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村风流小傻医_第241章你妈最近如何,小人得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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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飞鹰似笑非笑打量他,瞥一眼他裆下,“是挺巧的,最近还好?”
  陆轩有些尴尬。
  隐隐觉得叶飞鹰知道了他的隐疾,那玩意儿不行了?
  但陆轩肯定不能表现得太虚,故意咳嗽了两声,昂首挺胸。
  “还行,还行……
  王冰燕的事情,你放心。
  我一定尽快办好。
  也不知道哪个兔崽子给她通风报信,她知道你没事,现在更不敢回来了。
  但她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她爸大半辈子的事业,都在南县呢。”
  陆轩强颜欢笑,连连保证。
  毕竟他拿不出第二串玉髓手串了。
  “很好。”叶飞鹰拍了拍陆轩的肩膀,野爹看儿子的目光,微笑道:“只要你有心补救,没有敷衍。我不至于为难你。”
  “谢谢。”
  陆轩松了口气。
  莫名多了一丝感激和亲切。
  尽管总觉得叶飞鹰的眼神,不太对劲。
  “许阿姨最近还好吧?”
  “嗯?”陆轩有些懵,啥意思?盯着叶飞鹰,充满警惕,“你想做什么!”
  “哦,我跟许阿姨前阵子在琅琊斋见过。
  当时我要卖一块吊坠。
  他们店长还想坑我。
  多亏她公正处理,帮忙解决了问题。”
  叶飞鹰面不改色。
  总不能说,自己和他妈有过一夜露水情缘吧?
  这会儿想起来,还回味无穷。
  “原来这样啊,我妈前两天去了趟东江。
  今天才回来的。”
  陆轩恍然大悟,松了口气。
  他还以为叶飞鹰觊觎上许小媚了呢。
  那也太过分了!
  他突然陷入沉思。
  王冰燕躲在东江,找了帮手。
  不好对付,他去东江抓王冰燕,难度很大。
  如果许小媚这个贱女人,能帮自己拿回视频,或许是更便捷直接的方法。
  这个念头浮现,便挥之不去了。
  毕竟,许小媚那种浪货,肯定没少在外边勾搭男人。
  她最擅长这个了!
  “陆少,你怎么了,在想什么?”叶飞鹰拍了拍他。
  “没……没什么。”陆轩急忙摇头,挤出一抹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要不然,一起去凯旋娱乐城喝一杯?”
  “不了,以后有机会再说。”
  叶飞鹰摇摇头。
  意味深长看着陆轩。
  起了一些小心思,他想去陆轩家里坐坐,见一见许小媚。
  人家一个大老板,在琅琊斋,肯定堵不到她。
  “行,我约了人,叶少,改天到南县,打我电话。”
  陆轩带着保镖,匆匆逃离。
  如今地位调转,陆轩把柄在人家手上,低人一等。
  这种感觉,非常难受。
  他根本不想和叶飞鹰多待一刻。
  叶飞鹰笑了笑。
  正准备侧门离开。
  突然楼梯口,传来一声阴阳怪气的声音。
  “哟呵。这不是百春堂的叶总吗!”
  声音苍老刺耳,跟乌鸦叫似的。
  很有辨识度。
  齐劳诺!
  今天才在制药厂打过交道的老药师。
  当然,这会儿他已经不是百春堂制药厂的员工了。
  齐劳诺一看到叶飞鹰,立马三两步下楼梯。
  那充满小人得志的笑容,透着一股报复成功的快意。
  叶飞鹰扭头看他,兴致缺缺,懒散道:“怎么,老头,有事儿?”
  “就是有一桩大喜事要和你分享。”
  齐劳诺说道。
  “找到新东家了?待遇更丰厚?”
  叶飞鹰抢先回答。
  “……”齐劳诺笑容一僵,被叶飞鹰说中了。
  可对方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仿佛在面对一只臭苍蝇。
  齐劳诺的喜悦顿时没了大半,阴恻恻一笑,“对啊!以后我就是回春连锁大药店制药部的主管。
  月薪1.5w!”
  “哦,回春大药店?你这月薪好像比原来的要差一点。”叶飞鹰说道。
  “你……鼠目寸光!回春大药店更有前途,实力更雄厚,等我待个一年半载,证明了自己的价值。
  到时候,可就不是这个工资了!
  人家余总的格局和眼光,比你大多了。”
  齐劳诺反讽道。
  只是像一拳打在了空气上。
  叶飞鹰压根就没把他放在眼里,“是吗?恭喜恭喜,好好努力,争取月薪过两万。”
  想想他现在坐拥百春堂,不谈医术方面的收入。
  豹元汤、虎金丸这两大药品,足以让他月入数十万。
  他怎么说都是一个老板了。
  反观齐劳诺,累死累活,也只是给人打工。
  他跟一个糟老头压根没必要计较什么。
  叶飞鹰沉吟两秒:“说起来,我跟回春大药店的余总有过几面之缘。
  也有间接的合作。
  你要珍惜这份工作,别再我面前蹦跶,要不然,我让他开了你。”
  “哈哈哈哈!”齐劳诺听到这最后一句,原本愤懑的心理,顿时化为嘲笑,“你以为自己是谁啊?”biqubao.com
  “有交情,我们余总就要听你的?
  你以为你是谁啊?我们余总是你小弟?
  实话告诉你,我是余总他妈的邻居的舅爷。
  你跟余总见两面,就觉得和他更亲了?搞笑!
  你不过是一个靠女人上位,吃软饭、捡便宜的小白脸!
  呵呵,郑春荣要是康复,有你们好果子吃。”
  齐劳诺抓住机会,嘲弄笑容都要咧到嘴角了。
  不仅是他,很多人都觉得叶飞鹰这个位置来得不光彩。
  叶飞鹰无所谓地耸耸肩。
  “咦,叶老弟?”
  就在齐劳诺纠缠时。
  楼梯方向,又下来了一行人。
  为首是个满脸红光的西装胖子,梳着油亮大背头,“你们这是怎么了?吵闹声楼上都听到了。”
  余大富微皱眉头。
  他母亲生病,就在县医院住院。
  齐劳诺傍晚过来,提着一大堆礼品探望。
  只是他没想到齐劳诺怎么在讥讽叶飞鹰
  “余总!”齐劳诺立马点头哈腰,奔了过去,“这个叶飞鹰说您坏话!”
  “他说您是他小弟,要让你开除我!我就很气愤。
  而且,就是他鸠占鹊巢,靠着潘爱莲上位,成了百春堂的老板,然后霸道地把我从百春堂开除。”
  他立马颠倒黑白,指着叶飞鹰。
  委屈地控诉叶飞鹰的种种。
  叶飞鹰看跳梁小丑一样,看着他表演。
  余大富同样古怪看他,目光来回徘徊,“叶老弟,你成了百春堂的老板?”
  老头罗里吧嗦一大堆。
  余大富就抓住了这个关键,什么靠女人上位,根本不重要。
  不说齐劳诺所说的真实性,就算是真的。
  能做到这一点,吃到软饭,也是一大本事啊。
  就像余大富,当年也是靠着老婆父母的帮助,这才将回春大药店做的风生水起。
  “你小子牛啊!”
  余大富靠近一些,拍了拍叶飞鹰的肩膀。
  “余总?”齐劳诺难以置信,“这……这小子说你坏话啊!”
  余大富笑容敛去,阴沉看着齐劳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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