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鹰刚吃完午饭,就被村里一些人拉着闲聊。 架不住这群人热情。 叶飞鹰也不好不给面子。 林翠芬去泡茶招待。 “飞鹰,我听说你在那家百春堂制药厂里有关系?连林虎他们都安排进去工作了?” 邻居魏二雷大哥,态度殷切。 左邻右舍,加上几个大爷大妈,一共九人。 接连附和。 他们都听说了这件事。 “我跟他们老板比较熟,在厂里也有点股份。” 叶飞鹰苦笑回答。 林虎应该不会炫耀这事,但他那几个朋友,肯定有人大嘴巴说出去了。 不是见不得人,只是大家都传开,总会有人心里不舒服,胡思乱想。 “那个厂里还缺人吗?我前天去了一趟,他们说的高中学历,还得考试……”魏二雷眼神闪烁。 “这个啊……一些厂是这样的,对员工素质有所要求,其实要求也不高。 回头我替你问问,问题不大,肯定让你进去。” 叶飞鹰说道。 “太好了,那说好了。”魏二雷开心地拍大腿。 “飞鹰,我呢……那家厂听说待遇很好,你要有办法,让我也进去呗。”一个矮瘦子连忙凑近。 他还没说完。 其余人接连出声,都知道名额不可能太多,晚了就没了。 一时间,屋里声音嘈杂。 叶飞鹰摆摆手,“好了好了,回头我跟厂里的领导商量一下,优先来我们村招聘。 到时候有符合要求的,自己去报名。条件放开一些,如果达不到,那也没办法了,名额有限嘛。 我总不能为了村里人,耽误药厂生意吧?人家开厂是挣钱的。” “对对对,飞鹰说的是。” “这样也公平,优先招聘,还进不去,那就是能力有问题,怪不了别人。” “对,别为难飞鹰。” “……” 众人赶忙附和,个个态度热情。 制药厂对他们而言,离家近,工资高福利好,还比工地轻松。 自然都削尖脑袋,都想要钻进去。 叶飞鹰跟他们闲聊了一会儿,以诊所有事为由脱身。 到了诊所,才算消停一些。 不过有些人路过,都会或多或少提一下工作的问题。 这是人之常情,村里好不容易有人发达。 送走一位病人。 黄水秀、刘翠月凑过来,“飞鹰,我和水秀工资到了,但是不是发错工资了?” 她们中午先后收到了银行短信。 “我竟然有5520元工资?水秀也有3800元的薪水,这和说好的不一样啊。说好的底薪1500,算上高得离谱的满勤奖,剩下的,怎么计算的?” 刘翠月无语盯着叶飞鹰。 其实知道叶飞鹰的心思,但她不想要。 黄水秀惴惴不安,这是她收到的第一笔工资,算是巨款了,她后妈在镇上给人洗碗,一个月也才1800元工资。 她隐隐又希望,这是真的。 “你们自己看。”叶飞鹰打开电脑文件,“上个月运气好,有几个土豪来找村里找我看病,出手阔绰,诊所收入达到了6万多元,自然得给你们一些提成咯,翠月姐作为助理,另有奖金,然后就是满勤加上食宿补贴等等,扣除五险一金……这都是有专业会计计算的,不会出错。” 诊所账目和工资分发,也交给了百春堂的财务来一并处理。 他咧嘴笑了笑,“三五千工资很多吗?你们别大惊小怪的。” “在大城市里都算高的了,村镇诊所……更不用说,你只花一半的钱都够专业的药师和护士了。”刘翠月有些无语,“我俩就抓抓药,帮病人预约一下,平时上班时间还短,偶尔还关门,这能算满勤啊?” 黄水秀在一旁点头,觉得这钱来得太轻松了。 “心安理得收下,哪有员工嫌工资多的。”叶飞鹰不以为意,“总之,在我这做事,不会亏待你们,五险一金交齐。” 他冲刘翠月眨了眨眼,“何况,时常要让翠月姐操劳,我还嫌给少了,我看你别当助理了,当我财务,我的钱都让你管。” 刘翠月啐了一口,“谁要管你的钱,我才不管。” 转而拉过黄水秀走远,“他人傻钱多,不管他。安心收下,不过工资的事情,你别张扬,要别人知道了不好。” “嗯,知道了。”黄水秀重重点头。 三千多块,在她眼里就是巨款了,感觉都花不完。 “对了,叶医生,我之前预支了薪水1500,您没扣除吧?”黄水秀突然想到刚来的那两天预支了薪水。 “哦,这个倒是忘记了。”叶飞鹰不在意地点头,“你转我微信吧。” “行。” “翠月姐,你过来。”叶飞鹰神秘兮兮招手。 “什么事情?”刘翠月做贼似的,偷偷看一眼黄水秀和门外,“大白天的,你想干嘛?” “啧,翠月姐,你怎么满脑子黄色废料啊,我能做什么?” 叶飞鹰正气凌然,伸手拉过刘翠月,利落地将一个金镯子套在她手上,“去了趟东江,捡到了一个金手镯,是你掉的吧?你看,正合适,真漂亮。” 他顺手揉了她纤手两下。 “……”刘翠月脸色羞红,试图挣脱,脱下镯子,“我不要,你找错人了。” 两人推搡着,实际上打情骂俏。 很快就被叶飞鹰搂进怀里,上下其手。 刘翠月娇羞无比,频频提醒他,还有人在。 但黄水秀早已经识趣,假装在门口看风景。 叶飞鹰给的高工资,可不是白便宜她的。 这点眼力见要是没有,那得再物色一个聪明点的员工。 “姑父,你怎么来了?”黄水秀突然大声打招呼。i 她喊的姑父自然是小石村的村长周正。 叶飞鹰不慌不忙,但刘翠月怕得要死,娇嗔拍打了叶飞鹰胳膊两下,狼狈逃进帘布遮掩的小隔间。 “村长。”叶飞鹰镇定自若,“你怎么来了?” “这不是听说你回来,来看看。”周正笑嘻嘻凑近了一些,拍了拍叶飞鹰的肩膀,“你小子真够低调的,我听说你成了百春堂和制药厂的老板了?” 他的消息更灵通一些。 十分确定叶飞鹰因为某些关系,突然接管了原来大老板郑春荣不少的资产,包括药店和制药厂。 “哈哈,没有没有,想多了,只是虚职,帮忙管理一下。没那么夸张。”叶飞鹰敷衍道,“我还想着晚点带点酒去找你喝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083/750609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