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淡淡一笑:“那不就结了?既然你们都已经各自放下,不会旧情复燃,面对又如何?” 听到这话陆秉义诧异地望着她,不解地问道:“你能接受她进厂,天天在眼皮子底下晃?” 李玉梅则兴奋地问道:“这么说,我也可以进厂是吗?” 李梅冲着陆秉义微笑点头:“我相信你,相信我的感情就够了。” 陆秉义怔怔地望着她,还想出声拒绝,但知道她拿定主意的事情不会更改,只能放弃。 陆母在旁着急了,也出声劝道:“梅子,别人行,这个李玉梅不行,她不是安分的人。” 李梅则摇头回道:“娘,只要够条件,我们就不能拒绝,必须做到一视同仁。放心吧,厂有厂规,若是不安分,自然有厂规处理。至于我和秉义还有咱们陆家是不会受丝毫影响。” 这话,让围观的村民又爆发出一阵掌声和喝彩声,都纷纷称赞李梅为人大气。 陆母还想说什么,章若水轻声劝道:“娘,还是听大嫂的吧。” 她知道李梅今天清水村之行,是有目的有计划,肯定不会轻言放弃,倒是想看看她玩什么花样。 现在若是强行制止李梅想做的事,只会让村民反感,反而得逞了李梅的心思。 虽然章若水到现在还不知道李梅真正心思,只能采取欲擒故纵的手段,先由着她折腾。 陆母不再出声相劝,就像李玉梅也报名了进厂当工人。 午饭在村子里饭店订的酒席。 清水村有酱菜厂,所以村子相比其他村要发达很多,有饭店。 李梅自掏腰包,包下饭店,请全村人吃流水席,可谓是风光至极。 她跟陆秉义一桌桌敬酒,享受着村民的感激与夸赞。 陆母嫌太吵闹,吃过饭后,便回老屋去歇息了。 章若水则和酱菜厂贾厂长及王婶等人聊厂子里的事情。 聊完正事,王婶忍不住抱怨:“若水啊,你大嫂可真能,就这么把清水村年轻男女都给招走了,酱菜厂不是准备扩大规模吗,贾厂长还想从村里招一部分人,现在可是没指望了。” 贾厂长也在旁附和道:“是啊,我已经写好了招供细则,准备等去城里的时候交给你和沈厂长批复。现在看来只能另外想办法招工了。” 章若水毫不在意地笑道:“咱们农村最不缺的就是人,清水村年轻人都给招走了,咱们从邻村招工也是一样。” 王婶和贾厂长对视一眼,两人都没有再说什么,毕竟李梅陆秉义是章若水大哥大嫂。 聊完事情,贾厂长便回酱菜厂了。 王婶这才拉着章若水的手,压低声音对她说道:“若水,不是我使坏,我总觉得你大嫂不像是个善茬,这次拉着你大哥回村招工实在是太招摇了,竟然连虞荷花李玉梅这种人都弄去了。反正我直觉这事没那么简单,你可得多长个心眼,还有看好小芹。李玉梅虞荷花都是没脑子没见识的乡下人,有人指上话,什么事都能做的出来。” 章若水静静地听着,并没有反驳。 王婶见状胆子大了些,继续说道:“小芹终究不是你大嫂生的,未必就真心想要留在身边。若是李玉梅偷走了小芹,只要不虐待小芹,就算找到了,恐怕也难要回来了。毕竟你大哥再娶,而且马上又要有孩子了,李玉梅是单身,有抚养的条件。我娘家村里就有这么一桩,后娘表面上跟孩子亲妈当姐妹,暗中使坏,让亲妈把孩子给带走了,到现在都没要回来。打官司告到法院里也败诉了,孩子归亲妈了。” 这番话引起章若水警觉。 先前她只是觉得蹊跷,但并没有往这方面想。 不过以她对李梅的了解,她应该本意不在这上头,而是把李玉梅及虞荷花那种人拉到身边另有他用。 不管怎么说,章若水还是挺感激王婶忠言相劝。 “王婶,谢谢你,跟我说这些,我会注意的。我大嫂这人还是不错,就是事业心强,对小芹也好,现在小芹由她姐姐照看,很尽心。” 王婶听后笑道:“那就好,但愿我多想了,总之小心驶得万年船。” “王婶,我明白。”章若水点点头。 两人随后又聊了些,王婶也回酱菜厂了。 清水村招工之行,李梅是赚足了口碑和夸赞,回城的路上特别兴奋,再次提出要买车的事情,说将来村民有个什么事,找她和秉义帮忙,有个车也便利。 章若水没有说话,陆母也没有说话。 李梅捅捅陆秉义腰眼,示意他开口。 陆秉义脸上现出为难地表情,不好意思开口,又禁不住李梅催促,急得满头大汗。 章若水从后视镜看到这情形,心里很不是滋味。 陆秉义拜托了悍妇李玉梅,却又落在绕指柔的李梅手中,不过是换了种被欺负的方式罢了,依旧没有当家做主的权利。 但只要李梅是真心跟陆秉义过日子,章若水自然也不会说什么。 每对夫妻有每对夫妻的相处方式。 她同情大哥,却也只能认可。 终于陆秉义再李梅一再暗暗威逼下,终于支吾着开口了。 “二弟,你能不能……帮忙……” 看他那怕老婆违心的样子,陆秉风就来气。 他冷声问道:“大哥,你有话直说,就算不是你本意,也无妨,我都懂。” 这话显然是冲着李梅来的。 李梅却只当做听不懂,继续碰碰陆秉义的胳膊,让他继续说。 陆秉义深深吸口气,而后才说出后面的话:“帮我们凑凑钱,买个车,放心一定会还。” 李梅这才在旁附和道:“对对,我们一定会尽快还上。其实有了车,也主要是家里用,毕竟秉义在厂里有配车,娘年纪大了,小芹安安都小,有个车方便。” 章若水不由摇头笑了:“我猜再过三四十年或许才能像外国电影中那样拥有私家车。大哥大嫂意识太超前了啊,现在谁敢有买私家车的想法啊,那可不是一般的烧钱。如今改革开放,摩托车算是顶配大件了,有几个能买得起?更别说有辆自行车都能让残疾小伙娶个漂亮健康的大姑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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