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蕊跟叶蓁蓁约在柠檬台一楼的咖啡馆见面,叶蓁蓁到的时候,刘蕊已经在那等她了。 “蓁蓁!” 刘蕊长相很清秀,皮肤很白,留着齐耳短发,身着浅蓝色套装,脚下踩着浅色高跟鞋,一副职场精英的干练模样。 叶蓁蓁步伐从容地走过去,落座。 刘蕊已经给她点好了喝的,柠檬水和一杯拿铁,在她的印象里,这是叶蓁蓁的习惯。 喝完咖啡,必须要再喝半杯柠檬水。 “昨天两个城市来回挺累的吧,抱歉啊,我昨天确实没注意看手机。”虽说昨天在电话里已经说过抱歉,但今天见面叶蓁蓁觉得还是有必要重提一下,毕竟确实是她没看见。 刘蕊是她的经纪人,她作为艺人,应该尊重自己的合作伙伴。 刘蕊眼底闪过一丝诧异,随即笑道,“这不怪你,毕竟你去录节目之前,我也没有好好跟你沟通,这个就不提了,都过去了。 蓁蓁,你的伤…” “没事。”叶蓁蓁举起右手指了指,“在这里,穿着衣服也看不见,剧本带了吗,我先看看。” 叶蓁蓁也不再多说,直接切入主题。 想着今天要试镜,叶蓁蓁在家只做了基础护肤,脸上未施粉黛,穿着是深色小香牌外套,把套装的裙子换成了同色系的裤子,脚下穿着深色低跟小羊皮鞋,包包也是同品牌链条包。 长发简单地在脑后扎了个低马尾,整个人看上去温婉又不失干练。 “哦,在这里。”刘蕊从包里拿过《任平生》剧本递给叶蓁蓁。 叶蓁蓁接过剧本,认真翻看起来。 就这么简短的对话,让刘蕊有些恍惚,她感觉坐在自己面前人是叶蓁蓁,又不是叶蓁蓁。 人还是那个人,一如既往的漂亮,只是这言谈举止间突然就变得果断利落起来,气场很强,还很有礼貌。 刘蕊内心感叹,看来这档综艺是去对了,也幸亏叶蓁蓁当初没有听她的不去。 叶蓁蓁仔细地看了很久,《任平生》这个剧本确实是个好本子,招娣这个角色性格特点很明显,还有点傻气,这大概就是刘蕊所说的讨喜。 之前原主的演技在圈内一直遭人诟病,这个角色对于原主来说确实不难。 但叶蓁蓁却觉得太过于简单了。 戏份少也是真的少,倒也并没有刘蕊昨天在电话里说的那么夸张,会扩宽戏路什么的。 这种没有什么难度的角色,就算她叶蓁蓁演的再好,圈里人也只会说,这是角色简单,不是她的戏好。 叶蓁蓁合上剧本,对刘蕊笑道,“你为我选的这个角色还可以,但我觉得太简单了,这里面的女二我倒是很感兴趣。” 对比女一号的温柔大度,对所有人都好,女二的性格就显得强势泼辣许多。 但这演好了就是干练加头脑灵活,胆大心细还有那么一点小心机,这才是令人印象深刻又讨喜的角色,想要扩宽以后的戏路就得选这种。 至于招娣这个角色,叶蓁蓁着实看不上。 刘蕊整个人愣住,“蓁蓁,你认真的吗?” 叶蓁蓁:“不能再认真,我就想演这个女二号。” 刘蕊缓过神来,端起桌上的咖啡喝了一小口。 回想昨天叶蓁蓁在电话里说的很随意,加上对方现在这满脸毫不在乎的模样,她真的觉得,叶蓁蓁是不是看完剧本后还是不喜欢,在找理由拒绝她。 她轻笑道:“蓁蓁,你想拒绝我的话,完全不用说演女二,你可以直接说你要演女一号…” 就叶蓁蓁那浮于表面毫不走心的演技,别人不清楚,她刘蕊还能不知道? 出演《任平生》的女二号?这种性格多变大起大落的角色,可不是叶蓁蓁能驾驭的了的。 更何况还是跟林芊芊这个女一号对戏,林芊芊虽说没有晋升一线,但人家实力摆在那儿,接了这部剧的女一号,那就等于是一脚跨进了一线女星的行列。 叶蓁蓁跟林芊芊对戏,那不是等着被人家吊打嘛。 叶蓁蓁好看眉眼微动,也跟着笑道:“你作为我的经纪人,给我这么好的本子,我为什么要拒绝你啊,女一号就算了,我喜欢这个女二号。” 女一号的角色太过于温柔不够起伏,还是女二号演起来更具挑战性。 刘蕊怔怔地看向叶蓁蓁,对方完全没有开玩笑的意思,她正色道:“蓁蓁,你想演我很支持,但女二号这个角色你能不能把控的了?最关键的是你在导演面前试镜能不能通过? 据我所知,今天这些试镜的配角,重点就是选这个女二号,来试镜的人很多…” 叶蓁蓁翻开剧本里一个最高潮的段落,语气志在必得,“只要能让我在导演面前试镜这一段,我保证别的演员再也入不了导演的眼。” 刘蕊:…… 叶蓁蓁指的那一段戏份,可是女二号最具特点的一段。 如果不是因为刘蕊看到叶蓁蓁这次在综艺里的改变,她现在真的想直接跟对方说一句:你怕是自信过头,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吧! 但想到综艺前自己猜跟叶蓁蓁吵过架,这会关系刚刚缓和下来,刘蕊也就答应了,“行,我一会去给你找找人,让你在导演面前试试戏。” 虽然知道没戏,但既然自己的艺人有这种上进的想法,她作为经纪人也不能再阻拦。 万一跟中彩票似的,导演就看上叶蓁蓁了呢。 …… 江城东方高尔夫球场。 韩江雪的照片也拍完了,沈兆南觉得自己运动量也够了,一家三口准备离开球场,回家。 沈兆南大清早没睡醒就被自己老婆拉起来,说是运动,实际上人家来了就只是为了拍照。 这让他不禁埋怨道:“小雪,大清早的,你拉着我来球场,该不会就是为了拍几张照片发微博吧?” 韩江雪还拿着手机翻看她从昨晚到现在的这些动态有没有上热搜前排,还有网友们的言论… 突然被沈兆南说中心事,她突然有些心虚,收了手机,抬头看向不远处,这不看还好,一看她眼底瞬时就亮了,“当然不是啊,你看看,那是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074/73483332.html