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兄弟,真巧啊。” 余大富下了车,笑容亲和,“我刚准备回酒店,就碰上你了。” “那真巧了。” “到前边小摊一起吃个烧烤,聊几句?” 余大富指了指路口的烧烤摊位。 “哦,可以。” 要只是吃烧烤,叶飞鹰才吃过东西,有点撑,会婉拒邀请。 但人家的重点,明显是聊几句这一点上。 到了烧烤摊。 助理殷切地给两人搬凳子,擦桌子。 余大富闲扯着几句,打发助理去点菜。 “余总,我正准备回村子,太晚的话,不合适。” 叶飞鹰看了看时间,“不知道您有什么指教?” “指教不敢当。”余大富客气摆手,“只是觉得叶兄弟你是个人才,光这身手,我都想招你做保镖了。” “保镖?余总腰缠万贯,什么保镖找不到,高看我了。” “别妄自菲薄,我还听闻你之前在紫金堂起死回生,救了一个受伤小女孩。” “这个传闻还是有些夸张了,我没有起死回生的本事。” “不管怎么样,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你肯定是有真本事的,医术和身手方面都非常亮眼。” 余大富连连夸赞。 他拍了拍叶飞鹰的肩膀,话锋一转,“有没有兴趣跟我做事?紫金堂能给你的,我能给双倍甚至更多,这年头,人才才是稀缺资源。” “而我也能提供你更好更大的平台。”他强调道。 “……” 叶飞鹰其实在过来时,就有过一些揣测。 他可不信真的是碰巧偶遇。 在听到余大富抛橄榄枝后,便更加证实了这一点。 叶飞鹰摇摇头,露出几分受宠若惊的模样,“唉,承蒙厚爱。但我刚和李总合作,现在去你那边不合适。 比起待遇,信誉更重要。 想来余总也明白,我能为了蝇头小利投靠你,将来也能为了钱背叛你。 目前合约没完成,我肯定不能答应你。 将来要是有机会,我一定愿意去找你,讨口饭吃。” 他回答十分谦逊。 诸多照顾余大富的颜面。 别的不说,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余大富明面上的态度,十分友善。 “这倒是。”余大富一拍脑袋,惊喜道:“我果然没看错人啊!” “不过嘛,这点也好办,你这边答应,我自然有办法去跟李媛媛说说。除非刚才只是你的托词,掺杂虚伪。实际上,你根本没怎么看得起我。” 他一挑眉头,开始有些咄咄逼人了,眉眼冷了几分。 “……”叶飞鹰有些无奈,还以为自己措辞足够应付了。 “余总想多了。”叶飞鹰无奈摆手,转而露出意味深长的话,“我一个乡野小民,怎么可能有资格看不起你呢。” “其实吧,你能给我再多钱再多资源,有一样东西你给不了。” “什么?”余大富愣了下,微微皱眉,“我给不了的,李媛媛能给的了?我不信。”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叶飞鹰呵呵一笑,突然念了一句诗。 “你……”余大富猛然醒悟,大笑着,“原来如此,紫金堂的李总,平时打扮的比较中性化,确是少有的尤物,英姿飒爽和干练,不是寻常女子具备的。” “你喜欢她很正常,我要是在你这个血气方刚的年纪,肯定也会费尽心思追求她。 只是啊,你还是太年轻。 李媛媛这人事业心极重,眼高于顶。 就怕你费了心血和前途,到头来一场空。 其实女人如衣服,你跟我去南县的‘天上人间’多去几趟,就会觉得自己这份纯情有些可笑了。” 余大富说到兴头上,滔滔不绝。 甚至谈起了自己当年的恋爱史。 叶飞鹰笑容有些勉强,其实这只是他不愿意把话说死,得罪余大富的另一套推诿说辞罢了。 没想到这家伙还挺多话。 这一唠叨就是十多分钟。 桌上烧烤串都凉了。 “显然你不到黄河心不死,那我就不强求了。” 余大富最后端起酒杯,“但不管怎么样,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当然当然,我也很高兴能认识余总这样渊博有见识的朋友。” 叶飞鹰和他干了一杯。 恰好手机响了起来,刘翠月打来的。 他赶忙接起,“老妈,我在回村的路上呢,别催啊。” 也不管刘翠月说了什么。 借着这通及时的电话,叶飞鹰说完就挂断了。 他晃了晃手机,“不好意思,我妈催我回去了,我爸前阵子受伤,她一人照顾不过来。” “行,那过阵子我们再找机会好好促膝长谈一番。需要我让小陈开车送你吗?夜路难走。” “不用不用,小石村那附近的路太烂了,轿车反而不方便。” 叶飞鹰说完起身告辞。 余大富目送他上了自行车,随口喝了一杯酒。 “余总,没必要跟他扯这么多吧? 能打不算本事,他就是特种兵王,都得看人脸色出来混讲的是势力背景! 就这家伙打了郑春荣,指不定没几天就得倒大霉。 他那点医术,再高明,也比不上大医院。 要不是虎金丸,咱们都没必正眼瞧这家伙。 没必要跟他扯那么多,看着是个愣头青。 直接拿钞票砸他,反而更直接明了。” 青年助理赔笑说道。 “知道为什么我是老板,而你只能给人提包打下手吗?”余大富瞥他一眼。 助理尴尬一笑,“自然是您英明神武、独具慧眼!” 余大富听到这个,大笑着摇摇头,也懒得跟这肤浅的马屁精说太多。 …… 叶飞鹰骑着自行车出了镇子。 在路灯底下,才给刘翠月回拨去电话。 “臭小子,谁是你老妈!” 一拨通电话。 刘翠月娇嗔怒斥。 “哈哈哈,你那通电话真及时,要不然我还不好脱身。” “呵呵,怕不是哪个狐狸精!” “你想多了,要真是狐狸精,我连你电话都不接!” 叶飞鹰跟她闲聊了两句。 她打电话过来,就是为了让他去家里。 “你这小子脑袋好了以后,在村里就见不到你人影了,赶紧的,来我家,我给你康康好看的。” 刘翠月娇媚地发出邀请。 “算了算了,我明早还得早起呢……” 叶飞鹰嘴上大义凛然拒绝。 可弟弟有自己的想法,还反过来左右的他大脑的想法。 小头控制了大头。 到了村子,他就不自觉在刘翠月家门口停好自行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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