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毒后妈上娃综爆红全网_第三百一十二章上我的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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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到车前,叶蓁蓁解了锁,打开后备箱拿出柿子。
  “我来我来!”
  飞歌赶紧上前去从叶蓁蓁手里接过柿子。
  叶蓁蓁对萧翊笑道,“抱歉啊,本来小辰是想给你带杨坪村那边的柿子,后来出了点小意外,这些是我在附近的水果店买的,老板说这也是锦城那边产的,味道挺不错的。”
  飞歌:……
  要是叶蓁蓁不说这话,他下一句就准备打趣她。
  问她这柿子从哪里来的。
  还以为叶蓁蓁会编一通瞎话的,没想到自己直接说出来了。
  萧翊脸上漾起莫别有深意的笑,“出什么意外?被人打劫了?”
  “不是,让我老公吃了。”
  叶蓁蓁这么回就是为了跟萧翊强调,她是有老公的人。
  虽然不能确定萧翊是不是认识宋瑾泽,又或者说跟宋瑾泽是不是很熟。
  该强调的,或者该拿出来说的,绝对不能含糊。
  然而,她这个回答直接让萧翊脸上的笑容散了大半。
  宋瑾泽根本就不爱吃柿子!
  他从小跟宋瑾泽一起长大,那狗男人什么德行他还能不清楚?
  不用想他都知道,宋瑾泽一定是看了直播,看到叶蓁蓁和小辰说要把那些柿子送给他,才会专门拍照发朋友圈的。
  只是,他要是刚才毫不客气客气地说,被狗打劫了,不知道叶蓁蓁会有什么反应…
  “算了,也无所谓,只要是你和小辰送的都行。”
  叶蓁蓁立即纠正,“是小辰的心意,我并不知道你喜欢吃柿子,还有就是,小辰他想要你的签名照。”biqubao.com
  这是今天的重点,吃饭可以改天等小辰在家时再约萧翊出来吃一餐饭,但是签名照今天一定要拿回去给小家伙。
  “小问题,照片准备了吗?”
  叶蓁蓁点头,然后包里掏出几张照片和签名笔递给萧翊。
  萧翊接过照片,快速地在照片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还给叶蓁蓁。
  这几张照片中,只有两张是他本人的照片,还有三张是他配音的那个小英雄阿齐尔。
  这时,飞歌眼神注意到叶蓁蓁这车的后屁股,他惊呆了,“我的天呐,叶老师,你这车屁股都凹成这样了,你居然还在开?”
  问这个问题时,他不禁想到叶蓁蓁传闻中的那个富豪老公,难道那老头私底下是个抠门得很,连辆车都舍不得给自己老婆买?
  话说,叶蓁蓁这车是怎么开出门的?
  萧翊走过去仔细看了看,“确实有点严重,倒车影像和雷达都废了,你联系汽车售后了吗?”
  上午在她和付时暖离开后,飞歌就过来了,然后两人一起上了电梯。
  他都没来得及过来看看她这车被撞成什么样子了。
  如今这一看,他能想象到这女人刚才踩油门的那劲儿有多狠。
  “一会开回去再找人修,这撞得还好吧,还能开啊!”
  毕竟放在后备箱的柿子都还好好的,真的算不上多严重。
  至于修车。
  她想,等她开回家后再让家里的管家帮她找人修。
  “走吧,坐我的车走。”萧翊提议。
  叶蓁蓁手里还拿着萧翊刚签好的签名照,她将照片放进包里。
  今天这顿饭是跑不掉了,不管小辰在还是不在,她都得请,说出去的话得兑现。
  “想吃什么你定,最好是找一家人少,有包间或者可以包场的餐厅,我开我自己的车。”
  她请萧翊这个影帝吃饭就已经极具话题了,要是万一被再别人拍到她跟萧翊单独在外面吃饭,还上他的车。
  这大概又会被编造出一番极为离谱的热搜吧。
  前世在娱乐圈混迹多年,她深知这圈子里的水有多深有多浑,很多时候并不是说她想要明哲保身就行的,还得要做到不给那些娱记和黑粉半点机会才行。
  本身萧翊在她之前直播时就有闹出过各种离谱的绯闻,现在私底下接触,她还是要多注意些的。
  “那就揽月轩。”
  萧翊也没再强求,说着就往自己车那边走去。
  飞歌跟在后面边走边打电话,让那边老板留好包间。
  揽月居的老板他们熟,还是萧翊的粉丝,每次去吃饭打个招呼就行,有萧翊的专属包间。
  叶蓁蓁:“行,一会见!”
  “一会见!”
  ……
  上车后,萧翊打开这箱柿子,从里面挑出个最大了,拿在手里颠了两下,不禁勾唇。
  随后,他拿出手机,点开宋瑾泽的微信,翻出他的朋友圈。
  他发现,那条拍柿子的动态还在。
  整个朋友圈,除了这条动态外,就没有别的任何东西。
  这时,车已经开出百盛传媒,他透过车窗看到马路边停的黑色小车,嘴角笑意更深了。
  内心的猜想也立即确定了。
  萧翊点开自己的微信朋友圈,指尖在手机屏幕上摁下几个字;
  [这个最大,且最甜!]
  附图,一张大柿子特写。
  发这条朋友圈之前,他还专门设置了一下;
  仅宋瑾泽可见!
  “哈哈哈哈哈哈哈!”
  飞歌转头跟看神经病一样的看着萧翊,“叶蓁蓁说要请你吃饭,你就疯了?”
  “噗~哈哈哈哈!”
  萧翊笑得停不下来了,“小…小白鸽,哈哈哈,你不懂,有些事情你真的不懂。”
  他是对叶蓁蓁有好感没错,但是他并没有想过要去抢一个有夫之妇。
  更可况这个有夫之妇的老公,还是他从小玩到大的兄弟。
  只是先前他知道叶蓁蓁的老公是宋瑾泽后,有些吃惊,同时也想了想,他们从小到大的眼光和兴趣爱好都差不多。
  他能跟叶蓁蓁结婚,也就不是什么稀奇事了。
  ……
  马路对面的黑色轿车内,宋瑾泽靠坐在车后座,旁边放着一捧香槟玫瑰。
  在看到叶蓁蓁的车开出百盛传媒后,就立即让司机开车,跟上叶蓁蓁那辆白色小车。
  随着他们的追近,宋瑾泽眸色也也越发暗沉,那车后尾箱被撞成那副鬼样子,这女人居然还敢开上路?
  他拿起手机,拨打叶蓁蓁的电话。
  电话那头响了好几声才接通;
  “怎么了?”
  女人温软的嗓音透过手机听筒传过来。
  宋瑾泽刚上来的火气被浇灭了不少,淡声道,“你在前面靠边停车,坐我的车,我在你后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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