一挥手说道:“这都是小事,你听话就比什么都强,好多着呢。” 陆秉风兴奋地喊道:“好来,大叔俺会的。” 两人都是各想各的,看似配合默契,但是谁也没有对上谁的思想。 拖拉机发动了,章若水紧紧地靠着陆秉风,观赏街边风景。 虽然这里她再熟悉不过了,但是却只当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 忽然一辆人力车从旁边冲出来,差点点就撞上了拖拉机。 陆秉风及时踩住刹车,大声怒喝:“你干吗呀,想着急投胎,可别钻俺拖拉机底下啊。俺又没钱,你也拿不到任何赔偿,俺就一条命,赔你命,你有什么好处?!” 人力车夫戴着破草帽子,他认出是乔装打扮的警察,经常跟刘栋梁一起办案。 但他不能表现出顶点认识的样子。 人力车夫往下拉拉破草帽子,惶恐道歉:“大爷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这不是着急去拉人吗?马上就要耽误了,所以想抄近路。我也不想这样,对不起啊,您大人不记小人过。” 陆秉风听他这么说,怒气这才减轻一些,哼道:“俺看你是故意的,就你这样技术,你这拉车的活不长呢,这次亏着是碰着俺,不跟你一般见识,否则你怕是要挨拳头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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