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村风流小傻医_第150章慷慨且富有,郑春荣的美艳老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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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翠月,我得去镇上一趟。”
  叶飞鹰说道。
  被窝里探出一张娇媚通红的脸蛋,发丝凌乱而嘴唇晶莹带丝。
  刘翠月有些欣喜,有气无力道:“太好了,去吧,我一个人真没法应付你。”
  她很好奇叶飞鹰的身体素质,在全体男性里处于什么水准,太可怕了……
  “辛苦你了。”
  叶飞鹰想起来一句歌词,‘她加上嘴巴给我做磨炼’。
  没有立即起床,还耽搁了一会儿。
  吃过辣条的朋友都知道,牛奶能解辣。
  作为感激,当然得猛灌一管牛奶。
  稍稍冷静,进入贤者时间的叶飞鹰,对床上已经瘫软无力却一脸幸福痴态的女人浮现几分歉意。
  嘀咕着有机会给她买些礼物送她。
  “我先走了,有事儿打我电话。”
  叶飞鹰亲了她额头一下。
  匆匆冲了个凉,穿戴齐整离开。
  开着库里南到了镇上,已经是五点半。
  “哟,你哪弄的车?”
  李媛媛还以为是哪个大客户朋友来店里。
  一看下来的是叶飞鹰,顿时大吃一精……惊。
  她可是清楚知道这辆库里南的价格。
  就算是她,都很难消费得起。
  更别说叶飞鹰了,“你是抢银行了?”
  “哈哈哈,我可没这胆子,朋友的车。”
  “朋友的车……那你可得好好爱护,你不会开回村里吧?你那朋友要是知道,肯定跟你绝交。”
  李媛媛看着满是黄泥的车身,顿时嘴角微抽。
  她那辆车,价格虽然不高,可如果有人这么糟蹋,就算是叶飞鹰,她可能也会非常生气。
  “哈哈哈,放心,我那个朋友大方得很,让我使劲糟蹋。
  说什么太怜惜,就是不拿他当朋友。”
  叶飞鹰随口胡诌。
  要真是朋友。
  尤其这种大几百万的豪车,他怎么可能会去借啊。
  偏偏车主人是仇敌陆轩,那就无所谓了。
  “是吗?”李媛媛将信将疑,她没能想到更好的理由,也就懒得去揣测其中缘由了。
  “走吧,现在赶去醉风楼刚刚好。郑春荣又打电话催了几次。
  对了,这辆车该不会是秦家的吧?”
  她猛地意识到车主人是谁了。
  “恭喜你,猜错了……郑春荣跟你提起秦家的事情了?”
  “当然,他说你医术高明,连齐一针老神医都比不上你。
  我想,正因为他知道秦元老爷子被你治好,这才认怂,主动请客求和。
  毕竟秦元以及他儿子秦剑锋在南县以及周围县市都有不俗的影响力。
  据说东江市的市长,都是秦元的门生。
  郑春荣再牛,保护伞再大,面对秦元,也绝对得认怂。”
  李媛媛忍不住露出一抹轻笑。
  郑春荣低头,不管是真情还是假意。
  没有他捣乱,对紫金堂是一大好事。
  争取到一定时间,紫金堂靠着虎金丸足以站稳脚跟。
  “哦。”叶飞鹰若有所思点头,“纵火的事情,就这么算了?”
  “要不然呢?纵火的人已经逃到外地了,想要在他雇凶纵火一事上做文章,难度太大了。
  从利益出发,暂时搁置仇怨,才是上上策,将来要是有一下子扳倒他的机会,我自然不会心慈手软。”
  李媛媛苦笑摇头。
  她能怎么报仇?也像郑春荣一样,雇凶纵火?
  叶飞鹰没再说话,他能想到的也就是联合王蝎子或者秦美霞,去对付郑春荣。
  只不过,仔细一想。
  人家郑春荣要对付的是李媛媛。
  自己和李媛媛只是合作关系。
  这段时间往来,彼此都有人情纠缠,比如李媛媛费了好大劲捞他出来。
  说谁欠谁,很难说得清。
  眼下郑春荣愿意低头求和,恩怨暂时放一旁,的确是比较划算的选择。
  所以,叶飞鹰也就没有发表意见了。
  到达醉风楼。
  位于镇子车站附近的一栋三层小饭馆。
  “李总、叶医生。”郑春荣笑脸盈盈出来,先是想和李媛媛握手。
  但李媛媛不想跟他有身体接触,直接无视了。
  转而他又跟叶飞鹰伸出手。
  叶飞鹰虚与逶迤,和他握了个手,戏谑看他侧脸,“郑总,脸不疼吧?”
  “不疼不疼,还得感谢叶医生您这一巴掌,彻底打醒了我。加上昨晚亲眼所见,见识到您高明医术,让我深感佩服……”
  郑春荣一摸脸上淤青,连忙赔笑,熟练地拍马屁。
  越是这样,叶飞鹰反而不敢掉以轻心。
  昨晚要杀要剐,今天就谄媚逢迎?
  秦家威慑力真有这么大?
  叶飞鹰过来,就是想要看看郑春荣要耍什么花样。
  如果真能虚与逶迤,暂时摒弃前嫌,倒也省事许多。
  “惭愧惭愧,雕虫小技,见笑了……”叶飞鹰同样一副老油条似的,和他应和,很快就开始称兄道弟起来。
  李媛媛都看傻眼了。
  一时间都有些动摇对叶飞鹰的判断。
  一想到叶飞鹰能和以前的对头王蝎子化敌为友。
  现在能和郑春荣和好,也不是不能接受。
  她最担心就是叶飞鹰和郑春荣走太近,万一也有合作,对紫金堂很不利。
  李媛媛开始有些担心了。
  几人正在客套着。
  饭店里走出一位花枝招展、浓妆艳抹的少妇。
  穿着深v,带闪亮碎钻的红色吊带长裙,脚上一双红色高跟鞋。
  她是那么的慷慨且“富有”。
  反正走起路来,非常有活力,蹦蹦跳跳。
  波涛汹涌,呼之欲出,摇摇欲坠。
  叶飞鹰真担心她走久了会累,或许需要有人帮忙托着。
  蓝色发带束起的马尾辫,左右摇晃。
  一双黑丝长袜包裹的圆润大腿,在裙子开叉处若隐若现。
  开叉得恰好到处,多一分则走光,少一分让人浮想联翩。
  容貌熟媚,一双电眼眼角涂抹淡粉色眼影。
  如果秦美霞能用媚来形容。
  但这个少妇,就只能用“荡”来形容了。
  别不说,和叶飞鹰对上眼的一瞬间,就隐晦地抛了个媚眼。
  她一边挽住郑春荣的胳膊。
  “我爱人,潘爱莲。”
  郑春荣注意到叶飞鹰有短暂的错愕。
  他反而越发得意,男人嘛,老婆越漂亮,越有面子。
  他笑眯眯介绍起叶飞鹰,“爱莲,这位是紫金堂的神医,叶飞鹰。李总手底下的得力‘干’将。”
  “哦?神医?我老公没少提起你。”潘爱莲嘴角微扬,“说你非常能干。看起来没什么特别啊,一双眼睛一个鼻子。”
  “抱歉,我的确长得跟驴似的,有点丑,让嫂子失望了。”
  叶飞鹰正经了一些,他怀疑对方在使美人计。
  在和潘爱莲握手后,他更加确定了。
  因为潘爱莲偷偷用无名指挠他手心。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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