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山别墅区。 余莉莉是跟着叶蓁蓁和小辰一起回来的,她现在做了叶蓁蓁的助理,以后就住在这边了,跟李妈一起。 李妈看到余莉莉跟着回来,脸上更是开心的不得了。 但看到自己女儿身上的穿着后,皱眉责怪道,“莉莉,以后跟着太太做事,穿衣还是要注意点,要尽量简单朴素些,你这些衣服等你不工作的时候再穿。” 余莉莉笑着过去挽着自己妈妈的手臂撒娇,“妈妈,我刚才上午出去了一趟,中午赶着给蓁蓁姐送饭,没来得及换。” 余莉莉身上穿的这一身是宋夫人在她生日的送给她的,除了这套,宋夫人还给她买了两套别的衣服。 余莉莉的父母在宋家生活工作多年,宋家早已经把他们当半个亲人对待,宋夫人也很喜欢余莉莉这个乖巧又懂事的小女生。 叶蓁蓁笑道,“没关系的李妈,穿什么都无所谓,莉莉觉得舒服就好。” 她对这些真没有太多要求,毕竟余莉莉比她小,女孩子都是爱漂亮的。 余莉莉朝叶蓁蓁笑道:“蓁蓁姐,我妈妈说的是对的,我做了你的助理自然是要注意些的,刚才我只想着快点给你送吃的过去,没来得及换。” 听到余莉莉这么说,叶蓁蓁更觉得自己选对了助理,“好,你随意就行。” 有李妈这样的妈妈教,叶蓁蓁对余莉莉还是很放心的。 叶蓁蓁脱了身上的大衣,余莉莉顺手接过去,帮她挂起来,叶蓁蓁淡声道,“莉莉,家里有佣人,你不用管了,现在是你下班时间,休息去吧。” 李妈看了眼自己的女儿,略显嫌弃道,“太太,你别这么惯着她,让她多做点事儿,以后,莉莉要是有哪里不对的,你尽管告诉我,我这个当妈的来教育她。” “妈!你放心,我肯定听太太的话。” 叶蓁蓁笑,“你还是喊蓁蓁姐吧。” 万一顺口了,在外面忙活时,一口一个太太的,怪别扭。 “好的,蓁蓁姐。” 宋雨辰换了鞋就在客厅抱着西瓜玩,看叶蓁蓁上楼回了房间后,他迈着小短腿找到李妈,“李妈,你能不能教我炒菜做饭呀?” 李妈笑道,“小少爷为什么想要学做饭呀?” “嗯…”宋雨辰有些不太好意思,他看了眼叶蓁蓁离开的方向,对李妈道,“我想做饭给妈妈吃。 嘘!你千万别让我妈妈知道了!” 李妈笑的慈爱,“好,那李妈教你。” 小家伙跟着李妈进了厨房,真的就在厨房里认真地学起了做饭。 舒斯宇都会做饭,他也要学会,等下次上节目的时候,他要做饭给叶蓁蓁吃。 然后让舒斯宇看看,他也是会做饭的。 叶蓁蓁回到房间后洗了澡,换了身舒服的居家服出来。 然后给大米回了电话,刚才在回来的路上,大米给她发了微信,让她结算一下最近的费用。 电话打过去,大米的声音很少年气,“叶女士,你随便意思点就成,我房租到期了。” 这声音在叶蓁蓁脑海里,总觉得很熟悉,但又愣是没有跟这个声音对得上号的面孔。 她实在不知道原主是怎么认识这么厉害的家伙的。 最关键的是,办事效率还贼高。 叶蓁蓁问,“意思一下是多少?” “老规矩,先来个10万。” 叶蓁蓁:…… 这要说贵吧,真的是很贵,要说不贵,按照人家帮她做的这些事情来看,其实真的也不贵。 要说这个社会什么最值钱,那自然是人才啊。 这大米就是妥妥的人才。 “好,马上给你转过去。” “得嘞,下次有事儿继续找我。” 电话挂断,叶蓁蓁用指纹解锁了手机上的网银APP,想看了一下卡里有多少钱,昨天消费比较多,手机也没有短信提示,她一直都不知道这卡里还剩多少钱。 只是,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八位数的存款… 原主这么有钱的吗? 也不对啊,原主之前也就是个全网黑的小明星,连部代表作都没有,怎么会有这么多钱的? 叶蓁蓁点开账户里的收支明细,最近的一笔转账居然是今天下午! 来自宋瑾泽。 备注是:零花钱! 叶蓁蓁瞳孔一缩,那男人下午居然给她转了1000万零花钱!!! 这一瞬,叶蓁蓁心跳莫名地开始加速,空白的大脑里闪过男人那张俊脸,从她穿来第一天时,那男人冷俊的脸庞,到最近渐渐的她发现那男人变得顺眼起来… 尤其是现在,这不声不响的给他转了这么多‘零花钱’。 着实令她有些受宠若惊啊!m.biqubao.com 话说,小说里面的霸总都是这样壕无人性的嘛,随便转个零花钱都是上千万? 叶蓁蓁也不再多想了,退出网银APP,点开微信给大米转了两个5万的金额过去。 除了男人给她转的钱,她这卡里还有几十万,实际上也够最近的消费了。 要不了多久,她录制娃综第一期的钱也该下来了,钱,她是不缺的。 想了想,叶蓁蓁又给大米转了一笔钱,两千块。 【叶蓁蓁】:请你吃饭的。 大米迅速回复:总算大方了一回! 叶蓁蓁:…… 待叶蓁蓁从楼上下来时,晚餐已经做好了。 宋雨辰正坐在餐桌上等叶蓁蓁过来一起吃晚饭,“妈妈,快来快来,吃饭啦!” “好。”叶蓁蓁笑着坐到宋雨辰旁边,摸了摸他的小脑袋,“洗手了吗?” “当然啦!” 刚才小家伙在厨房搭着小板凳跟着李妈学了,看李妈切菜炒菜,他也真个捯饬了两下。 别说,还真挺像那么回事,李妈都不禁夸赞小家伙聪明,拿着锅铲上手炒菜,做的有模有样的。 至于切菜,李妈没敢让小家伙上手,毕竟拿刀还是要小心些的。 晚餐过程中,宋雨辰专心地吃着自己的饭,内心想的却是一会等爸爸回来,要怎么跟爸爸说,明天早上一起做早餐给叶蓁蓁吃这件事儿。 而叶蓁蓁内心想的却是,小家伙现在没有提下午在幼儿园的事情,应该是忘了吧? 忘了的话,她就更不能提这个话题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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