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天淡然一笑,目光看着窗外的鳞次栉比的建筑,轻叹一声道:“能飘多远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不能再飘回来。我听过这么一句话,叫做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但行好事,莫问前程。所以,人不能飘,飘了,就回不来了。” 秦清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同时也被这句话所感染,尤其是想到自己的家族,一瞬间仿佛想到了很多。 秦阀在最开始也不过是蜀州的一个小家族,不知道从何时起,秦家开始发展壮大,从一个小家族变成一个大家族,然后成为王族,成为豪门,然后成为世家,一直到现在,成为了一方门阀,掌控着庞大的话语权和资源。 或许当初秦家的老祖宗们也有自己的初心,可是经历上千年的岁月变迁,家族中的那些掌权者们,怕是早就忘了当年老祖们发展家族的初衷。 “殿下这话说的真好,让人不免心生感慨,更是有种晨钟暮鼓般的惊醒效果,让我这个小女子都在这一瞬间,莫名的想到了很多。” 赢天悠然一笑,直接转移了话题,问道:“我刚才进来的时候,发现你这书店竟然连个名字都没有,就叫书店,这是不是有些太过简略了?怕是很多顾客口耳相传的时候,都无法准确分辨到底是哪一家书店啊!” 秦清含笑点头道:“确实如此,实在是一时间想不出什么好名字,还是萧影提议,让我们先把店铺开起来,看看生意如何,名字可以慢慢想。正好今天殿下来了,不如帮我们起一个?” 赢天无奈一笑,却也没有拒绝,想了想道:“嗯,有句诗是这么说的,叫做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那就从这句诗中各取一个字,叫山海楼吧!” 秦清听到这句诗后,美目顿时绽放出异样的光彩,语气都变得兴奋激动了几分。 “殿下这句诗真的是太好了,殿下能把全诗都念出来吗?” 赢天摇头道:“没有,只有这两句。” 秦清略有遗憾地道:“那真是可惜了,若是殿下以后想到了,一定要派人告诉小女子一声。” 赢天点点头,心中却道,这怕是这辈子都没机会了,口中却道:“好的!” “殿下,既然连诗都念了,不如留下一份墨宝?” 赢天笑了笑道:“秦小姐,你今天这是要可着我这一只羊的羊毛薅啊!若是薅秃了,你罪过就大了。” 秦清却笑眯眯地道:“以殿下您的才华,想要薅秃殿下,这难度不要太高了。” 说完,从这门外道:“来人,笔墨纸砚伺候!” “是!小姐!” 门外传来于敏君的声音,随后,就有一个女子就将笔墨纸砚送了进来,在桌子上摆好。 赢天见此,知道躲不过,只能上前提笔,将这两句诗写了下来。 他这次用的是草书,一个个字体单个拎出来几乎认不出来,秦清也是知道这句诗,才从字形字体上认出这些字来。 “殿下,您这么写,不知道多少人要被您这个字给难为住啊!” 赢天笑着将笔放下,淡然道:“那就和本王没有关系了!” 秦清看着这龙飞凤舞一般充满了奇异美观的字体,倒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或许,这字让人当做对练装裱后挂在门口,能够吸引更多的人进入书店呢!”m.biqubao.com “殿下,一事不烦二主,山海楼这个名字,您也给写了吧!不过这个要楷书!” 赢天瞥了她一眼,气哼哼地道:“你是第一个能指挥本王写字的人!” “那真是小女子的荣幸了,殿下的墨宝,以后我会着人装裱起来后,放到锦盒之中供起来的,每天三炷香,保证不会让殿下的一番心血不会白费!” 赢天直接就被气乐了,没好气地指了指她道:“三炷香就省了吧,本王还没那么不要脸!” 秦清笑而不语。 最后,【山海楼】三个大字被赢天用楷书写了出来,算不上顶级,但绝对属于接近顶级的书法,若是配上赢天秦王的身份,甚至未来大夏皇帝的身份,甚至有可能是未来统一天下的皇帝,那这三个字的分量,就真的太大太重了。 秦清心中已经打定主意,这三个字肯定是要用最好的材料,最顶级的技法进行装裱,然后收藏起来的。 赢天不知道秦清心中的小心思,对于这三个字写的还算满意。 “这诗也念了,字也写了,秦老板是不是该供顿饭啊!要不本王今天绝对不走了。” “供,供,殿下堂堂秦王,坐拥百万大军,亿万子民,竟然还和人家一个小女子斤斤计较,实在有失君王风范。” “……” 赢天被这话给挤兑的都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怒了。 而秦清说完后,抓着两份子就快步出了房门,边走边道:“殿下稍等,酒菜马上就到。” 赢天自然不是在意这么一顿酒菜,也不是因为对秦清有什么非分之想,主要还是刚才在窗边看到的那一幕确实让他既震撼又感慨,否则他还真未必这么好说话,又是给诗句,又是给写牌匾的。 而且,他今天发现,秦清的状态十分好,变得开朗活泼了许多,说起话来也十分有趣,这才想着讹对方一顿饭,算是报酬。 秦清的速度很快,将两份书法手稿藏好后,便匆匆赶回。 在回来的路上,派人去给旁边的乐器店萧影送了个口信,让她赶紧过来。 “殿下,今天我可是点了几个新菜色,还都是你们秦王府没有的,味道非常好,现在也算是斜对面宴宾楼的招牌了,很多人都慕名而去的。” 这倒是顿时挑起了赢天的好奇心,一直以来,都是从秦王府流传出各种美食,没想到这么久了,这个世界终于有人能够独出心裁,开发出新的菜品,这倒是让他兴趣大增。 “那本王今日可要好尝尝!” 酒菜上来的很快,本来是来不了这么快的,这时候虽然还没到最火爆的饭点,但时间也差不了多少,已经有不少人去了宴宾楼开始点菜了。 不过但凡入赢天口的食物,那都是要被检查的,所以早有侍卫营在用药方面和用毒方面最顶尖的高手进入了宴宾楼后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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