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野山参?” 叶飞鹰原本下意识要推辞。 一听说盒子里的东西,是百年野山参。 推辞话语直接咽了回去。 “哦,冯总真是慷慨仁厚,我替胜男谢谢你了。” 叶飞鹰果断答应,欣然接受。 “我靠……百年野山参?” 不远处,华文才暗暗惊呼,“我记得,前阵子拍卖出一株百年野山参,成交价三百多万吧?” 作为华家大少,他不是因为价格而震惊。 他送给叶飞鹰的车,价值更高。 他震惊的是冯骅的态度。 以冯骅的名声和一贯做派,向来只有别人给他低头的份儿。 华文才也就是靠父母名气,才和这家伙表面上称兄道弟,兄友弟恭。 实际上,真涉及利益,冯骅不会给他脸面,就像之前洪烽寻仇一事。 或许他父亲华鸿飞亲自出面,才有可能摆平。 而现在,冯骅态度变化之快,程度之深,远超华文才意料,不仅道歉,还送出贵重药材? 华文才无法理解,甚至对叶飞鹰隐隐有些嫉妒,自己华家大少的身份,都不足以让冯骅真正恭敬对待,叶飞鹰这家伙凭什么啊…… “咳咳……华少,这个花豹,也算得上习武之人,传闻他靠着家传的功夫,在小帮派里靠拳头一步步闯上来,坐到如今位置。biqubao.com 他这种人历经生死,如今虽有很大的事业,但他所处环境更加野蛮和血腥,弱肉强食,拳头和实力就是规矩! 他比我们更明白自身实力强大的重要性,可能也更敬佩强者。 叶飞鹰的实力,进步太快了,他比前阵子更加强了,竟然一拳打败洪烽。 花豹的实力,也就和洪烽差不多。 这么说吧,真把叶飞鹰惹急了,他一个人能扫清花豹的场子,直接取他性命。” 邓荣压低声音,提醒华文才。 “华少,你押对宝了!”他强调道。 华文才猛地惊醒,洋溢几分喜色,眼下事实证明了,自己的眼光的独到啊! 另一边,叶飞鹰理所当然以魏胜男的名义收下礼物。 当然,这株珍贵的野山参,自然落到他的口袋。 他拿着东西回屋,魏胜男还躺在床上。 “冯总出手阔绰,送了一株野山参。这是有钱都没地方买的上等药材。” 叶飞鹰将东西放到床头柜,“当然,你用不着,我能治好你,这株野山参,就别糟蹋了。” 魏胜男白了他一眼,“你拿走吧,傻子都明白这东西不是送给我的,没有你,我都要死在洪烽手底下了。” “行,我就不客气了。” 叶飞鹰都觉得自己虚伪,但没办法,头一次遇到这么珍贵的药材。 对他绝对大有帮助。 “走吧,冯骅请吃饭。”叶飞鹰说道,“胜男,你是要待房间,还是一起去?” 魏胜男狐疑看他,印象里这家伙没怎么称呼过自己名字,她莫名有些羞涩。 “我……我不去了。懒得看到他们,你保护好小媚姐。”魏胜男背过身去,压到肋部,疼得闷哼一声。 “欸,你的伤还没痊愈,别侧躺。” 叶飞鹰提醒。 “知道了!” 魏胜男不情不愿转了回来。 “胜男,我先和飞鹰去参加饭局,尽快回来陪你。”许小媚温和道,下意识挽住叶飞鹰的胳膊。 等到大门口,面对华文才这些外人时。 许小媚才猛地惊觉自己这暧昧的动作,连忙松开,脸色燥红。 华文才、冯骅心照不宣,假装没看到这一亲昵动作,谈着酒店主厨的手艺。 冯骅有心交好叶飞鹰。 华文才同样如此。 这种情况下,饭局气氛融洽。 至于饭桌上的山珍海味,要说奇特,也就是熊掌和虎肉了,别的地方基本很难吃到。 当然,冯骅这家伙连赌场都开得这么大,酒店售卖几样野生保护动物,对他反而不算大事。 叶飞鹰对它们兴趣不大,虽然好吃,但不是非吃不可,往日所受教育,让他对吃这些肉,潜意识有些抵触。 要说好处,他吃了几口便发现,这两种肉,蕴含气血更足,能显著增补体魄气血。 换句话说,吃下去后,血气经过玄元心法转化,能进一步提高体魄素质。 只是所需数量之大,不是一两盘肉就能做到。 一番对比。 叶飞鹰打消了多多摄取这类肉的想法。 “对了,飞鹰,我之前看你对我这佛牌感兴趣啊?” 饭局过半,冯骅突然想起之前比较奇特的事情,“你有需要,我可以安排人去暹罗给你再弄几块开光佛牌。我爱人在那边有熟人。” 叶飞鹰筷子一停,面色古怪。 其余人顿时纷纷看他。 “别了吧。”叶飞鹰盯着那块佛牌,沉吟两秒,“冯总招待周到,又送了珍贵的野山参,慷慨仁厚。我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了。那我就大胆说几句掏心肺的话。如果有冒犯,你也不要介意,当我说醉话。” “当然,饭局畅谈,能认识你,是我的荣幸,有什么话但说无妨,大家都是朋友。”冯骅不由得严肃对待。 “佛牌是不是开光过,我不清楚,但这玩意儿,你要是再戴下去,可能会死。” 叶飞鹰语出惊人。 包厢里一阵沉默。 冯骅满脸错愕,托起佛牌,“不至于吧?佛牌说白了,只是一个物品,它或许不像人们吹嘘的那样消灾解难、辟邪,但也不至于对人有害吧。” “额,你要说具体缘由,我说不出来。” 叶飞鹰摇摇头,“其中原理,可能也没法说服你。但你可以再找人调查一下佛牌真假和来历,我不认为它是什么龙婆迪瓦大师制作的,嗯……谁送给你的,调查的时候,最好瞒着他。” “哈哈哈,别介意,我说了,就当我说胡话。”他话锋一转,一边举起酒杯。 华文才、邓荣若有所思,闻声看着那块佛牌。 华文才还特意凑近打量两眼,“我看不出什么端倪,但我相信叶飞鹰。” “嗯,叶兄弟这么严肃提醒,我相信肯定有其缘由,我会记住的!来,先喝酒,回头我好好研究一下!” 冯骅爽朗一笑,好像并不在意,也不影响心情。 实际上,已经牢牢记住叶飞鹰的嘱咐。 要是路边神棍说这些神神叨叨的话,冯骅肯定会狠狠教训那人。 可这话是从叶飞鹰嘴里说出来了。 冯骅就不得不慎重考虑其用意,不相信对方会故意说出这番扰人心情、破坏气氛的胡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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