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叶蓁蓁送完小辰去幼儿园,抵达百胜传媒时刚好九点。 她下车后,余莉莉便去停车,刘蕊早已经等候在大门口。 “蓁蓁,昨晚休息的还好吧?” 问这话时,刘蕊便观察着蓁蓁的神情,和她脸上的状态。 这女人一如既往的明艳漂亮,皮肤清透,妆感也自然,看不出半点其他不妥。 昨晚宋总和其他女人的热搜,她作为经纪人自然是看到了。 但是那热搜很快又撤了,她觉得应该是宋总那边的人处理的,叶蓁蓁是他们公司的艺人没错,可这也是他们两口子的私事儿,对方不说,她也不好开口直接问。 叶蓁蓁自然清楚刘蕊问这话的意思,昨晚那热搜,想必很多人都看到了,知道现在,他都没有收到男人一条信息,或一个电话。 她眸底闪过一抹失落,又很快用浅笑遮住,“嗯,挺好…” 她这话还没说完,身后便出来一道熟悉又令人生厌的嗓音。 “呵~有些人啊,啧啧,装的呀,老公一下节目就飞到安城跟青梅竹马相会了,她却在这里装的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也对,只要男人有钱,这点委屈又算得了什么。” 随着话音,周围还出现了三三两两的轻嘲声。 刘蕊侧头,看着说话的人,怒吼道,“付时暖,你胡说什么?大清早的吃多了是吧?” 付时暖不怒反笑,看向叶蓁蓁的眼神里满是嘲讽,“可不是吃多了嘛,昨晚吃了那么大一个瓜,甜的我啊,心里舒坦,一晚上都没消化,到现在肚子都饱饱的。” 昨晚之前,付时暖还羡慕过叶蓁蓁,就想宋瑾泽那样的男人怎么会找叶蓁蓁这样的女人结婚,这也让她对自己和程少卿之间的关系抱有一丝幻想。 可程少卿却在慈善晚宴后,毫不留情地甩了她,这让她内心多少有些不甘,直到昨晚看到宋瑾泽在安城与陆桑宁共进晚餐,她内心顿时就平衡了。 毕竟程少卿在很早之前就跟她说过,他们这样的家族,是不会要一个混娱乐圈的女人,叶蓁蓁即使再漂亮又怎么样,不过是空有一副皮囊而已。 而陆桑宁是真正的千金大小姐,论身份地位还有与宋瑾泽的匹配度,甩了叶蓁蓁不知道几条街。 刘蕊咬牙警告,“付时暖,你要再敢胡说…” “怎么,你要拿我怎么样?这可不是你们YG哦,你看清楚,这里是我们百胜传媒,呵呵…” 付时暖不屑地朝叶蓁蓁翻了个白眼,“陆桑宁是谁,你只怕都不知道吧,没关系,过几天你就能知道了。 哦,对了,我还听说啊,那个宋雨辰的亲妈,极有可能就是这位陆大小姐呢。” 说这话,付时暖还抬起手来拍了拍叶蓁蓁的肩膀,“你这大衣是CC家当季最新款吧?” 付时暖眼底闪过艳羡,压着内心的嫉妒,继续嘲讽道,“也对啊,趁着现在还有机会,是得赶紧把该拿的都拿了,不然过几天被扫地出门,什么都没有咯~” 这也是她一贯的作风,跟男人,只跟有钱的,能拿钱绝对不要物,能要物,也绝对要最值钱的。 什么豪门阔太,她叶蓁蓁也不过就是有钱人的玩物罢了,还不如她呢,最起码她不用背骂名,给人家的儿子当后妈。 叶蓁蓁双眸冷漠地看着付时暖,她本身就比对方高,今天还穿着高跟鞋,眸底透露出来的眼神仿若在看个跳梁小丑。 她抬手推开了付时暖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然后脱掉了身上大衣,随手扔进一旁的垃圾桶。 随即,她朝付时暖挑眉,“要么?送你了。” “叶蓁蓁,你什么意思?” 叶蓁蓁不屑冷笑,“没什么意思啊,我只觉得肩膀被人碰过,脏了,不想要了。” “你……”付时暖气急败坏地指着叶蓁蓁。 叶蓁蓁:“不用客气,想要就拿着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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