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锦鲤肥妻,替嫁后我带夫家暴富了_第133章 陆家分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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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刚到陆家的时候,陆秉义虽然比陆秉风只是大那么几岁,但是作为这个家的长子,又经历了一些风波,看着要比同龄的人要更显老也要更稳重一些。
  但是现在刚刚三十出头男人,竟然已经长出来了不少白头发,李玉梅给他带来的烦恼和打击已经足够让他备受重创。
  章若水虽然不知道陆家的老房子在哪里,但是既然陆家之前都落魄了也没有卖房回老房子那边去住,八成老房子那边的情况已经惨不忍睹了,更何况现在陆秉义的腿还没好,只跟李玉梅搬过去,那就是活活遭罪。
  她没法不同情陆秉义现在的遭遇,“大哥,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如果不是她屡次做出这种事,我也不会选择这种方式翻脸。”
  “但是大哥你现在也不方便,你搬过去也没办法指望她照顾你,骨折也不是什么小事,万一落下什么伤了那可是终生的遗憾。比起这样,不如让她回家去养胎,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闻言陆秉义摆了摆手,“我不想再给你添麻烦了,到时候真就是让我这张脸都没地方放了,你放心,我一个这么大的人了怎么可能照顾不了自己,我们家到现在都是多亏了你,哪有让弟妹替我操心的道理,这种事情我们陆家人做不出来。”
  “既然娶了李玉梅,她没怀我的孩子,这件事情我一定给你个应该有的交代,陆家绝对不能有这样的媳妇,但是现在她还有我的孩子……”
  “我这腿也用不了多久了,你看我现在都能靠着拐杖走了,跟秉风之前比起来,我的腿已经好很多了,不会有什么大事的,你就放心吧,但是妈就交给你照顾了。我一会收拾收拾,今天下午我们就搬去老房子那边住。”
  章若水知道劝不住陆秉义,而且这已经牵扯到了陆秉义的尊严问题,她不好多说。
  李玉梅恰好这时候走进房里,听到陆秉义说要搬去老房子,顿时就变了脸,“你要搬去老房子这件事你怎么不跟我商议?我还怀着孩子,你让我跟你去老房子住?陆秉义你还要这个孩子不要了!”
  李玉梅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现在两眼发红,看着更像个疯婆子一样,现在更是不管不顾的直接拉扯起来了陆秉义的衣服,“你到底想怎么样?你还管不管我们娘俩死活了?你遭得了那个罪,我们娘俩遭得了吗?那个破屋还没有人家的猪圈好!”
  李玉梅这么一说,章若水大概也知道陆秉义说的老房子是什么样子的了。
  陆秉义甩开李玉梅的手,冷声道:“你也不看看你的好事,现在不只是你,就连我都在村子里面抬不起头来了,你还有脸待在村里?”
  “你脸皮厚,我可丢不起这个人,你要是不愿意去,你就回你娘家去,哪个女人没生过孩子,就你金贵?”
  李玉梅没想到现在陆秉义这么不在意这档子事,比起来那种破破烂烂的老屋子,她哪里舍得现在章若水的房子,而且要是搬出去了,没有章若水花钱,每顿饭吃点汤汤水水都费劲。
  李玉梅快被陆秉义做的这个决定给气炸了,“我怎么没脸待在村子里,要不是章若水非要闹,这件事情能人尽皆知吗?”
  她现在脸皮已经要比城墙都厚了,陆秉义气的直接一下摔了手里的杯子。
  碎片和里面的热水四溅,就算是李玉梅和陆秉义一起过了这么久,她也没看到过陆秉义发这么大的火,一下子这阵仗也就把李玉梅给吓住了。
  “我怎么会娶了你这么个东西,当初真是看走眼了!你偷了若水的钱不止一次,现在还要怪若水,你吃若水的,住若水的,怎么干得出来和么不要脸的事情?!现在你还想占若水的便宜?你哪来的这么大的脸!有意见就滚回你娘家去,陆家养条狗都不会养你这个白眼狼!”
  陆秉义说完,直接柱起拐杖一瘸一拐的回了房间里,剩下李玉梅跟章若水瞪眼。
  虽然李玉梅不要脸,但是精明,她心里清楚得很,要是就这么搬出去了,不仅住不了大房子,还得在破破烂烂的老房子里面自力更生,现在陆秉义还跟个残废一样得需要她来照顾,她哪里愿意?
  “若水,你这个人怎么那么小气,我就是没见过那么多钱想看看,我也不可能真给你全花了不是?”
  “我给你陪个不是,你看你大哥现在腿脚不方便,我还怀着孕,我们一家子搬过去那边怎么活啊,你也不想就看着我们死在那里吧,而且要是村子里的大家伙知道你把养伤的大哥和怀孕的嫂子赶去老房子里住,他们也会戳你的脊梁骨的,你就算不为自己的名声考虑,也总得给安安考虑考虑吧?”
  李玉梅还跟个没事人一样来指责她,章若水已经是大开眼界,她瞥了一眼李玉梅这副不值钱的样,冷笑一声道:
  “该走的人是你,是你一而再再而三赶出来不要脸的事情,怎么不考虑考虑自己能不能再村子里面抬起头,现在你还有脸来指责我,你的良心给狗吃了?”
  “就算是给大哥养伤,我心甘情愿,你要是真心疼大哥,你回你的娘家去,大哥就不着急搬出去了。”
  说完她也懒得搭理李玉梅,走去院子里跟陆母说了这件事。
  听说李玉梅要走,陆母是高兴的,要是为了个孙子得供着这么个祖宗,她是嫌自己命太长了?
  但是听说陆秉义也想办过去,她顿时就心疼了,“若水,妈知道秉义现在这样在家里有点添麻烦,但是能不能……”
  章若水无奈解释,“妈,这件事情不是我说的,我也劝过大哥了,只要让李玉梅回娘家去就行了,但是大哥还坚持着,要不然你去劝劝吧,我也担心着,但是我劝不动。”
  陆母也知道章若水不是那种人,急着进了陆秉义的房里,但是说了没多久,又只能丧气的出来。
  “秉义哪里都好,就是这个脾气有的时候要比秉风还倔。”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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