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王妃就想出了个主意,既不想大张旗鼓的高调出行,那就弄个标记出来,让人知道这是秦王府的马车,让不长眼的避着点,再敢冲上来,就严惩不贷。于是,咱们秦王府就有了自己的标记,我和霍青还有官府的其他人也觉得这个办法不错,便也用了这个方法。没想到,其他家族势力很快便纷纷效仿,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之前的麻烦了。” 赢天点点头道:“这想法确实不错,古代就有类似的标记,代表家族,代表国家,甚至流传的时间越久越神秘,后人就越感兴趣,甚至生成了一门全新的学科叫纹章学,也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传承。” 姜浩然震惊地问道:“这,竟然还能形成一门新的学科?” 这个学科他是真的没有任何了解,虽然出身寒门,但寒门也曾经是权贵高门,家中传承也是不缺的,但是却没有相关的记载,却在殿下这里得到了信息。 赢天点头道:“当然,你想,想要弄一个标记,肯定不能随便画个符号就能当的,这需要考量很多东西,比如形状,图案,颜色,字体,每一种都是有讲究的,皇室的要用什么形状,什么颜色,都是有规定的,瞎弄是要僭越甚至犯忌讳的。” 姜浩然顿时哑然,他对此竟然一无所知。 幸好有赢天提点,否则到时候犯了忌讳还在沾沾自喜那就悲剧了。 赢天奇怪地看了他一眼道:“怎么,这些你不知道么?不应该啊!” 姜浩然苦笑道:“殿下不说,属下是真的不知道!” 赢天并不知道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纹章学,此时见姜浩然的反应,顿时就反应过来,心中也是无语。 “难道自己回去还要再写几本关于纹章学的书?那自己还有什么好日子过?算了,就这么地吧,先让他们玩着,既然没有纹章学,那也就不会犯忌讳,各家的标记想怎么弄就怎么弄!” 赢天摆手道:“行了,这纹章学算是比较生僻的学问,学不学都无所谓,基本上不会有人来追究的,不用放在心上。” 姜浩然看了赢天一眼问道:“殿下到底看过多少书,若是有相关的书籍,浩然希望殿下能借阅几本!” “那还是我在京城的时候看过的,在皇宫大内,现在还在不在我都不知道,当时也是囫囵吞枣的扫了几眼罢了,并没有研究过。等将来有机会,我给你找出来,你要是还感兴趣,那就再研究吧!” “是!多谢殿下!” 赢天则在心中暗想,纹章学这东西好像是前世西方人弄的,华夏好像对此不是很在意,这样的话,还要不要弄? 随便吧,若是以后这些记号标记真的传播起来,那就让人编撰一本,没有就算了。 醉仙楼除了门口两侧的停车场,还有专人守在门口招待到来的客人。 看到赢天三人进来,立刻有人上前招待。 “三位客官,里面请!” 醉仙楼每天都火爆无比,很多时候都是没有位置的,需要提前预定。 但这个指的是雅间包厢,一般都是二楼以上的位置,而一楼很多时候反而不用等待,大多时候都有空位。 在一位迎宾的带领下,三人来到一处刚刚空出来的位置。 薛大磊小声问道:“殿下,咱们不去楼上么?” 赢天白了他一眼道:“我们又不是来吃饭的,在一楼正好,可以听听其他人聊天,了解一下民生。” 姜浩然点头道:“确实如此,二楼以上的雅座包房都是招待客人用的,咱们不用招待谁,在这里正好!” 一楼大堂虽然热闹,但是各个座位之间也是有不小距离的,并不显得拥挤,更不会因为地方大小而发生龌龊不快。 甚至旁边还摆着屏风,随时可以将自己所在的位置给围起来,让空间变得更加私密。 所以,别看大堂人数最多,但是一眼看过去,都是用各种屏风隔断的,相互之间不刻意去查看,根本都不会打照面。 三人随便点了一些酒菜,就坐在这里边喝边听附近食客的议论。 他们这个位置,前后左右都有客人,不过赢天身后一桌客人刚刚吃完离开,只有其他三个方向还有客人在高谈阔论,显得十分热闹。 大堂毕竟不比雅座包房,虽然距离已经有好几米远了,但这点距离谈论的事情仍旧还是能够听清楚的。 左侧一桌人谈论的是布匹生意,右侧一座人谈论的是家中子女和学堂上学科举的事情,前面一座人谈论的却是不久前济北城外萧阀军队的事情,一顿各种猜测,但和真实情况根本就是毫不搭边。 不过赢天反而听得津津有味,无论是生意,学堂科举,还是江湖传言,都是他感兴趣的。 此时,他有种回到前世在饭店吃饭时的感觉,吃饭已经不是你最重要的了,听别人吹牛逼才是最下饭的。 姜浩然和薛大磊见此,也只能作陪。 二人实在是没想到,殿下竟然还还有这个爱好。 “还有不到两个月,就是今天的科举了,我家孩儿打算过完年就准备准备去京城!” “林兄你家孩子确实争气,第一次参加科举,就一路青云直上,过了乡试,我家那个败家玩意,连院试都没过,连个秀才功名都没有,实在是让老夫惭愧啊!” “哎,高兄何必如此,胜败乃兵家常事,有几个人是你能够一次通关院试,乡试,会试,殿试的?我家那个不也是参加了三次才中了个同进士出身嘛!现在当了个芝麻大的小官,年节不回来也就罢了,连封信都没有,我找谁说理去?” “来来来,别说这些不开心的事情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咱们再操心,还能替他们读书科举不成,让他们自己闯吧!来,干了这杯酒!” 顿时,隔壁就传来碰杯的声音。 “嘶!这醉仙酿真是越喝越有味道,越喝越上瘾啊!要不是太少太贵,老夫说什么也要买回去十坛八坛的备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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