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生再次敲门进来上菜,宋瑾泽很是贴心地帮叶蓁蓁分餐,递餐具,动作间他看向她的眸子里光华流转,似是拢着温和的月华,眸中透着无尽的温柔… 大米也将一小份汤放到叶蓁蓁面前,“蓁蓁,尝尝这个菌菇汤。” 在他的记忆中,蓁蓁是喜欢喝这种汤的。 “好,谢谢!” 宋瑾泽拿过她面前汤,“这汤凉了,你喝这碗。”然后他将刚上的一份蔬菜浓汤放到叶蓁蓁面前,“喝这个。” 叶蓁蓁没好气地斜倪了这男人一眼,这怎么就又开始了! 大米看宋瑾泽这样,也不再跟他一样了,而是掏出一张卡递给叶蓁蓁,“蓁蓁,这个给你。” 叶蓁蓁疑惑,“给我卡是什么意思?” 她今天约大米出来一是为了看看这个人,二是为了给对方钱的,这怎么就还给她钱了呢? “你忘啦,这可是你的投资。”说这话时,大米清隽的脸上带着柔和宠溺的笑,“哥哥现在成功赚到第一桶金了,这个钱自然就要还给你啦!” 叶蓁蓁看着大米说得一脸认真,他的长相虽说是少年感十足,可说出来的话,就像是她久违的兄长一般,没有突兀,反倒是自然又温暖的感觉。 “不是,我还准备说给你…” 大米知道叶蓁蓁的意思,立即打断她,“上次跟你说不过是开个玩笑,我怎么会真的要你的钱?既然见面了,我也就跟你挑明了,以后有事儿直接找我就行,千万别跟我见外。” “可是…” “别可是了,吃饭吧,一会汤又凉了!”大米说完这话,还朝宋瑾泽微微挑了挑眉。 宋瑾泽唇角勾起一抹浅笑,对大米道,“既然是赚到的第一桶金你就好好留着自己花吧,我的女人,最不缺的就是钱。” 叶蓁蓁看向宋瑾泽,这狗男人又来了,关他什么事啊! 大米并不理会宋瑾泽,将卡又往叶蓁蓁面前推了推,“作为哥哥,小时候你经常给我花钱,现在我有钱了,自然是要让你这个妹妹花哥哥的钱了。” 看着大米那满是真诚的脸,叶蓁蓁脑海里闪过的画面越多了,原主跟大米小时候的关系似乎是真的很好,只是后来原主上高中以后,就来到江城了,跟大米失去了联系。 直到大学快毕业,两人才联系上,那会大米正准备出国,而原主已经签了经纪公司,且赚到钱了。 大米说的投资,也确实是之前原主给他的… “别发愣了,蓁蓁你拿着,你不拿我今天这个生日会很不开心的。”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叶蓁蓁再不拿着似乎有点不给大米面子了,再怎么说她之前找人帮忙的时候,可是随意的很呢。 她收下银行卡,“行,那这钱我就先收下了,你以后再有需要也可以随时找我。” 记忆虽然没有那么深刻,可脑海里闪过的画面告诉她,这个大米确实是可以信赖的哥哥。 仅仅只是哥哥而已! 而一旁的宋瑾泽脸色已经沉下来了,他墨眸冷沉地盯着大米,直觉告诉他,这小子的出现绝对不是偶然。 又是哥哥又是生日,还说这种话强行给钱的,呵! 之后,三人边吃边闲聊。 聊得最多的话题就是大米回忆他和叶蓁蓁小时候… “上次你约了我,为什么又没有来?”既然提到旧事,大米也就顺势提了一句。 关于这个叶蓁蓁是真的不记得,她随意扯了个理由,“正好遇到剧组面试,来不及了,我给你打电话,你电话打不通。” 听完叶蓁蓁的解释,大米脸上露出些许遗憾,现在再说什么都晚了。 算了,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他这么问无非也就是有些不甘心,虽说得到的这个答案跟他所想的一样。 此时宋瑾泽却恰好捕捉到大米脸上流露出来的微表情,上午小家伙说的那些话再次回响在他脑海; “你可要当心了哦,妈妈可是最喜欢她的男朋友呢!” 会不会有一种可能,如果他和蓁蓁不是因为爷爷那一辈的关系,很有可能今天他就没有任何资格坐在这里了… 他们小时候就认识,有很多共同语言,这顿饭说到的所有话题,都是大米跟她提起的,而她也能与对方侃侃而谈。 这种感觉是他和叶蓁蓁没有过的,他们之间除了最近这一个月有比较频繁的联系外,之前的半年里,几乎没有任何交流,就更别提想今天她和大米这样交流了。 这一刻,宋瑾泽只觉得放进嘴里的东西有种食髓不知味的感觉,他与她之前没有过去,至于未来能不能有变化,还需要他继续努力… 饭后的甜点就是服务生拿进来的蛋糕,叶蓁蓁为大米唱了生日歌,还给寿星分了蛋糕,三个的空间,两个人快乐着,还有一个霸总面无表情。 宋瑾泽很无语,这生日就非过不可吗? 一定要他的太太给别人男人唱生日歌,切蛋糕? 不是他不走,实在是刚才吃完饭后,他笑着对叶蓁蓁道,“既然饭吃完了,那我们就走吧。” 结果宋总被自己的太太小声警告,“宋瑾泽,你只是过来蹭饭的,能不能懂点礼貌?” 他…… 不懂礼貌? 如果懂礼貌是要亲眼看着自己的太太为别的男人过生日,这个礼貌他不要也罢。 可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如果他执意要走,以他目前对叶蓁蓁的了解,还有他们之间的关系,那女人一定会再来一句:既然你吃饱了,那你先走也没事儿! 然后这里就会留下大米这个对他威胁极大的男人… 所以,他不能走,就算不开心不情愿,他也要在一旁冷冷地盯着那个男人。 幸好,蛋糕这个流程很快就结束了,叶蓁蓁跟大米商量着要走了。 宋瑾泽神情微微缓和了些,他起身拿起叶蓁蓁的大衣,贴心地给她穿上。 大米一直在一旁默默地观察着宋瑾泽的一举一动,内心只希望宋瑾泽这样的男人对蓁蓁不是一时兴起或者逢场作戏才好。 如果宋瑾泽能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日常生活中也对蓁蓁这样,那他作为哥哥也就放心了。 这一切还有待观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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