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锦鲤肥妻,替嫁后我带夫家暴富了_第684章 适合当保镖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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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他那笑眯眯的表情,章若水就明白,他很喜欢这里。
  于是她出声笑道:“我感觉这里挺好呢,环境清幽,比住在旅店好千万倍,而且院中可以走走,挺好的呢。”
  老姜头冲她竖起大拇指赞道:“小章啊,你眼光可真好,我也觉得这里不错,那就住下。”
  就这样,老姜头就在小院住下了。
  章若水做了晚饭,老姜头吃完后,她收拾好屋子,有些担心地问道:“老领导,明儿早上的食材,需要我自己去买吗?要不我让我男人来送?没有的我再买?”
  老姜头想了想说道:“这样也好,对外就说你是我外甥。姚厂长派人送食材,太招摇了,咱家天天供应这些,会有人起疑心呢。”
  听他答应,章若水很高兴,但她却面色平静地应道:“好的,老领导,那明早我跟我男人一起来,缺的食材我们再到附近菜市场去买。我男人木讷,嘴巴很紧,不会跟人说这里事。”
  老姜头点头笑道:“好好,你办事我放心。”
  “老领导若是没有什么事,那我就回去了啊。”章若水随后又说道。
  老姜头点点头应道:“好,那你回去路上要慢点。”
  “老领导放心吧,城里夜路人多,很热闹呢。”章若水说着告辞出来。
  她依旧是走了没多远,就看到陆秉风站在前面。
  “你来等我了?”她开心地笑道。
  吴健送他们过来的,虽然只是到梅花巷,但他自然会悄悄跟在后面,看到了兰花香地址。
  “这一天,可真漫长啊,还是你回厂里的时候好,那样上午下午我们还能见面呢。”陆秉风一把将她揽在怀里,好像很久没有见到一样。
  章若水忙推开他嗔道:“你也不怕老姜头派人暗中盯着我,我们赶紧回家,别多生是非。”
  陆秉风答应一声,随即骑着自行车带着章若水往家赶。
  章若水将今天发生的事,以及老姜头要带着他们到京城发展的事情跟他讲述一遍。
  “我们计划第一步算是成功了,就看老姜头能不能带着我去参加会议了。”
  “这么说,我明天可以送你过去?”陆秉风听到这话,有些小开心。
  章若水点头应道:“是的,不过要带着食材过去,这边没人供应食材了。”
  陆秉风爽快应道:“没问题,最好是连我一起带着去参加会议。”
  章若水嗔笑道:“你这就是想多了,我能去就算最好结果了。”
  陆秉风自然是明白,老姜头对他是不感兴趣。
  他也讲了他得到的情况。
  教堂那边今天刘副厂长带着人去收拾了。
  为了辟邪,刘副厂长还是找了一个道士去做法,而这个道士则是警察假扮地。
  教堂里面很多年没人住了,里面特别脏,到处是蜘蛛网灰尘等等。
  又不能大张旗鼓请人收拾,刘副厂长他们在里面差不多打扫了一天。
  明天还要去收拾,他申请了一起参加,姚厂长并没有拒绝。
  “老婆,你说姚厂长是不是已经知道老姜头把你当亲信培养了?要不怎么可能让我去。”
  陆秉风对此很疑惑,刘副厂长带去打扫卫生的人,都是他的亲信,可以说就是在废弃工厂里看守肖老大他们那伙人,只有他是个外人。
  章若水对此却不乐观,郑重叮嘱道:“或许是想考验你,就像考验我一样。你就装农村那种只知道闷头干活,什么都不懂的憨子。无论看到什么,听到什么都别管,只管做事。”
  陆秉风觉得她担心有道理,爽快应道:“好,我知道了。”
  次日,小夫妻用三轮车拉着新鲜食材来到了老姜头小院。
  老姜头听到敲门声,出来开门,他看到陆秉风愣了。
  陆秉风知道自己是乔装打扮,他根本不会认出,再说过去好些年了,即便是见过面也不会认得他,因此只当被陌生人盯着的局促,紧张地搓着手。
  章若水见状在旁笑道:“老领导,这就是我男人,就是有把子力气,是个憨子。”
  老姜头这才收回眸光点头笑道:“真是壮实的小伙子,可见是干农活练出来的好手。”
  听到这话,章若水忽然意识到,他可能看上陆秉风的身板了,便试探着笑道:“对,我男人别的本事没有,就是有把子力气,能扛着麻袋在山里如履平地的奔跑,还有年砍柴回家晚了,遇到了豺,他用扁担把豺给打死了,全家美美吃了一顿豺肉。不过那时候我还没有嫁过去,是听村里人讲的。”biqubao.com
  老姜头饶有兴致地望着陆秉风,笑着询问:“你可学过功夫?”
  陆秉风摇摇头回道:“俺没有机会学功夫,不认识功夫大师,但从小跑山干农活,所以练出来了,俺不觉得厉害,但是他们都说俺,要是在古代也是一条好汉。”
  听到这话,老姜头哈哈一笑:“可不是么,定然会是草莽好汉。”
  而后他没有再说什么,而是指引着他将食材卸车,放在厨房里。
  干完后,老姜头从兜里摸出一叠大团结递给他笑道:“这是你今天辛苦钱,去买包烟抽。”
  陆秉风忙摆手说道:“不不,俺媳妇在您这里做事,俺来帮她是应该的,不要钱。若是没事,那我就走了,待会还要去厂里上班。”
  老姜头扭头对章若水笑道:“让你男人拿着吧,买点早餐吃也行,挺棒的小伙子。”
  章若水感激地应道:“多谢老领导,那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说着她扭头对陆秉风笑道:“你就拿着吧,到街上买点早餐吃了,然后再去厂里。可别饿着肚子去上班,你饭量大,饿着不好。”
  陆秉风这才点点头应道:“好,那俺就拿着了,媳妇你在这里好好干。”
  说着,他给老姜头鞠了一躬,转身跑走了。
  望着他的背影,老姜头不觉摇头笑了:“真是个好小伙,很憨厚老实,适合当保镖,有力气又不善言辞。”
  章若水听到这话,像是忽然得到了启发,开心地笑道:“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这点呢?他现在电视机厂伙房里做事,有些可惜了他那把子力气,应该请求姚厂长让他到保卫科试试,跟着刘副厂长干。”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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