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锦鲤肥妻,替嫁后我带夫家暴富了_第29章 八百个心眼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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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打陆氏辣酱的名字起来以后,章若水也算是真真切切的体验到了什么叫门庭若市。
  每天店门口都得排起长龙来,光是王婶和巧姐都整天在店里忙着,没什么空出去推广辣椒酱,而且到了这个份上,已经用不到他们家家户户的跑,只要在这里等着就能有人上门来买。
  甚至辣椒酱的大名已经让隔壁村的人都慕名而来了,章若水一下子就感受到了现代那样的网红店的感觉,尤其是钱包一天比一天鼓,也让她幸福感满满。
  陆家一家子也从每天苦着个脸到一天天其乐融融起来,陆母是逢人就夸章若水,现在是打心眼里把章若水当成自己家的福星,满意得很。
  “若水啊,这是今天我刚去买的让人杀好的鸡,笋也是新鲜的,你尝尝这个鲜笋鸡汤。”陆母每天在家里变着花样的做菜,实在是难为坏章若水。
  她看着那汤色金黄诱人的鲜笋鸡汤,忍不住又咽了咽口水,想着这段时间以来一直在坚持着减肥,咬紧牙关忍耐着,“不了……妈,我最近……”
  陆秉风却在这时忽然伸手,直接帮她盛了一碗汤和鸡肉放在面前,“你最近瘦了不少,应该吃点有营养的东西,别太劳累自己。”
  章若水捧着鸡汤,心里的拉锯战一下子一边倒,这么鲜美的鸡汤放在面前让她没办法抵挡诱惑,等一碗汤跟饭下肚以后,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若水,你最近瘦了这么多,可要让人说咱们家闲话的。”陆大嫂一边给自己盛汤,一边在旁边说道,语气却让章若水感觉有些不太舒服。
  因为这段时间家里吃的好,陆家各个都肉眼可见的圆润了一圈,尤其是陆大嫂,那些半夜没有吃完的饭,晚上都被陆大嫂偷偷溜进去吃完了。但是现在陆家也不计较那两口,便没有人说什么。
  章若水笑笑,“这是哪门子话,我以前那都是虚胖,而且是我自己想减肥,哪个女孩子不爱漂亮,我现在想瘦下来穿好看的衣裳。再说了,咱们家现在什么情况,旁人心里清楚得很。”
  陆大嫂看着章若水,眼神羡慕又嫉妒,她嫁进这个家来以后正是最苦的时候,先是陆秉风他爹死了,又是陆秉风瘫了回了家,家里一家上下只能依靠她跟陆秉义来支撑着,陆母却没有逢人就说她几句好话。
  但章若水那就不一样了,夸的奖的,每天吃的都是最好的,往常她干活的时候也没见的最好的一口饭留给她啊!
  “你还年轻,哪里懂那些婆娘的心思,都眼巴巴的等着说咱妈的不是呢。”陆大嫂一边说,一边又贪嘴的把手伸向锅底的肉。却被陆秉义伸出手挥掉,瞪了她一眼。
  “若水也就吃了一碗,妈都没怎么吃,你一个人都吃了半锅了,还堵不上你的嘴?”
  陆大嫂一下就垮了脸,重重的把碗放在桌子上,陆秉义也不管她在旁边闹脾气,而是赔笑着对章若水说道:“别听你大嫂的,咱们家过得好,旁人也没有几个敢说不是的。你尽管怎么开心怎么来,现在女孩子也都爱美呢。”
  章若水连连点头,“那是当然,妈对我怎么样街坊邻里都是看得见的,正好我最近看上了一件裙子,等我再瘦一点就能够去买来穿了。”
  “那还用得着等你瘦了?你想穿什么样的跟妈说,妈去直接裁点布来给你做,秉风跟秉义小时候的衣服可都是我亲手作的。”陆母说话间,看都没看陆大嫂一眼,这个家的矛盾也在暗中早已埋藏了许久。
  “原来妈的手艺这么好,那等我有喜欢的了,一定先跟妈你说。”章若水甜甜的应付了一句,她倒也不是真的想要穿好看的衣服,而是这个体型实在是太不健康了,自从瘦下来了一点以后,每天的呼吸都顺畅不少。
  由于是一身虚胖的膘,想要减下来的速度也很快,这一个月她都在挑有营养吃的和锻炼,人比起以前来已经瘦了一半了,至少肉眼上已经不是那个又黑又胖的丑样子了。
  刚放下筷子,陆大嫂忽然又开口,“哎,若水,我听妈说你准备再找个人来,还一个人三十块钱的工资,是不是太铺张了点?你别怪我乌鸦嘴啊,咱们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外人多了万一再把咱们的配方学了去了,那可就抢了咱们家生意了。不如我把工作辞了,来家里帮你,你看怎么样?”
  章若水一愣,她倒是没有留意过这一点,只是拒绝了其他人想要买配方的请求。但也正如陆大嫂所说,有的时候不怕人心眼多,就是怕人坏,虽然她的配方也没用什么绝密的东西,却也不是寻常人能研究的出来的。
  “大嫂要是能辞职来帮我那可再好不过了!但是我这一个月三十的工钱也不比大嫂你在裁缝厂里来得多,是不是有点委屈大嫂你了?”提防配方的事是一茬,但是自己人也得提防。
  亲兄弟明算账,妯娌之间也是,以陆大嫂这样的性格,往后难保不会出现什么冲突。
  “若水你这是说的哪门子话,给你帮忙我哪有嫌累的,这样也能再给你省下来三十块钱,你要是看得上我的手脚,明个我就跟厂子里说,然后就不去了。”陆大嫂乐呵呵的,好像来给章若水帮忙是什么天大的好事。
  但这副样子也太反常了,章若水皱了皱眉,往常陆大嫂就算是难得殷勤一下,也就是扫扫院子,有时候懒起来还得找点理由不去上班。让她来帮忙做辣椒酱也就意味着也得分一份工钱给她,还得看在妯娌关系上,又不能当工人用。
  算下来看似是给她省了钱,但是实际上还是又费钱又浪费时间。
  章若水一时之间还没想好怎么拒绝,陆母忽然拉着她的手道:“若水,这次你大嫂说的对,一直找人来也太费钱了,万一再让人偷学了去。我看就让我跟你大嫂一起来帮你,人手再不够的话,还有秉义和秉良呢,让秉良也回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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