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江雪点头,“好,我一定不会说的。” 安希又道:“都说小雪姐人很好,我觉得你真的很好哎,我要去接我家然然了,下次聊啊。” “嗯,下次聊。” 韩江雪回到车上,想到安希刚才说的话,还有她婆婆找台里拉投资的事情。 安希都能让顾家给她投资赞助上节目,那她如果回去找沈兆南说说,让沈兆南赞助《任平生》剧组,这样是不是就可以把叶蓁蓁挤走? 或者实在不行,她演女一也不是不可以。 这样还能直接压叶蓁蓁一个番位。 想到此,韩江雪开心地启动车子,开车去接沈艺博,今天他要带沈艺博出去玩,把这小胖子哄开心了,回去让沈兆南看到,她也好谈正事儿些。 …… 宋瑾泽下午忙完后被程少卿约出来吃晚饭。 想到上次拿了程少卿的画,宋瑾泽应约了,并将吃饭的地点在江城郊区的一个私人庄园。 那是宋家的产业,由他做东。 宋瑾泽到的时候,程少卿和沈兆南已经在包间了。 唐天佑最后一个到的,他跟程少卿还有宋瑾泽的关系都挺好。 沈兆南看到宋瑾泽,起身很是客气地打招呼,“宋总,我是沈兆南,上次在高尔夫球场,我们见过的。” 宋瑾泽冷俊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低沉的嗓音应了一声,“嗯。” 宋瑾泽原以为只有程少卿和唐天佑,没想到沈兆南会在这里。 沈兆南能来今天这个饭局,也得亏他昨晚碰到了程少卿和唐天佑,一群男人在会所里喝酒,喝着聊着,有些话自然而然的就聊开了。 得知程少卿喜欢收集古玩字画,而沈兆南早已经投其所好地准备好了一件程少卿想要很久却没弄到的青花瓷。 程少卿看了沈兆南的东西后,直接就问沈兆南想要什么。 既然都在一起喝过酒了,必然就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 沈兆南抓住机会直言想跟程氏合作。 程少卿觉得沈兆南的这个要求其实也不算过分,只是程氏现在不归他程少卿管。 他已经单独出来成立了公司。 程少卿想,宋瑾泽在安城的项目不是要启动了,便约了宋瑾泽出来。 机会是他程少卿给沈兆南制造的,至于把不把握得住,那就要看他沈兆南自己了。 唐天佑目光狐疑地朝宋瑾泽的领口处瞥了好几眼,最终还是没忍住,吐槽道,“哎,我说,你特么什么时候换风格了,现在开始走骚包路线了?” 宋瑾泽挑眉,幽深的墨眸毫无波澜,淡声问道,“好看吗?” 唐天佑鄙夷,“骚包!不适合你。” 程少卿:“我觉得那颜色跟我很搭,也是我平时的穿衣风格,送我?” 宋瑾泽斜倪了这两人一眼,“滚!” 沈兆南笑道,“颜色其实挺好看的,宋总英俊,系什么颜色都好看,我猜这领带是宋太太选的吧,很有眼光。” 来之前,沈兆南就让助理做过调查,得知宋瑾泽已经结婚了。 再考虑到宋瑾泽这种身份的人,如果不是因为家里的太太,大概率是不会随便更换自己的穿衣风格的。 就跟他在家一样,如果韩江雪没有要求他必须穿什么,他也不会随意改变平日的穿衣风格。 沈兆南这话说的让宋瑾泽内心有了那么一丝愉悦,他看向沈兆南问,“你是沈氏电子的,你父亲是沈清平?” 沈清平在江城的名气比沈兆南大,毕竟沈氏电子是沈清平一手创办乃至辉煌起来的。 沈兆南点头,“对,沈清平是家父。” 说话间,服务员将菜端上桌,四个男人边吃边聊,只是着重点在沈兆南这边。 他很聪明,一直跟宋瑾泽聊生意外的话题,半点没有要提生意的意思。 程少卿和唐天佑两人性格没有宋瑾泽这么冷厉,饭桌上氛围倒是很不错。 沈兆南酒过三巡,宋瑾泽滴酒未沾。 程少卿看沈兆南确实也有诚意,便替他开口,“宋总,你安城的项目要不要给沈总一个机会?” 沈兆南见状,在一旁将自己公司现在的产品还有优势,着重点给宋瑾泽讲述了一番。 宋瑾泽端起水杯,喝了口,他对沈兆南说的这些起了一丝兴趣。 更何况程少卿都开口替沈兆南说话了,他自然也不好驳程少卿的面子。 他放下手里的水杯,薄唇微动,“明天拿上你们的计划书还有产品详情到寰亚找工程部部长聊聊。 如果工程部那边没有问题,回头我们再谈合作的事情。 不过,安城的项目已经跟锦城的程家签定了合约,但是程家那边可能也需要找代工,你回头可以跟程铮谈谈。” 沈兆南一听,内心大喜,面上尽量镇静道,“好的,谢谢宋总提供的机会。” 这换作以前,他连见宋瑾泽一面都难,没成想,今天居然能让宋瑾泽给他这个机会。 而且他还间接性地知道锦城的程铮,这意思就很明确了,只要寰亚集团工程部那边认可了,同时他能说服程铮,那他沈兆南就能搭上宋瑾泽的这艘航母… …… 晚上,沈兆南回到家时心情非常好,因为他今天见到了宋瑾泽,未来还很有可能能长期跟寰亚集团合作。 想到这些,他就不禁向往着沈氏的业绩在他的手里能再创新高。 他到家时,韩江雪带着沈艺博也才到家不久。biqubao.com 韩江雪回来之前给沈兆南打过电话,她是掐准了沈兆南到家的时间,然后这会正在浴室给沈艺博洗澡。 她一直挠沈艺博痒痒,让沈艺博笑的很开心。 沈兆南以为是母子俩在玩闹,本就心情好的他,看到这样的一幕,内心自然是更舒畅。 待沈艺博洗完澡,出来看到自己的爸爸回来了,他很开心地抱着自己的爸爸撒娇,“爸爸,你回来啦,我昨天都没有看到你。” “爸爸昨天很忙,回家太晚了,艺博今天是不是很开心啊?” 沈艺博点点头,“嗯嗯,非常开心,妈妈今天接我放学,还带我出去玩,给我买了好吃的,而且还给我买了新衣服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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