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医生哪里不如警察了,肤浅!” 季青橙微皱眉头,不满叶飞鹰这种说法,“我的嗅觉,对于辨别药材、配药、炼药等都大有帮助。” “医生悬壶济世,救死扶伤。 如果医术足够高明的话,一个人能救千万人。 你破案侦察,破案再多,又能救几个人?” 她对着医生这一职业,有这极高推崇。 以至于,非常认真反驳叶飞鹰这句话。 “……”叶飞鹰愣了下,本来只是调侃一下她的,尴尬笑了下,“嗯嗯,是我肤浅了。” 他的注意力,依旧在季青橙的嗅觉上。 张少祥端着炖罐和米饭、拌菜走来,放在了桌上。 然后就坐在了叶飞鹰对面,态度殷切,对季青橙打招呼,“小妹妹……” 话音未落,季青橙秀眉倒竖。 别人年纪比她大,这么喊她就算了。 一个比她小的少年也这么喊她。 “少祥,你应该喊她姐,她年纪比你大。叫声青橙姐姐。”叶飞鹰打了个眼色。 “哦,青橙姐姐,你好。我是张少祥。” 张少祥顺从地点头。 季青橙勉强满意,忍不住咕噜吞咽口水。 叶飞鹰将饭菜都端到她面前,“饿坏了吧?先吃饭。” 季青橙不客气地拿起筷子。 尝了几口,连连点头,“米饭真香啊。很少吃到这么香的饭,你们这家店舍得用料,米是比较贵的那种香米。 拌菜没什么特点,但味道不错。” 随着尝了一口乌鸡汤,她眼睛一亮,“火候很足,药材和肉完美融合,尤其药材配伍得当,比例非常完美。 10g玉参、5g金银花、12g沙参……” “哇,我喜欢这个三宝小肠汤。” “……” 每一样炖罐,她都先尝了一口。 轻易就吃出了关键的药膳配方比例。 药膳配方,虽然都比较简单,不算什么秘密,但要尝一口,就确定出具体比例、重量,且十分精准。 不是寻常医生、药师能够做到的。 叶飞鹰低估了她,十分震惊。 她既有敏锐如狗的嗅觉,也有扎实的医术基础。 而季青橙沉浸在这火候十足、香气诱人、美味的炖罐之中,连连惊叹。 这是她吃过最好吃的药膳。 “哇,厉害。”叶飞鹰竖起大拇指,“你师父也能做到?” “……额,废话,徒弟能做到的,师父还能做不到?” 季青橙眼神闪烁,支支吾吾回应。 这么一个单纯善良的丫头,并没有高明的说谎能力。 连张少祥都看出她心虚。 他还想要揭穿。 叶飞鹰打了个眼色,“少祥,你去给我也弄一碗米饭。” 一顿饭的时间。 他对季青橙有了更深的了解。 季青橙是个孤儿。 师父齐一针在一个村头捡到尚在襁褓,嗷嗷待哺的她。 带回了紫霞山的山腰居住。 常年待在山里,最远去的地方,只有东江市。 这次清河镇,算是她第一次独自出远门。 吃完饭。 季青橙擦了擦嘴,一脸享受地抚摸肚子。 叶飞鹰突然询问:“你师父人现在在哪?” “你问这个做什么?” “名师出高徒,看到你这么厉害,自然而然,对尊师心生向往,如果有机会,肯定要拜访一下啊。” 叶飞鹰“真诚”地看着她 说实话,对这么一个可爱小萝莉又是忽悠又是试探的。 他也有些不好意思。 “当然,我师父比我厉害多了,不过嘛,我不能跟外人透露他的位置。” 季青橙得意仰着头。 没问出位置,叶飞鹰并没有拐弯抹角追问。 她愿意说的,问了她就会透露。 不愿意说的,拐弯抹角试探,会让她警觉。 她并不是真的单纯到蠢的地步。 张明明过来收拾桌子,“你们吃完了?青橙小妹妹,还满意我们这儿的食物吧?你人看着不大,饭量还真不小啊。” “不要叫我小妹妹!哼,买单,一共多少钱?”季青橙从包里掏钱。 “我请客,钱我付过了。”叶飞鹰眨了眨眼。 “是的,飞鹰已经付过。”张明明点头附和。 “不行,你愿意载我带我去医院,我非常感谢,这顿饭该是我请客。” 季青橙执拗地拿出了鼓鼓的钱包,态度坚决。 张明明讶异看了看叶飞鹰。 “行,明明,去结下账。” 叶飞鹰知道她的性格。 谁都不在意这点饭钱。 对方还是个小富婆。 他自然不会在抢买单这件事上浪费时间。 “好,一共165元,我找零给你。” 张明明说道。 “200,不用找了,我虽然不喜欢你,但你们这的饭菜真不错,比我做的要好,以后我机会我会带师父过来尝尝。” 季青橙看了张明明一眼,很实诚地说道。 一边抽出两百元递给张明明。 “……”张明明额头抽搐,要不是看她是客人,非得讥讽几句。 “明明,我带她去医院一趟。”叶飞鹰笑道,跟张明明打过招呼,又去厨房,跟黄小婷低声窃窃私语几句。 这才上了摩托车,示意季青橙上车。 “你跟他们很熟啊?好像不止是普通朋友,男女朋友吗?厨房是你妹妹?” 后座,季青橙好奇宝宝似的追问。 她不仅不傻,而且有超强的嗅觉和观察力。 “一个村的。那两个都是我女人。”叶飞鹰坦诚说道。 季青橙非常真诚和友好。 尽管初次认识,但他其实不愿意欺骗她。 “哦。”季青橙点了点头,对叶飞鹰脚踏两只船,并不在意,她歪着头,“说起来,好像那些情侣,有相当一部分比例,都会带着石楠花的味道。” “……” 叶飞鹰顿时语塞。 有没有可能,那不是石楠花气味? “你嗅觉真是可怕。”叶飞鹰感慨道,“但是……你最好忽略一下这种味道。” 至少他很少会在外边察觉到这种气味。 “为什么啊? 难道是某款香水吗?可是这种味道并不香。外边的人很奇怪。染头发的、纹身、还有在脑门上纹天眼的……妖魔鬼怪一大堆,连这种香水,都有人喜欢啊?啧啧。” 季青橙自顾自嘟囔,感觉和城里人格格不入。 一路上碰到不少人,叶飞鹰是为数不多,让她感觉舒服,产生好感的男人。 叶飞鹰不知道怎么回答,索性沉默了。 两人来到医院,郑春荣休养的小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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