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锦鲤肥妻,替嫁后我带夫家暴富了_第281章 新邻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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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这话,章若水忍不住乐了,大妈说话还挺有意思。
  她忍不住对大爷笑道:“你这糖葫芦看来都喜欢,都追你三天了。”
  说话间大妈跟孙女走到近前,看到章若水买了那么多,感慨道:“我也得多买点,省得孙女要,我到哪里去找这老头子,跑得忒快了。”
  大爷不好意思地嘿嘿笑着:“干农活干的,步子慢不下来,这位大嫂啊,实在对不起,让您跟小丫头受累啦。喏,今天我不收你们钱了,给小丫头两支糖葫芦吃,就当我补偿,反正自家树上结的山楂,不值钱,在家闲着也是闲着,现在不是农忙时候,穿两支山楂出来卖卖,就当溜腿了,还能挣三毛两毛回去给孙子买糖吃。”
  一听这话,大妈冲他竖起大拇指,赞道:“咱都是当爷爷奶奶的人,可不就是为了小辈嘛。钱必须得算,山楂自己树上出的,糖得花钱不是?”
  小女孩在旁咬着糖葫芦,美美地嚼着,含糊不清地说道:“这个爷爷家糖葫芦就是好吃,要是能天天吃就好啦。”
  大妈乐了,嗔道:“为你吃这支糖葫芦,我老婆子在街上转了三天,好不容易看到这老家伙,还没差点跑断腿儿?天天这么弄,要我老命了,你以为菜市场啊,想吃就去买?”
  小女孩边吃边执着地说:“我就要吃嘛。”
  大爷在旁笑道:“你们家住哪儿,我出来卖糖葫芦就到你家那块吆喝吆喝。”
  大妈说了自己家的地址,章若水笑道:“巧了,大妈咱们是邻居啊。”
  大妈惊喜地问道:“是吗?那太好了,咱们那一块儿都喜欢吃他的糖葫芦,就是过去的少,这不我都追到这边来了。”
  大爷抱歉地说道:“那边稍远点,不等走过去,就卖完了,所以基本过不去。那以后,我扛着糖葫芦先去那边卖,然后再往后走。”
  “太好来,爷爷谢谢你,你是个好人。”小女孩一听开心了。
  说话间又来了好几个买糖葫芦的顾客。
  章若水跟大妈小女孩向大爷告别,一起往家方向走。
  细聊起来,两家就隔着几户。
  而且小女孩跟安安还一起玩过,大妈也跟陆母认识。
  “你就是老陆家的儿媳妇?听你婆婆经常说起你能干呢,就是没看过,今儿这不是有缘遇到了,长得可真俊啊,陆家老二好福气,不愧是部队上的。我孙女叫甜甜,跟你家安安一样大,读一年级了,听说还能在一个班。我和你婆婆都约好了,我们一块接送孩子,路上也有个伴儿。你婆婆跟我虽然才认识几天,但跟我对脾气,就像多年老姐妹似的……”
  大妈是个健谈的人,一张嘴便停不下来。
  从她话中,章若水知道她是王大妈,纺织厂退休工人,王大爷是工商局干部。
  他们只有一个儿子,在税务局上班,儿媳妇呢,在外国语学院附小当老师。
  孙女王甜甜跟安安同岁,今年也是上一年级。
  这真是越聊越近乎。
  王大妈领着王甜甜跟章若水到陆家串门儿。
  正巧陆母抱着小芹,领着安安在院子晒太阳。
  不等章若水开口,王大妈笑道:“老姐姐,今儿可算是遇到你家儿媳妇了,真是个孝顺孩子。卖糖葫芦一下买这么多,带回来给你们都尝尝呢。”
  陆母忙起身招呼道:“王大嫂来啦,快坐快坐,安安还吵着要找你家甜甜玩儿呢。”
  “嗨,气死人了,非要吃那老头的糖葫芦,我都领着去堵了三天了,才买着,这不遇上你家儿媳妇了,一下买了八九支。”王大妈边说边逗陆母怀里抱得小芹。
  小芹也招人喜欢,望着王大妈咯咯笑不停。
  王大妈更是高兴了:“这孩子真好,我都想赶紧催我那儿媳妇再生一个了。”
  陆母笑道:“可不是么,我家小芹就喜欢王大嫂你,望着你就笑呢,都说小孩眼睛干净,望着谁笑,谁肯定是善良人,脾气好,运气好。”
  王大妈点点头,笑得眉毛都飞了:“我们老家也有这说法,小芹儿跟我有缘。”
  “王大妈您跟我娘聊着哈,我进屋洗洗水,忙点事情。”章若水跟王大妈挥手笑道。
  王大妈亦是冲她挥手:“孩子,快去吧,我跟您婆婆聊会话。你看那俩孩子也玩得可好。”
  章若水转头望向那边秋千架下,王甜甜跟安安手牵着手,小姐妹俩正开心地笑着。
  她随后进屋回房了。
  躺在床上,她脑中一直现出今天王大妈买糖葫芦领着孙女追了三条街的事。
  还有王大妈那句,你以为是菜市场啊,想哪会去买就哪会去买。
  这个年代的小吃摊基本都是流动的,用自行车啊,或者小推车,推着到家属院或者学校门口等等叫卖,不像前世那样成规模。
  规模?
  章若水忽然灵光一闪,想到一个项目。
  那就是在小区密集的地方弄个小吃街,晚上便是夜市。
  如今已经是改革开放,百姓渐渐手里有了些余钱,但娱乐与餐饮等设施却还没有开始发展,这将是一个大机遇。
  这个年代,是容易调动起大众好奇心与参加欲望的年代。
  新事物很容易风靡一时。
  不像前世二十一世界,大众已经没有什么新鲜感了,无论娱乐还是餐饮等等配套设施都已经完善,甚至没了消费冲动。
  这也就是过年越来越没年味的原因。
  物资匮乏的年代,过年意味着可以吃到一年都吃不到的东西,看一年都看不到的烟火爆竹,甚至是走亲访友,桌上也有鱼有肉有白面馒头。
  可社会越发达,日日十五月月年的时代,就没有这样的期待感了。
  打定主意,章若水起身写了个简单的意向规划书。
  她决定自己亲力亲为这件事。
  沈秀玉要投资建厂上防腐剂项目,再加上烤肉店,酱菜店,已经是分身乏术了。
  首先选址。
  章若水说干就干,她全城都亲自跑了一遍。
  最后就在居住小区边上选定了一块紧挨着小广场的空地,位置非常好,平常很多带孩子的老人及年轻妈妈来玩,周末那就人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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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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