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房内。 宋瑾泽早已洗完澡,正坐在床头半靠着看平板,看到叶蓁蓁洗完澡过来,便赶紧放下平板,还深深地叹了口气。 “本以为这个周末能和自己的老婆一起愉快的度过,没想到却还是被丢下一个人过了一天。” 叶蓁蓁躺到床上,朝男人翻个白眼,她今天要是没在会所碰到他,可能还真会信了他的鬼话。 “说的跟自己多委屈似的,白天看不到人,晚上出现在会所,跟女人一起,碰巧被儿子撞上,还一个人过了一天。 宋总这么年轻就有老年健忘症了?” 宋瑾泽唇角不动声色地扬了扬,“那女人喜欢唐天佑,我都结婚了,还有个长得跟仙女似的老婆,怎么会找别的女人陪呢?” 他早早地洗完澡到床上坐着等她,为的就是向她说明这件事。 刚才回来的这一路上,她几乎都没有跟他说过话,也没有问他什么,这倒是让他想了很多。 小孩子不懂事随口一句话没准就会引起她不必要的猜测,经过前几天关于是不是一个人的事件后,他觉得不管有任何及时表达清楚比较好,以免再让她胡思乱想。 “哦。” 叶蓁蓁丝毫没有在意他的解释,已经开始刷起了手机。 她要是真在意这事儿,刚才在回来的路上就说了,她相信他,所以在她心里,这压根就算不上需要解释的事情。 这会这么说,也不过是调侃一下,谁让他故意把自己说的跟谁委屈了他似的。 一天都没空看手机,她这会刷微博才发现,自己今天带着小辰出门又上热搜了。 宋瑾泽往她旁边挪了挪,伸手将她揽在怀里,和她一起看微博热搜。 冷不丁地他问了句,“这家店的炸鸡好吃吗?” 叶蓁蓁不暇思索地点头,“好吃,就是人太多,要排队。” “下次想吃跟我说,我让人去排队。” 叶蓁蓁一怔,扭头看着他,潋滟的眸子眨了又眨。 这倒是让宋瑾泽疑惑了,“怎么?有问题?” “有问题。”叶蓁蓁点头。 “什么问题?” 叶蓁蓁抿了抿唇,唇角弯着一抹浅笑,“你这台词跟我前几天和萧翊拍戏时说的差不多,我当时还想,如果换成宋总,大概不会这么说。” “哦?” “我当时想宋总应该会说:什么炸鸡店啊,还要亲自排队,你等着,我明天就去买下来,想吃随时都有。” 这话说完,叶蓁蓁脸上的笑意再也收不住了。 反正这一瞬,她觉得自己的笑点变低了,就看着男人这张脸,再脸上到自己脑补的台词,就觉得又土又搞笑。 她当时拍完那场戏时,看到他发的微信,脑海里确实闪过的就是这句话,人家毕竟是霸道总裁嘛,从她第一天躺在这张床上时,她就见识到了。 宋瑾泽:…… 从前他从未想过她拍了什么戏,如今听她这么一说,他倒是非常好奇。 说起她的工作,宋瑾泽唇角的笑意收了收,问她,“你今晚是去应酬了?” 下午时,他还以为她只是单纯的带着孩子跟董烟见面吃吃饭而已,后来看到那个外国人一家三口,他便查了一下,发现她想对接那个顶奢珠宝的代言。 “也不算,就是认识一下。” 叶蓁蓁继续刷着手机,有一条不太明显的热搜,说什么叶蓁蓁并不是叶蓁蓁本人。 她点进去看了看,这人将她前后的变化,全部以图片文字的形式写出来了,差别在哪里,哪里有对比之类的,还有演技突飞猛进这些,等等。 最终得到的结论就是,叶蓁蓁不是原来的叶蓁蓁,叶蓁蓁换人了。 嘿,这倒是把叶蓁蓁给看笑了,没想到除了宋瑾泽以外,还有别人也发现了这一点。 只是,她都没有来得及看评论,便发现这个网页直接消失了,前后也不过几秒的时间,不仅这个动态没有了,就连热搜也凭空消失了。 纳闷了,难道是大米又帮她了? 宋瑾泽看身旁的女人刷手机找网页的,他眸底溢出一抹笑来,不动声色地将手机放回去,柔声道,“蓁蓁,你如果想要什么直接跟我说一声就行,代言也好,还是剧本也好。” 反正他不想再看到她为了得到那所谓的什么机会,出去陪别人应酬,或者吃饭,这些事情应该是由他们这些人男人的。 大好的周末,他更希望他们一家三口能待在一起,愉快地渡过。 微博上刷不出什么东西后,叶蓁蓁放下手机,再次扭头与他对视。 “宋瑾泽,上次我们是不是有谈论过这个话题,要是什么都靠你,那我不如直接在家躺平得了,每天就负责吃吃喝喝然后刷你的卡。” 宋瑾泽认真地点头,“嗯,这个提议很不错,我非常赞成,只要我的仙女老婆愿意退圈,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叶蓁蓁倪了他一眼,直接钻进被窝躺下,“你的仙女老婆现在要睡觉,你去关灯。” 宋瑾泽轻笑着点头,“好的,仙女老婆。” 关了灯,他躺下后霸道地将人揽进怀中。 “宋瑾泽,你干嘛?”biqubao.com 叶蓁蓁被他这突然的动作惊到,她这几天还是特殊情况。 男人嗓音低沉,“睡觉啊,不然你想让我做点什么?” 叶蓁蓁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变态!” 她似乎是真的困了,沾上枕头就要睡着了。 然而,没过多久,她温润柔软的唇瓣便被男人吻住… 他的吻炙热又霸道,令她震惊的同时又有些喘不过气来,她抬手想推开他,却使不上力气。 “嗯~~”她轻哼了声。 又羞又气,挣脱出一只手来,掐了下他的胳膊。 终于,他停了下来。 低沉的嗓音略带了些嘶哑,“叫老公,嗯?” 叶蓁蓁略带烦躁地皱眉,“老公,老公~老公~~” 这声音一次比一次软糯,听得宋瑾泽心都跟着软了几分,他再次吻上女人的唇,只是这次如蜻蜓点水般。 他在克制自己。 叶蓁蓁翻了个身,没好气地嘟囔道,“忍不了就出去睡书房,别再打扰我休息!” “不要!” 他直接拒绝。 “抱着香香软软的仙女老婆,怎么都比一个人睡书房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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