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秀玉忍不住开口笑道:“阿姨,您带得还少啊,都快开个小摊了。” 李姐提前一天回娘家,自然是说了很多陆家的好话。 李家对女儿初婚嫁给二婚且带女儿的陆秉义一点没有低眼相看,反而对陆家人热情招待。 两家在桌上把婚事敲定了,十天黄道吉日,陆家来迎娶李梅。 时间很近,但陆母却表示,不妨碍陆家用最隆重的嫁娶仪式迎娶李梅。 李家听她这么说,也表示给女儿嫁妆都准备好了,李梅是个好孩子,挣的钱除了自己买衣服穿,都拿回来给家里攒着置办嫁妆了。 双方父母谈妥婚事,陆秉义就算李家女婿了。 下午他没有跟陆母他们回安城,而是跟李梅在李家住下了。 回城的路上只有沈秀玉陆母还有章若水。 陆母笑得合不拢嘴,一直聊着怎么怎么准备婚礼。 就连沈秀玉都有点听得耳朵烦了,她倒是个急性子,在旁笑道:“阿姨,李梅那可不是一般人物啊,我同学厂里大学生,父母是双职工,当时不惜一切追她,甚至玩起一哭二闹三上吊,她都无动于衷。现在竟然对秉义哥一见钟情,说实话我不信。” 略微停顿下,她摇头感慨:“我同学一米八的大个,文质彬彬,温文尔雅,绝对是美男子。李梅为何会选秉义哥,我猜就是看中陆家的家境。若水做生意风生水起,秉风在部队上,秉良是大学生,都是前途无量。看此陆家确实比我同学那工人家庭强一万倍,李梅不简单,眼光狠毒!” 陆母听到这话,不由沉默了。 良久她才感慨地说道:“若水是我们陆家的福星,自从她进门后,我们陆家就一步步好起来了。如今若水不但给陆家创造了财富,还给陆家带来了幸运,若非确实老大娶不到梅子那样的好媳妇。若水啊,娘真得要替陆家好好感谢你。” 章若水却摇摇头,真诚地笑道:“娘,不说这些,咱们是一家人,就该劲儿往一处使。陆家如今越来越好,是我们全家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如今大嫂马上就要进门了,陆家一定会更好。” 沈秀玉听到这话,在心里暗暗叹息。 她从旁也听过章若水身世及嫁到陆家的事情,很为她抱不平。 陆家的地位如今是她打下来的,可陆母倾力为迎娶李梅而完全不顾这个二儿媳妇的感受,甚至忘记陆家一切是她拼来的,好像李梅才是这个家最重要的人。 但毕竟是人家家务事她也不好多说什么。 往后的路程,陆母的话少了,但脸上地笑容却依旧在。 回到陆家,陆母留沈秀玉在家吃饭。 沈秀玉没有推辞。 章若水亲自下厨,沈秀玉在旁帮忙。 陆母则在客厅里照看小芹和安安。 今天他们一家到李家提亲,小芹和安安放在王大妈家里了,刚接回来。 厨房里,沈秀玉说着说着,又开始为章若水抱不平。 “若水啊,我是觉得李梅绝不是真心跟秉义大哥过日子的人,一定是图如今陆家的家势。阿姨又大办婚宴,把她身份抬得高高的,往后她在这家里,可就低不了了。毕竟身份上,她确实也是陆家长媳,以后岂不是你就是拉磨的驴,挣钱却低人一头,只是二媳妇。” “我觉得阿姨就不该高抬李梅,这样她嫁进来或许还能安生些。别忘了她可也是高中生,又聪明,难保将来不会跟您明争暗斗,妯娌之间本来就很难相处,她又是心气高的人,秉义又没有秉风有本事,你们之间好还多着呢……” 这些话,章若水也不是没想过。 可她一直刻意让自己忽略,只往好处想。 “秀玉姐,咱不聊这个,只要娘高兴,只要大哥高兴,只要这个家好好地,我怎样都值了。我相信李梅是真喜欢大哥的憨厚老实,会踏实过日子,咱们可不能带着有色眼镜看她,她是个聪明人,咱们稍许不对劲,她都能感觉得到。秀玉姐,能答应我吗?” 章若水地扭头望着沈秀玉,真诚地请求着:“家和万事兴。” 沈秀玉深深叹息一声,不再多说什么,默默地点头答应。 第二天,李梅和陆秉义带了些农村土特产回来了。 她住在陆家,李姐每天也来帮忙,筹备婚礼,照顾孩子做饭等等。 章若水则忙活自己小吃市集开市的事情,也是每日忙得晕头转向。 周六陆秉风回家了,跟章若水一起如约开车去江城及九龙崮,将赵大牛,孔大军及孙家儿媳妇一家三口接到安城,安排在孟晓晨居住的院子里,正好一家两间屋,两间南屋做厨房。 孟晓晨祖孙俩见果然是又来了新邻居,都很高兴。 特别是孟奶奶一个劲儿说,以后这个院子里就热闹了,大家互帮互助。 万事俱备,只等着到了日子,小吃市集开市。 章若水接到黎明的电话,说老城区工程事故的案子也破了。 就是陆锦平从中捣的鬼,他攒局认识的那个水泥商已经投案自首了,那个局就是个套。 而且水泥进工地上,检验的人也暗中吃了陆锦平的礼,明知水泥不合格,却都放行了。 防腐剂食堂集体中毒的案子,他更是没得跑,数罪并罚,被判了十年。 万鸿集团相关人员也都得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而万总则把自己给摘出来了。 “若水,真是痛快,陆锦平那个披着羊皮的狼,总算是进去了。还有万鸿公司副总给我打电话,约我喝茶,化解恩怨,并表示再也不会跟咱们争老城区工程了。” 章若水哼笑道:“你当初还不是想利用他?要不,你能惹上他?不惹上他,又岂会惹上万鸿集团,弄出这些事?” 黎明连连点头,感慨应道:“若水,谢谢你,让我迷途知返,今天的黎明公司多亏有你。” 章若水听他这么说,又笑道:“诚信经营,才是经商根本,不说这些了,上次经过工程事故,相信你已经踏上成功商人所具备的素质修养了。” “那是不是以后有好的工程,还跟我一起合作?”黎明一本正经反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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