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若水忙笑道:“我已经跟大哥聊完了,李姐谢谢你。你也别跟大嫂计较,可能她确实很想干番大事业,只要走正道,绝对有可能,大嫂有文化也有头脑,咱们应该高兴才是。” 李姐知道她这是安慰她,感激地笑笑,又说道:“李梅刚才倒是告诉我,化肥厂还把李强和张晓给招进去了,李强做保卫科长,张晓有文化,高中毕业,就做人事科长。” 章若水一听,不觉拧眉,这不是搞家族企业模式吗? 万鸿公司难道是将合资的化工厂交给李梅及陆秉义两人玩过家家? 李强做保卫科长,张晓做人事科长,怎么可能? 李姐看她这表情,就知道事情似乎不大对,又继续说道:“我听李梅说还要回李家村,清水村招人,只要有文化都能当官,亲戚也会适当安排职务。化工厂需要招工五百人,都由他和秉义做主,所以肥水不流外人田,就从李家村和清水村招了。” 章若水头疼得很,她越想越不对劲,刚才陆秉义都没有说这些。 她感觉陆秉义压根就被架空了,很多事李梅并没有告诉他。 不过她没有表现出来,免得李姐跟着着急。 “李姐,那李叔李婶还继续卖打糕吗?”章若水若无其事地问道。 李姐点点头应道:“我爹娘还继续做打糕,听李梅说她想让爹娘去化工厂里给安排个闲职挣工资,我爹不答应,也不让大哥大嫂去,就在小吃市集上卖打糕。李强两口子不听我爹劝,就去了。” “那张晓怎么也跟着变得不知天高地厚了,她爹在服装厂干了一辈子,也没有混上个中层干部,而她这么轻易就当上了人事科长,能长久吗?我看李梅就是胡来,用我男人的话说就是外行人管内行人,会出大乱子。” 这番话,让章若水不觉对李姐高看一眼,她还是很有见识。 “李姐,也别担心,或许撞了南墙就知道回头了。年轻嘛,都心气高,也难免。” “若水啊,说出来我都嫌丢人,下午摆摊的时候,我娘偷偷跟我说,李梅让他们到小吃夜市卖打糕,说到那边不但免收三个月摊位费,而且还会定期帮忙搞促销,比如跟那些厂矿企业联谊,发放消费券等等,卖得肯定比这边好,而且也不会对价格有限制。” 李姐很是忿忿不平地说出这番话,有些叮嘱道:“若水啊,李梅我看要走偏,你得防着点啊,但凡有些脑子,怎么会把咱们这边生意往万家那边拉?万家那边就是暂时为了跟咱们市集抢生意,给摊主各种福利措施,后面等着看吧,总有那些摊主哭得时候。我男人说,万老黑做生意根本没规矩,黑得很,毕竟是从黑道上出来的,就让我跟着市集安安分分摆摊就好,别去贪图那边暂时好处。” 章若水也没想到李梅竟然也在暗中将市集这边摊主往夜市那边拉。 从这里看,她已经摆明了跟她章若水不是一家人了,否则怎么可能胳膊肘向外拐? 她心情登时沉重起来。 最不想看到的局面还是出现了。 章若水试探着问道:“我娘知道李叔不去夜市的事情吗?” 李姐点点头应道:“我跟陆婶说了,李梅是我介绍给秉义的,我不能再继续替她瞒着什么,否则将来我担心秉义还有你们会吃大亏。李梅是我亲妹妹,她有文化,我也看不透,能做的就是把我知道的告诉你们,防着点。” 章若水感激地说道:“谢谢李姐,但愿大嫂能有天想明白,谁才是一家人。” “哎,她现在听不进去任何话,还说我就是嫉妒眼红她,我都快气死了。” 李姐也是一肚子的气,叹道:“怎么有这样的妹妹,才看透她的为人。本来不是说把三分店给李强和张晓两个经营吗?现在两口子都去化工厂当大官了,烤肉店又要给我,我不要。想拉拢我,没门。我跟我娘说了,他们若是去夜市摆摊,我就跟他们断绝关系,就当没生过我这个女儿,反正我不能让我爹娘还有大弟他们跟着李梅走错道,李强那混蛋玩意儿不听劝,从小跟李梅屁股后面混。” 这番话,让章若水很感动。 幸好,李家还有个明白人,要不,跟李梅关系僵了,跟李家也难相处。 她伸手拍拍李姐地肩膀,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微微一笑:“李姐,别想那么多,睡吧。” 李姐冲她点点头,挥手应道:“好,晚安,不想了,想也没有用。” 章若水将她了解到的情况跟陆秉风说了。 陆秉风听后很是生气,有些冲动想去找陆秉义算账,被章若水劝住了。 次日,章若水吃完饭,跟沈秀玉及黎明在海鲜店办公室碰头。 她讲了化工厂的事情,请两人帮忙给陆秉义安排一个帮手。 黎明手上正好有这样一个人,大学读得是化学相关专业兼修企业管理。 章若水很高兴,有专业人员帮着陆秉义,那么风险就可控了。 而后三人各自分头行动,去打听有关万鸿跟f国合资化工厂的内幕详情。 章若水约了安城包打听,此人还是周大兴介绍给她认识的。 “章小姐,需要什么消息尽管开口,你是周师傅介绍过来的,价钱好说,办事绝对给力。我不但市府里有人,而且黑道上眼线耳目也不少,总之,只要在安城地界上,没有我不知道的事情。对了,现在咱们安城跟f国f城不是关系很好嘛?很多f国外商来投资,章小姐前段时间还去过f国吧,嘿嘿,不瞒你说,我现在f城那边也有消息渠道了。” 两人一见面,包打听很兴奋,开篇就是一通自我推广。 章若水耐心听完,竖起大拇指,笑道:“若非也不来找包哥了,就知道你靠谱。” 包打听一脸得意地笑道:“绝对是靠谱,而且是第一手资料,我还有个规矩,卖给你的资料,绝不会再赚第二家。” “难怪包哥能成大事,果然有自己的一套。”章若水继续奉承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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